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 白話譯文 冉有退朝回來。孔子說:『怎麼這麼晚了?』冉有回答說:『因爲有國政。』孔子說:『大概只是季氏的家事吧。如果有國政的話,即是朝廷不用我,我也會參與且知道。』 注釋 退朝:指退於季氏之私朝。朱子:『冉有時爲季氏宰。』 晏:晚,指比平時回來晚。錢穆:『古人之朝,天微明,辨色即入。冉有退朝晚,故孔子問之。』 有政:有國政討論。政,國政。馬融:『政者,有所改更匡正。』 事:家事、私事。按:孔子校正季氏之家事、私事不能稱『政』,甚至事實上是政,由於議於季氏私朝也只能稱作『事』。馬融:『事者,凡行常事。』 雖:即使。 以:用。 與聞:參與而且知道。馬融:『如有政,非常之事,我爲大夫,雖不見任用,必當與聞之。』朱子:『禮:大夫雖不治事,猶得與聞國政。』 前賢註疏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是孔子諷弟子以警權臣也。 【論語註疏】曰:此章明政、事之別也。(按【正義】:政、事有公私之別。) 李炳南曰:孔子辨別政與事,有正名定分的意思。 朱子曰:是時季氏專魯,其於國政,蓋有不與同列議於公朝,而獨與家臣謀於私室者。故夫子爲不知者而言,此必季氏之家事耳。若是國政,我嘗爲大夫,雖不見用,猶當與聞。今既不聞,則是非國政也。語意與魏徵獻陵之對略相似。其所以正名分,抑季氏,而教冉有之意深矣。(聖人辨之,亦是警之,亦是正名) 【四書近指】曰:魯政逮於大夫四世矣,康子與冉子謀者固政也。曰『有政』,實對也,而不知失辭也。夫子嘗曰:『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故一聞其言,而正其失曰『其事也』。 【四書訓義】曰:上下之亂也,先竊其實而猶存其名。竊之已久,則並其名而竊之,至於並竊其名而不忌,而大亂遂不可解。君子欲正其所竊之非,必先急奪其名。一言而大法昭焉,此欲正其實必先正其名之大義也。 蔡節曰:今不得而與聞,必其事而已。味夫子之言,意不但辨政與事之不同,蓋亦有所譏矣。 劉宗周曰:季氏無君,將公朝之政,視爲一家私事矣,雖政亦事也。冉子受季氏籠絡,墮其術中,自以爲義,急國政而不之避也,亦愚矣。故夫子醒之。 錢穆曰:冉有仕於季氏而猶在孔門,退朝稍晏,孔子問之,師弟子親如父子家人,固不獨於顏子一人爲然。此處當從公私言,尤見嚴正。 戴溪曰:君臣禮廢已久,諛諂成俗,雖君子在習俗中浸淫不覺,語言亦不識輕重,如冉子有政之類是也。蓋冉有不曾仕於公朝,今之退朝者是退季氏之朝也。謂季氏家事爲政,是當時習俗之辭,不以爲怪也。聖人不欲直言其非,爲之隱其辭以警悟冉有之意。使冉有感悟聖人之言,他日旅泰山、伐顓臾之事,皆有以處矣。此聖人之微意也。 附錄 鄭康成曰:君之教令爲政,臣之教令爲事。 蔡節曰:卿大夫有家爾。季氏,魯卿也,安得謂之朝邪?此必魯君之朝也。案【左氏傳】魯哀公十一年齊伐魯,季孫使冉求從於朝,俟於黨氏之溝。冉有爲季氏家臣,固無朝魯君之理,然以此考之,乃從季氏自魯朝而退也。觀『有政』一言,其爲公朝又可知矣。 【論語講要】曰:冉子所議實是國政,不是家事,有政亦是據實而對,但季氏專於魯政,不議於公朝,而獨與家臣謀於私室,則雖政亦事也。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義疏】【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集釋】【論語集說】【論語新解】【論語講要】【論語學案】【論語正義】【石鼓論語答問】【四書訓義】【四書解義】【四書近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