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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網絡 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是從漢代開始的,但這時的貿易是以陸地爲主。雖然漢武帝時期開始有了官營的海外貿易,但漢代的海路貿易還很不發達。隋唐時期中國的海外貿易雖有進一步的發展,也仍沒有占主要地位。到宋朝時期,情況就有了很大的變化,其對外貿易在我國對外貿易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海路貿易的興起和蓬勃發展,使朝廷獲得的收入愈來愈多。於是,兩宋政府沿襲唐制,專門設立了管理對外貿易事務的機構――『市舶司』。
宋太祖開寶四年(公元971年),在消滅了割據廣東一帶的南漢政權後,爲擴大對外貿易,建立了第一個海外貿易的一級管理機構――廣州『市舶司』,這是兩宋設立市舶司的開始。宋太宗滅掉吳越割據政權後又於杭州設市舶司,作爲管理兩浙路各港口對外貿易的機構。宋真宗時期又在明州(今浙江寧波)設立市舶司。這樣,北宋中期有廣州、杭州、明州三地市舶司,並稱『三司』。在這三個貿易港中以廣州的最大,最繁盛。『三司』的外貿收入中,廣州常占9/10。據記載,當時居住在廣州的外國商人很多,其聚居的地方稱『蕃坊』,外商買賣的場所稱『蕃市』,他們子弟求學的地方稱『蕃學』,可見當時貿易的狀況。由於船舶到達其他沿海港口,都要到其附近的市舶司勘驗施行,顯然不能適應海外貿易日益發展的需要,宋哲宗元v二年(1087年)及元v三年(1088年)分別在泉州和密州板橋鎮(今山東膠州)增置新的市舶司,並改板橋鎮爲膠西縣,這樣一來市舶司就由原來的三個增加到五個。北宋時期『市舶司』的設置雖然也有多次廢置、復建,但從政和二年到北宋滅亡,宋朝政府再沒有廢棄,一直維持著廣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膠西縣五個『市舶司』。此外,宋朝政府還於政和三年(1113年)在秀州華亭(今上海淞江)等地分別設置市舶司及管理海外貿易的二級機構市舶務,於政和七年(1117年)使鎮江及平江府的稅務機構也兼有管理市舶的職能。市舶機構的增加反映出當時海外貿易的發展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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