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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漢學網 二 曹魏改正朔、易服色對經學理想主義的運用
魏明帝青龍五年詔可以看出改正朔是曹魏政治名分的需要。詔書云:
『……雖炎、黃、少昊、顓頊、高辛、唐、虞、夏後,世系相襲,同氣共祖,猶豫昭顯所受之運,著名天人去就之符,無不革易制度,更定禮樂,延群後,頒瑞信,使之煥炳可述於後也。至於正朔之事,當明示變改,以彰異代,曷疑其不然哉。』
詔書說得很明確,『彰異代』的政治需要是首位的,而不象漢儒那樣認為它對王朝氣運和現實政治有所幫助。在改正朔、定服色的具體細節上,曹魏統治者將三統說、陰陽五行說作為工具直接運用,為的是推算出裝點門面的表徵。首先看曹魏對三統說的應用。三統說是一種歷史循環論,漢儒認為它們安排了古往今來包括漢代在內歷代的統色,『得到哪一個統為天子的,那時的禮樂制度就照着哪一個統的定製去辦理』[[18]],從漢董仲舒【春秋繁露】到東漢【白虎通】,三統說從一種未得實踐的學說[[19]]到官方學說。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中三統、曆法、服色之關係如下表:
【白虎通疏證・三正】則云:
『正朔有三何本?天有三統,謂三微之月也。明王者當奉順而成之,故受命各統一正也。敬始重本也。……三正之相承,若聯環也。』
魏明帝改正朔詔現成地應用了三統說。詔書云:
『……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考之群藝,厥義彰矣。改青龍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20]]
魏明帝以建丑之月為正,是採用了與地統相應的年始,這是對三統說的現成應用。但應用三統說是在改朝換代之後,並只應用於改正朔這樣裝點王朝門面的事上,相較於漢儒根據統色、災異等提出要漢帝禪位[[21]]這樣大膽的政治主張來,其對現實政治的影響大大下降了。這是因為漢末的政治和社會動盪增加了政治的理性,三統說這種理想主義色彩過濃的政治理論被滌除出現實政治領域,而僅成為改朝換代尋求依據的工具。
陰陽五行說在曹魏改正朔中的作用亦是如此。陰陽五行說則是將數、德、色、季節、方位等有序統一的一種宇宙圖式,漢儒認為它們決定着一定時令、方位條件下的生殺刑德[[22]]。而曹魏定服色完全根據自己的需要各取三統說和陰陽五行說的一部分。曹魏服色由兩次詔書確定,一即為青龍五年改正朔詔:
『……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馬,建大赤之旗,朝會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j、祀、A、嘗,巡狩、L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晚早,敬授民事,諸若此者,皆以正歲斗建為節。』
這裏,服色尚黃是取陰陽五行說,犧牲用白是取三統說。【三國志・魏志・明帝紀】裴松之註:『魏為土行,故服色尚黃。行殷之時,以建丑為正,故犧牲縉煲揮靡罄瘛!鋇如果按三統說,白統服色應該全部用白。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正白統者,……朝正服白,首服藻白,正路輿質白,大節綬幘尚白,旗白,大寶玉白,郊牲白,犧牲角繭』,與陰陽五行說下土德尚黃並不一致。明帝對此亦有疑惑,他下詔令議服色:
『以建寅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玄;以建丑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為正者,其牲用H;此為牲色各從其正,不隨所祀之陰陽也。祭天不嫌於用玄,則祭地不得獨疑於用白也。天地用牲,得無不宜異邪?』
明帝的詔書表示了對三統說和陰陽五行說不同用牲法的疑惑。但眾議各有引據,無所適從。於是明帝定服色的第二道詔書說:
『……天地至尊,用牲當同以所尚之色,不得專以陰陽為別也。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后帝、天地郊、明堂、宗廟,皆宜用白。其別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月星辰之類用H,社稷山川之屬用玄,此則尊卑方色,陰陽眾義暢矣。』
這一詔書對三統說和陰陽五行說作了調和:天地宗廟用白色犧牲,是從地統之色;五郊犧牲隨方色則採納陰陽五行說;日月星辰用H(紅色馬,即陽色)以象天是將【禮記・郊特牲】:『牲用H,尚赤也』的祭天用牲之法搬到祭日月星辰上,因為日月星辰也屬於『陽』;社稷山川用黑以象地,則是取黑色與日月星辰之陽色相對,亦是陰陽五行說的繼續。由此可見曹魏服色的確定是明帝詔書取三統說、陰陽五行說中自己所需部分而成。這是三統說和陰陽五行說失去了對政治威懾力,流於裝點門面的結果。
經過明帝兩次下詔,曹魏正朔、服色制度算是有了整體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詔書的作用是主要的。除了桓階、高堂隆上疏外,臣下建言能有所見解並為王朝採納的幾乎沒有,跟兩漢下詔對策災異時大儒並出形成鮮明對比,這是因為曹魏經學偏枯,在旨趣上也漸從兩漢的理想主義轉成現實主義,這亦是考察曹魏改正朔所不能忽視的。下文試對此稍作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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