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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王国维“二重证据法”蕴义与影响的再审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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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发表于 2010-10-18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南开学报
    摘要: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一直得到学界的赞扬,然而深入审视,实乃以新的文字资料参证古籍文献资料,不必看作“二重证据”,其中以商代君主世系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更是严重的逻辑错误。“二重证据法”是针对“古史辨”派提出的反对理念,在中国现代史学史上起到阻断史学革命、将传统史学过早衔接于新史学的作用。此后史学界在上古史的研究中,将“二重证据法”的负面作用扩大、滥用,造成不良的影响,应当及早摒弃。  
    关键词:王国维   二重证据   古史辨   考古学

    王国维是20世纪初期杰出的史学家,早在1917年,他就通过辨识甲骨文字、破解其中历史信息而撰成《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等重要论著,取得了确证殷商君王世次的重要学术成就。1925年,他又高调提出所谓“二重证据法”的命题,成为学术史上被多数人评价极高的史学方法。然而细检众论,随声者多、考实者寡,对于“二重证据法”这个影响重大的问题,理应置于大的学术背景及史学史的进程中重新审视。

    一、“二重证据法”风靡于世的时代因缘
    历史学在其持续发展之中,史料范围的扩充乃是一个必然的推进过程。早在西汉,据说就在孔宅旧居墙壁内拆出先秦古字录写的《尚书》,西晋时期,河南汲郡魏襄王墓出土《汲冢纪年》等古字史籍,都曾经用于研究和考订历史。在考据学兴盛的清乾嘉时期,广泛利用各种资料考史已经蔚成风气,钱大昕、孙星衍、王鸣盛等学者以及乾隆朝官修《西域图志》,均有利用金石文字等史料治史的实例。王鸣盛说:“恒独处一室,覃思史事……又搜罗偏霸杂史、稗官野乘、山经地志、谱牒簿录,以暨诸子百家、小说笔记、诗文别集、释老异教,旁及于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冢墓、祠庙伽蓝碑碣断阙之文,尽取以供佐证。”[1]这已经从史学理念上认识到治史应当运用多方面的资料共同验证。在王国维之前,已有孙诒让据甲骨文论断“作册”乃为官名,纠正近两千年间说经解史的一项讹误,而众所周知:罗振玉更在利用甲骨卜辞考订史事上取得丰富成果。王国维的古史考订,正是承袭乾嘉至清季历史考据家治学的方法,又得之于罗振玉的引导、资助而取得突出成就。
    1913年,王国维《明堂庙寝通考》初稿中首次提出了“二重证明法”的概念,他说:
    宋代以后,古器日出。近百年之间,燕秦赵魏齐鲁之墟,鼎彝之出,盖以千计,而殷虚甲骨乃至数万。其辞可读焉,其象可观焉。由其辞之义与文之形,参诸情事,以言古人之制,未知视晚周、秦汉人之说何如?其征信之度,固已过之矣……然则晚周、秦汉人之书遂不可信欤?曰不然!晚周、秦汉之际,去古未远,古之制度、风俗存于实事者,较存于方策者为多,故制度之书或多附会,而其中所见之名与物,不能创造也。纪事之文或加缘饰,而其附见之礼与俗,不能尽伪也。故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于周秦、两汉之书得其证明,而此种书亦得援之以自证焉。吾辈生于今日,始得用此二重证明法,不可谓非人生之幸也。[2]
但是,这里“二重证明法”的命题没有引起什么反响,甚至王国维自已后来也从《明堂庙寝通考》文中删去了这段议论,[3]并未重视。此后从1914年年底,王国维开始涉足于甲骨学,学术大进,《生霸死霸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太史公行年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殷周制度论》等力作频出,学术声望直线上升。1925年,王国维就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开《古史新证》之演讲课,在《总论》中重新提出“二重证据法”理念,此次表述与1913年之说意旨一致,但语句颇有不同,且录其文于下: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4]
    这就是几十年蜚声于中国史学界、考古学界的所谓“二重证据法”,历来论者对之赞不绝口,极少质疑的意见也被淹没于鼓吹的声浪之中。为什么1925年提出的“二重证据法”,与1913年的“二重证明法”命运截然不同,能够风靡于世而享誉至今呢?择要而言,有三大因缘:
    第一,王国维此时已经具有很高的学术名气,其《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等著述利用甲骨文资料,将商代君王世系考证得确然明晰,且与《史记》等古籍记述一一对照,很是吻合,有这项突出的成就作后盾,对王氏关于史学方法的论述起到有力的烘托作用。这一点相当重要,但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1925年王国维重提“二重证据法”,实际有着明确的针对性,即出于反对1923年兴起的“古史辨”派疑古学风,不点名地将批评的矛头指向顾颉刚以及倡导“尧舜禹抹杀论”的日本学者白鸟库吉、内藤湖南等人。而顾颉刚倡导的“古史辨”派之学,是冲击旧史学上古史体系的学术运动,具有伟大的思想解放意义。同时因“疑古过勇”而未免个别问题上矫枉过正,于是不仅遭到守旧学者的激烈反对,某些具有新思想的学者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一时也难于接受。但是在新思想大有传播、“圣王”油彩已经褪落、“孔孟之道”灵光不再的历史条件下,守旧派对“古史辨”派的抵御是十分乏力的,这时节,只有王国维的考订成果证明了《史记》记述殷商史事的可信度,成为维护旧古史系统的一捆救命稻草,王国维也正好站出来标榜“二重证据法”以反对“古史辨”派,其名声大噪,盖缘于此。
    第三,1925年表述的“二重证据法”与1913年的说法相比,已经策略性地披上了“新”学的外衣。例如1913年提出“故今日所得最古之史料,往往于周秦、两汉之书得其证明,而此种书亦得援之以自证焉”,立足点是“所得最古之史料”;1925年则曰“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而“地下之新材料”被许多人理解为现代性的考古学成果。当时中国的考古学已经兴起,为学术界新生事物,得到广泛关注与推重,特别是王国维讲课时所面对的年轻一代学者,思想上更趋于求新。这个表述上的细微变化,获得了接受新学术思想影响群体的青睐。但在实质上,“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的断言,比起1913年坦言古籍“或多附会”、“或加缘饰”更为守旧,与极力反对“古史辨”派的人们灵犀相通,故能左右逢源,广得赞誉。
    这样分析,并非深文周纳。1922年《东方杂志》刊载题名抗父的《最近二十年间中国旧学之进步》[5]一文,据学界考订,该文章乃王国维代笔撰成,该文叙述罗振玉、王国维等利用出土铜器、汉晋竹简、金文、甲骨文考证古史的成就,大力赞扬,但从标题上概括为“中国旧学之进步”,是王国维当时仍以“旧学”自居。至1925年暑期,即开讲《古史新证》的同一年,王国维在清华国学研究院作《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6]讲演,其宗旨、内容与抗父之文基本相同,只是为了突出一个“新”字,删去先前谈到的王先谦等人以传统治史方法所取得的成绩,而将自己的学术定为“新发现之学问”。可见这种隐“旧”标“新”的变动,是有意作出的调整。
    以上第二、第三两项原因,使“二重证据法”乘着新兴考古学的之风而扩大影响,也得到守旧学者的首肯。而第一条原因,使顾颉刚等“古史辨”派学者,也不能不对其取得的学术成就由衷称许。但是,不能因为王国维获得具体的历史考证成就,就不加分析地追捧他的史学方法论理念,因为史学方法论属于理论的层次,在学术史、科学史上做出显著具体成就却得出荒谬理论的学者,早已不乏其例。因此,必须对“二重证据法”予以严格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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