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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资讯] 不得擅自开展肖氏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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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发表于 2012-5-2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必读声明 / 必读声明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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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黄心)在4月12日卫生部举行的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原泌尿外科研究所所长肖传国开办医院一事指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约见肖传国,告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
  宋树立说,经向广东省卫生厅了解,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1年12月6日批准深圳神源医院执业登记注册,为营利性二级专科医院,设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肖传国。经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该院2012年1月29日门诊部开业,2月22日住院部开业,目前还未开展“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
  她指出,对于“肖氏反射弧手术或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吻合术”的有关问题,卫生部的态度是明确的,“目前,这个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的循证医学证据尚不足,对这个技术是否适用于临床应用,还要进行充分的论证”。也就是说,该技术目前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还不允许开展临床应用。
  宋树立介绍,医疗技术一般分为可以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和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医疗新技术。对于尚处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医疗新技术,应当严格遵守科学研究准则。医疗新技术在完成临床研究后应当进行系统、全面、科学、规范的技术评估,在确保安全有效、符合伦理的情况下,方可在临床推广应用。目前,卫生部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制定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管理方面的指导原则等,引导医疗新技术临床研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研究过程中,符合科学标准和伦理原则,使受试者风险最小、最大程度受益,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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