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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唐聖西安 2、春秋戰國時的封爵
戰國以前,各諸侯國內部的爵實際上有卿、大夫、士三級,每級又分上中下三等。各國按 國大小待遇不同,如【左傳】中載「次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同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大,下當其下大夫。」有不同的食封標準,如【國語】中載「大國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左傳】中也載趙簡子曾有「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之語。
戰國時,各國的爵大致有卿、大夫等。如各國都曾有「上卿」、「亞卿」、「客卿」等, 均榻相所得的高爵。大夫一級如有上大夫、中大夫、國大夫、五大夫等。戰國各大國出現了侯爵,如秦有徹侯、關內侯,楚有通侯,其他各國均有侯。除侯外還有封君,侯、君 封地或以縣計,或以戶計,但僅能食其封地的租稅,無軍政司法獨立權,不世襲。除此以外,各國還有一些特別的爵稱,如楚國的封爵還有執、執。
3、秦國時期秦.
自商鞅變法後,定二十等軍功爵: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U,四不更(以上相當於「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當於「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車庶長,十八大庶長(以上相當於「卿」),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以上相當於「諸侯」)。 徹侯得食縣(設令、長),關內侯食租稅於關內,余大庶長以下十八等,則如吏職。凡斬獲敵首級一顆,即賜爵一級,還要有賜田宅和服役人員一名的優待。有爵級則可楣伲斬敵甲首一顆,賜爵一級,願做官的,可以作「五十石之官」,即斗食小吏。
4、兩漢時期.
劉邦在奪取天下的戰爭中也常以相國、左右丞相的虛銜授給一些武將,因此史書中也常在虛銜前加『假』字。此時太尉爲最高軍事長官,劉邦死後,太尉一官時設時缺,武帝初年撤去此官,後來設置大司馬,並冠於『某將軍』之前,成爲全國最高級的軍事統帥,武帝死後,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的頭銜主持朝政,其職掌遠不限於武事,權位逐漸越居丞相之上了,東漢初又取消大司馬,恢復了太尉的名號。並以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合稱三司。和帝時,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於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意思是雖無三公的名號,但在待遇上與三公一樣。東漢皇帝多爲幼年嗣位,於是常以太傅錄尚書事作爲輔弼,主持朝政。這樣,太傅更在三公之上,稱爲上公,或與三公合稱四府。東漢皇帝爲集權於己,也常通過尚書台發號施令,於是三公的權位進一步削弱,只能處理一些例行公事。東漢末年撤去三公,設置丞相、御史大夫。東漢初,以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合稱三司。和帝時,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於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意思是雖無三公的名號,但在待遇上與三公一樣。東漢皇帝多爲幼年嗣位,於是常以太傅錄尚書事作爲輔弼,主持朝政。這樣,太傅更在三公之上,稱爲上公,或與三公合稱四府。東漢皇帝爲集權於己,也常通過尚書台發號施令,於是三公的權位進一步削弱,只能處理一些例行公事。東漢末年撤去三公,設置丞相、御史大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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