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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國學網
東西所同也。中國有之,日本有之,歐洲亦有之。然歐洲、日本,封建滅而民權興,中國封建滅而君權強,何也?歐洲有市府而中國無有也。日本有士族,而中國無有也。[3](第二冊,P777)
梁氏認識到中國、歐洲、日本都有過土地、人口分封的時代,而中國與歐洲、日本的差異在於,歐洲有市民社會、市民政權,中國則無;日本有士族階層,中國則無。這便導致了歐、日『封建滅而,民權興』,中國『封建滅而君權強』。這一論述卓有見地,卻又稍嫌簡單,然所使用之『封建』一詞,較 好地實現了中西一日史學術語的通約,其關於 中、歐、日封建制歷史演進路徑的思考,又顯示了一種政治理念的前沿性。
(四)『封建社會』
旅日十餘年的梁啓超,對明治維新的『反封建』及其艱巨性是深有領悟的,他1910年撰文曰:
日本當維新伊始,八百年封建社會一旦破壞,而天子無尺土,府庫無一錢,其艱難爲如何?[4](卷23,P62)
這裡使用的新短語『封建社會』,既是古典詞『封建』的延伸,又是日制新名的採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剛結束,梁啓超遊歷歐洲,其所見所思,書之於1920年3~8月連載於【晨報】 副刊的【歐遊心影錄】,其中在論及歐洲近世文明 的三個來源(封建制度、希臘哲學、耶穌教)時,梁氏對『封建制度』所做界定,吸取了西歐史學界的觀點,又與『封建』古義保持聯繫。
綜觀梁啓超論著,可以發現,以觀點多變著稱的梁氏,在新名『封建』的運用上,卻做到了概念的首尾一貫,堅持了古義與西義的統一。而且,梁氏是中國較早使用『封建時代』、『封建制度』、『封建社會』等新名的學者,從梁氏使用這些新名的上下文考析,含義相當準確。梁氏不愧爲中國近代史學的開山者。
三 嚴復以『封建』譯feutdalism
嚴復等從事中英翻譯的中國學者,將feLLdal―ism與『封建』在『封土建國』之義上加以對接,這雖在日本以『封建』翻譯feudalism之後約20年,但並非轉用日本譯名,而是直接從西語譯來,故仍可視做中國富於中西文化通識的翻譯家的獨立製作。
(一)從音譯(拂特)到意譯(封建)
嚴復先生(1854~1921)對中、西『封建』義兼有認識,而且在對譯時取慎重態度。1897~1900年問,嚴氏翻譯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嚴譯名【原富】)時,對feudalism取音譯,謂『拂特』,或取音意合譯,謂『拂特之制』、『拂特之俗』。以後,嚴氏1903年把英國學者甄克思(E.Jelaks 1861~1939)的A History of Poli一tics(可直譯爲【政治學的歷史】)譯爲【社會通詮】,該譯本將feudalism意譯作『封建之制』(有時也音譯『拂特』)。嚴譯【社會通詮】稱,社會進化的三階段爲圖騰社會(又稱蠻夷社會)、宗法社會、軍國社會(又稱國家社會),而宗法社會過渡到軍國社會,中間經過了封建時代,譯文有這樣的表述:
封建者,宗法、軍國二社會間之閏位也。[5](P75)
嚴復在【譯社會通詮自序】中介紹甄克思的歷史分期觀點:社會進化之階段爲『始於圖騰,繼以宗法,而成於國家』。而『由宗法以進於國家』,有一過渡形態:
而二者之間,其相受而蛻化者以封建。方其封建,民業大抵猶耕稼也。[6](第l冊,【譯社會通詮自序】,P135)
這段文字值得注意處有二:其一,把古代宗法社會向國家社會(指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國家)過渡演變的中間環節稱之『封建』。其二,封建社會是定居農耕文明的產物。這是頗富世界史通識的見解。
(二) 嚴譯『封建』兼及古義與西義
經嚴復的翻譯與詮釋,『封建』從原指一種政制舉措(封爵建藩)的舊名,演變爲指一種社會形態、歷史時段的新名。而嚴譯『封建』在向新名轉化的過程中,並未與舊名本義(封土建國)脫鉤,而是沿著舊名本義指示的方向做合理引申。這種引申義又與對譯詞feudalism的含義(領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從而達成古義與今義的因革互見、中義與西義的交融涵化。
嚴復還論及歐洲步入封建社會的時間:
其趾封建,略當中國唐宋間。及其去之也,若法若英,皆僅僅前今一二百年而已。[6](第1冊,【譯社會通詮自序】,P136)
稱唐宋之際(即公元9世紀左右)歐洲邁進封建社會門檻,18世紀前後方結束封建制度。這一論述遵從歐洲史學界關於中世紀的起訖判斷。嚴氏未將中國與西歐封建社會的時間段強行拉扯到一起,指出中國的封建時代大大先於西歐,他說:
乃還觀吾中國之歷史,本諸可信之載籍,由唐虞以迄於周,中國二千餘年,皆封建之時代。而所誦宗法,亦於此時最備……物窮則必變,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縣封域,阡陌土地,燔詩書,坑儒士,其爲法欲國主而外,無咫尺之勢。此雖霸朝之事,侵奪民權,而跡其所爲,非將轉宗法之故,以爲軍國社會者歟?[6](第1冊,【譯社會通詮自序】,P136)
嚴氏特意點明:堯舜至周兩千載爲『封建時代』,而商鞅變法、秦始皇統一天下,行郡縣、開阡陌,乃一巨變,從而將『封建』與『郡縣』對稱,其所說『封建之時代』指實行分封制的時代。
在嚴復看來,中國的封建時代,下迄於周代,不包含秦以後,與西歐封建制在時段上相錯甚遠。至於秦漢以後,嚴復稱爲『法專於國主』的『霸朝』(即專制帝制),並將秦以後的社會用設問句名之――『以爲軍國社會者歟?』
綜論之,嚴復所用『封建』包蘊的概念,兼及該詞的古漢語義與feudalism的西義。他用此一古今融會、中西通約的新名『封建』,表述中國、西歐歷史中不同時段的近似制度,從而指示了『封建』這一新名運用的合理途徑。
四 章太炎『封建觀的前後變更
近代學者關注『封建』論題的突出人物還有章太炎先生(1869~1936)。
(一) 從抑制君主集權角度肯定『封建』
與嚴復有別,章太炎是從中國傳統史學視角討論『封建』,大體承襲顧炎武,從『分治』意義上探究『封建』的價值。1899年10月,章氏撰【藩鎮論】,開篇即說:『自封建之法不行於後世,於是策時事者每以藩鎮跋扈爲憂,是其言則孤秦陋宋之冢嗣也。』[7](上冊【藩鎮論】p99)他把批評封建制導致藩鎮割據的言論斥之爲『孤秦陋宋』,原因在於,章氏痛惡專制君主集權,嚮往憲政,並寄望藩鎮在君主專制向憲政轉變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章氏說:
夫削藩鎮以立憲政者,天下之至公也;削藩鎮以遂一二肺腑貴人之專欲者,天下之至私也。……今藩鎮雖離於至公,而猶未合於至私。若皇德貞觀,廓夷舊章,示民版法,陶冶天下,而歸之一憲,藩鎮將奔走趨令,如日本之薩、長二藩,始於建功,而終於納土,何患自擅。[7](上冊.【藩鎮論】,P102)
章氏期待中國的封疆大吏仿效日本薩摩、長州等西南強藩支持維新,維新後又能將藩地交還朝廷,如能這樣,藩鎮就化消極爲積極,成爲推進社會進步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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