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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讀【資治通鑑】:刎頸之交何以反目成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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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0-11-3 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天涯
事情並不是一帆風順的。秦國的繳賊大軍在章邯的帶領下在大破楚軍,殺死了項梁以後,北渡黃河,進攻趙軍。張耳與趙王歇敗走鉅鹿,王離率軍圍住了這座死城。而陳餘北收常山兵,駐紮在了巨鹿之北,但敵眾我寡,無法突圍進城營救。
  
  這當時面臨的形勢是這樣的:巨鹿城內兵少糧盡,命在旦夕;援軍未到,即使有先到的,也是作壁上觀,不願意妄動,各懷鬼胎;陳余率領幾萬人駐紮在了城北,也是不敢造次,害怕救人不成,造成無謂的傷亡。於是,張耳數次派人去請求陳余前來援助,而陳余猶豫不決。張耳很是惱火,想當年為刎頸之交,今天怎麼做起了縮頭烏龜來了?陳余也有理由:以軟擊石,無濟於事,白白地浪費生命。還不如留着一口氣,即使你們死了,我還可以為你們報仇,而一起赴死,無濟於事。
  
  張耳的理由多是情感上的:你我是刎頸之交,彼此為對方應該不惜生命。即使知道白來送死,你也應該來。何況,努力一把,還可能有希望:『始吾與公為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安在其相為死!苟必信,胡不赴秦軍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
  
  陳余的理由是理性的,他在比較『出兵』和『不出兵』的結果和代價。這樣做,起不到任何效果,為什麼要去呢?還不如保存實力,即使你死了,還可以為你報仇。現在一定要共同赴死,就如同把肉送給餓虎,有什麼好處呢!『吾度前終不能救趙,徒盡亡軍。且餘所以不俱死,欲為趙王、張君報秦。今必俱死,如以肉委餓虎,何益!』
  
  仔細分析,二人的說法都有道理,無可辯駁。在生死面前,道德開始暴露出它的虛弱性。正如兩個相反的命題,在這裏可以同時為真,也可以同時為假。出兵也有足夠的理由,不出兵也有足夠的理由。
  
  張耳的說法有道理,很多事情,我們不能因為不容易做到,或者希望很小就不去做了。恰恰相反,正是在一種『知其不可而為之』的獻身精神中,刎頸之交才能在真正意義上成為刎頸之交,否則,不過就是口號。在這裏,不能做利益的算計和理性的考慮。
  
  陳余的說法也有道理,明知是死,徒勞無益。留着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逞匹夫之勇,快活一時,什麼也得不到。行軍打仗,要對士兵負責,不能把肉送到老虎嘴裏去吃。
  
  但二人的說法又都有問題。對陳來說,不管內心中怎麼想,其不敢出兵救好友在行動上來已經是一種貪生怕死的表現了。儘管你嘴上說的好聽,肚子裏怎麼想的,誰也不知道。
  
  對張來說,他的要求也確實太苛刻。明知道是死,還讓自己的好朋友來嗎?既然是朋友,就是要成全對方,犧牲自己。而這種『就是死也要死在一起』的朋友原則是不是太苛刻?
  
  如果我們把這裏的場景調換一下,把二人的言行反過來,可能又是另外一個局面:如果陳余見好友被圍,馬上披掛整齊,破釜沉舟,率軍營救。而張耳深受感動,苦口婆心地規勸,說千萬不要這樣做,一起送死,還不如保存實力,以後為我報仇。這樣意氣用事,於事無補。結果是,陳余含淚離去。
  
  呵呵。如果兩個人做出這樣的選擇和舉動,事態的發展就大不一樣了。就像『趙氏孤兒』中的公孫杵臼和程嬰,都自覺地把死看作容易的事情,而把撫養趙氏孤兒看作一項艱難的事業,張陳之間的分歧就不會出現。而程嬰最後也自殺了,為的是去陰間告訴公孫一聲,他把這件比較難的事情做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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