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章按:天地以萬物為芻狗。病入膏盲,扁鵲不救也;孔子縱有經典之才,齊魯之難,猶不能也。勢者,天時也;天時者,萬物之內漸也。國之有期,猶人之有壽焉,其內漸之極,則變乎外也,其勢不可擋矣,是以道家之人,察世以隱。醫者之治,外敷其在皮,針藥其在肉,刮毒其在骨,未能由其生滅也,是以儒家之人,興世以出。孔子之聖賢者,雖不可為而為之也,故成萬世之道統。齊之今也,猶魯之明焉,以王道而救齊,則王道可存魯矣。凡事之成,以其內外二因,魯之存續,內系哀公,外系王道,孔子舉王道而興魯,奈何哀公之不與也。 論語·憲問篇第二十二章·陳成子弒簡公原文簡體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正體 陳成子弒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哀公曰:『陳恆弒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 口語解釋齊國的陳成子弒其君齊簡公。孔子齋戒沐浴後去朝見國君,向魯哀公報告說:『陳恆弒其君,請討伐他。』哀公說:『報告給那三位卿。』孔子說:『因為我還跟隨在大夫之後,不敢不來報告啊!君上卻說「報告給那三位卿」這樣的話。』孔子到三桓那裏去報告,三桓不准。孔子說:『因為我還跟隨在大夫之後,不敢不來報告啊!』 延章疏:齊國大夫陳成子逆弒齊簡公,法當伐之。孔子洗髪淋身朝見魯君,以肅王道,奏告魯哀公說:『齊國陳恆逆弒他的君上,請發兵討伐他。』魯哀公說,『你去告訴那三位卿大夫。』孔子退朝後說:『因為我是從大夫位上退下來的,不敢不奏告君上啊。君上說你去告訴那三位卿大夫吧。』到三位卿大夫那報告,不准許。孔子說:『因為我是從大夫位上退下來的,不敢不奏告君上啊。』明為齊伐陳恆,實為魯伐三卿。孔子舉王道而興魯,魯哀公無能,乃令自曝於三卿,孔子雖自辯以其曾居大夫之位,必不能容於三卿矣。 注釋陳成子:即齊國大夫陳恆,也叫作田常,諡號『成子』。按:陳成子殺死簡公後,立齊平公,任相國,殺鮑晏大族及公族中的強者,擴大封邑,從此齊國由陳氏專權。弒君之事發生在魯哀公十四年,孔子七十一歲。【莊子】認為這是『竊國』,稱作『田成子取齊』。到其曾孫田和時正式取代齊國,於是齊國之君由姜氏而成田氏。史稱『田氏代齊』。 簡公:名壬,齊國之君。陳成子弒簡公在魯哀公十四年。 沐浴而朝:孔子在朝見魯哀公之前,先沐浴齋戒,以表示鄭重和尊敬。沐,洗髮;浴,灑身。 討之:出兵討伐。按:當時禮壞樂崩,周室衰微,無力治理天下,同時五霸也已衰歇,在孔子看來魯國雖然不是方伯,然而面對弒君這樣的無道之事,作為齊國的鄰國,魯國有責任討伐之,消滅亂臣賊子,以正視聽,維繫治安。胡氏:『【春秋】之法,弒君之賊,人得而討之。』 之三子告:之,到、往。三子,即魯國的實際執政者三桓,即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三家大夫。哀公無權,不敢自專,所以讓孔子報告三桓。馬融:『我禮當告君,不當告三子。君使我往,故復往。』 以吾從大夫之後:跟隨在大夫之後,這是孔子的謙虛之言。按:孔子曾經為大夫,晚年回到魯國後,又受到朝野的尊重,被魯哀公敬為『國老』,朝中大事仍然『預聞之』。 不可:三桓不准孔子之奏。錢穆:『孔子亦知其所請之不得行,而必請於君、請於三家,亦所謂知其不可而為之也。』按:知其不可,仍然告之,即『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之意也。 先賢註疏唐文治曰:陳恆之事,春秋變為戰國之大關鍵也。夫子懍於世變,故鄭重如此。 【公羊傳】曰: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為無道者,臣弒君,子弒父,力能討之,則討之可也。 【論語註疏】曰:此章記孔子惡無道之事也。