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新浪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
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
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废人也!”
我将分几个章节对上面这几段篇幅极小的文字进行解读。看起来很不起眼的一段文字,我却想到了很多,因为一直有着“微言大义”的癖好。
下面写的是第一节,题目就是上面那个标题――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当然,这是个题目,同时也是一个视角,是我考察上面这段文字的视角或者说切入点。同时,和很多地方一样,我不知道要“迂回”多少文字,才能回到《通鉴》中的这句话。下面就开始吧!
在中国文化中,内圣之学和外王之术的分裂和背离,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的对立。“特殊主义”和“普遍主义”是社会学中的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由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和希尔斯提出。根据他们二人的解释,特殊主义是指“凭借与行为者之属性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身上的价值的至上性”,而普遍主义则是“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的。”总的来说,二者的区别在于:支配着人们彼此取向的标准依赖还是不依赖存在于他们之间的特殊关系。
学术化的术语总是如此地晦涩,以至于把我们搞得一头雾水。其实说白了很简单,普遍主义就是一视同仁,把每个人都看成平等的个体,而不被自己的私人情感的所左右。如果你是一个幼儿园的阿姨,恰巧你的孩子也在幼儿园,那么分苹果的时候,就要平等地看待这些小朋友,包括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普遍主义”。也就是帕森斯和希尔斯所说的“独立于行为者与对象在身份上的特殊关系”。这里,幼儿园的阿姨与她自己的孩子就有着这种“特殊关系”,而与其他的孩子没有这种关系。相反,你如果偷偷地把一个个头比较大的苹果塞到你的孩子手里,而分给其他小朋友的则是比较小的苹果,那么她就是在凭借与自己的特殊关系(母子关系)而认定价值的至上性(把大个的苹果给自己的孩子吃)。
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概括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特质。如果说西方文化是一种“普遍主义”为主导的文化,那么,中国文化则是一种靠“特殊主义”维系的文化。前者因为“普遍主义”演绎出了契约精神和民主传统,而中国文化则因为“特殊主义”推导出了人伦情感和等级秩序。前者因为工业化的渗透,面临着技术的疯狂和人的工具化的危险后者因为人伦情感的异化和等级制度的僵化,面临着如何面对“科学”和“民主”的尴尬。下面先讲一下西方文化的特质。在我看来,西方文化的特质就是一种“普遍主义”。
我在读《通鉴》的一开头就讲过,就曾经把中国的文化和西方的文化加以比较,并在一种纬度上指出了二者的差异(而非优劣)。西方的蓝色文明过早地斩断了人和人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得西方文化对人的个体生存极为关注。对个体而言,通过向外探究和强调,造就了西方悠久的形而上学传统、科学传统和宗教精神,从而使得西方人不会面对人生的有限而茫然失措。向外超越对西方人提供的是一种安身立命之本,这是一种价值的归宿和精神的家园。身为东方人,我们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宗教和科学在西方人眼里意味着什么,也正因为此,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科学精神,更不知道什么是宗教情怀。因为这是文化之根。正如康福德在《从宗教到哲学》中所说的那样:“西方人经过毕达哥拉斯以后,受其影响的各种体系都是倾向于出世的,把一切价值都置于上帝的不可见的统一性之中,并且把可见的世界斥为虚幻的,说它是一种浑沌的介质,其中天上的光线在雾色和黑暗之中遭到了破坏,受到了蒙蔽”。可见,西方人的价值世界和精神家园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世界,而正是这个自己制造出来的世界给了自己意义和活下去的勇气,正如伯奈特在《早期希腊哲学》中所说的:“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异乡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然而我们决不可以自杀以求逃避,因为我们是上帝的所有物,上帝是我们的牧人,没有他的命令我们就没有权利逃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