聞夫不義,我禮當告君,不當告三子。君使我往,故復往也。 朱子曰:臣弒其君,人倫之大變,天理所不容,人人得而誅之,況鄰國乎?故夫子雖已告老,而猶請哀公討之。弒君之賊,法所必討。大夫謀國,義所當告,君乃不能自命三子。以君命往告,而三子魯之強臣,素有無君之心,實與陳氏聲勢相倚,故沮其謀。而夫子復以此應之,其所以警之者深矣。 錢穆曰:【左傳】記此事云:『孔子三日齋而請伐齊三,公曰:「魯為齊弱久矣,子之伐之,將若之何?」對曰:「陳恆弒其君,民之不與者半,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可克也。』」則孔子不僅辨其義,亦復量其力。若不量力而徒伸大義,此亦言之不怍矣。(按:不徒空言,亦有能為之實際。)(劉宗周評論【左傳】此事曰:謂聖人此舉,以義不以力則可,謂義必廢力則不可。聖人臨事而懼,好謀而成,非徒虛張名義,而不切當日之情事者,況以破強弱之惑乎?斯實語也。) 【論語大義】曰:孔子之請討,非托諸空言,惜乎哀公之不聽也。故獲麟之書,即於是年絕筆雲。 程子曰:當是時,天下之亂極矣,因是足以正之,周室其復興乎?魯之君臣,終不從之,可勝惜哉! 鄭汝諧曰:是時夫子已不仕於魯矣,以嘗為大夫而食其祿,是以雖去位不忘憂國之心。 張栻曰:春秋之時,三綱淪、九法斁(yì),至於弒父與君,亦莫之禁也。孔子因陳恆之事,而正討賊之舉,此天下之大幾也。斯事一正,亂臣賊子無所容跡,三綱可整,九法可序,而天下之事可以次第而舉矣。沐浴而朝,敬其事以卜天意也。 劉宗周曰:請討陳恆,自是宇宙大義,非專為三家發。當時周政不綱,失禮樂征伐之柄,孔子舉而歸之魯,亦【春秋】意也。所以扶天理、植人心,而挽回春秋世道而不墜者,意獨至矣。愚按使夫子之言得行,則將義足以克齊,取罪人,而歸法於天王。天王一舉而號令諸侯,由是天子得以收諸侯之權,諸侯得以收大夫之權,大夫得以收陪臣之權,政教號令復出於一,而文武之道復興於世矣。 【論語點睛】曰:陳恆、三子,一齊討矣。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見孔子請討罪,正君臣之義也。 蘇軾曰:哀公患三桓之逼,常欲以越伐魯而去之。以越伐魯,豈若從孔子而伐齊?既克田氏,則魯公室自張,三桓將不治而自服,此孔子之志也。 雲門隱者按:時極衰亂,禮樂崩壞,五霸之後,世道更衰,後而霸亦無矣。陳恆弒君,孔子『沐浴而朝』,鄭重其事,申明大義,於義盡矣;如若請允,亦將有以有為也。然魯君不敢自專,三桓又不可,坐視亂臣賊子之事而忍心。於是『田氏代齊』『三家分晉』,天下陸沉,不可遏制;禮義淪亡,大義不能正,於是大亂不已,爭奪相殺,遂至於戰國、至於暴秦。世謂『孔子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救世之心在於憂天下之仁心也,所以為『至聖』也。 附錄程石泉曰:孔子曾出仕於魯,以季桓子受齊人之女樂,憤定公之不足與謀而去魯。至哀公十一年,孔子歸魯,十四年陳恆弒齊簡公,而魯之三桓前經陽貨及公山弗擾之畔(叛),已勢衰力竭。若哀公為一有為之君,可借伐齊討弒君無道之罪,立威信於齊,三桓可不待誅而歸政於魯室,進而行乎仁政,孔子欲為東周之志可酬。則『齊一變而至於魯,魯一變而至於道』,亦非徒託空言矣。 張栻曰:孔子為魯大夫,鄰國有弒君之禍,而恬不以為言,則是許之也。哀公,三桓之不足與有立也。孔子既知之矣。知而猶告,以為雖無益於今日,而君臣之義,猶有儆於後世也。 陳祥道曰:蓋曰請之者,吾之職也;行不行,君之事也。吾之職,不可不盡;君之事,吾何與焉。 本章參考書目【公羊傳】【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全解】【癸巳論語解】【論語意原】【論語學案】【論語集說】【論語集釋】【論語大義】【論語正義】【論語新解】【論語讀訓】【論語點睛】【莊子】【四書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