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1371|回覆: 3

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應該如何鑄牢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懋基 發表於 2021-1-13 22: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為懸賞帖,被選為最佳答案的回答,將獲得100錢幣,相當於人民幣10元,可用於閱讀國學經典電子書的VIP章節。

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離不開腳踏實地、實事求是的科學發展觀,離不開依法治國的習近平法治思想,離不開中華民族共同體及其意識的建立及鞏固。

科學發展觀

科學發展觀

科學發展觀

科學發展觀要求以人為本,樹立全面的,統籌協調的,且可持續的發展觀。

其核心是以人為本,要求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要求代表神權的宗教思想,代表物質的資本主義思想等不得凌駕於人文精神之上。

其基本要求是全面的、協調的、可持續的發展觀,全面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特色文化建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等現代化社會建設,可持續發展又要求與時俱進的唯物史觀。

其基本方法是統籌兼顧,統籌個人與集體、局部與整體、當前與長遠的利益關係,保持平衡,保障可持續。

習近平法治思想

習近平法治思想

習近平法治思想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需要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及行動指南。

其核心是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權威,一切法律、政策均依據憲法制定,不得與憲法相牴觸。

其基本要義包括: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堅持科學立法、司法公正、嚴格執法、全民守法;堅持建設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隊伍;堅持改進、完善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及法治方式;堅持社會主義物色法治道路;堅持統籌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要求以人為本,而神本思想及資本主義思想不是我國法治制度的法理範圍;堅持依憲治國、依法治國,要求法律不得牴觸憲法,政策不得牴觸相關法律;堅持建設德法兼修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要求領導幹部及執法隊伍,必須具備一定的人文道德認知,不能違背德治思想;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並堅持改進完善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及方式,要求領導幹部及執法隊伍嚴格遵循黨紀,為人民服務。

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中華民族共同體

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這是我國現階段的基本事實,中華民族共同體正是在這一事實基礎上提出的。

中華民族共同體是指居住在中國境內,相互依存、休戚與共、水乳交融的中華各民族結合體。中華民族共同體具有整體性、共同性以及實體性等多種屬性。其內在結構是多元一體,其本質屬性是命運共同體。

中華民族共同體最初由夏鼐在1962年【新中國的考古學】上發表:『現今全國的少數民族還很多,他們雖和漢族不同,但各兄弟民族的祖先在悠久的歷史過程中,與漢族的祖先建立起日益緊密的聯繫,今日大家一起構成了中華民族共同體』。該表述客觀地反映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多元一體』內在結構,是以漢族為主體民族,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主體文化的;其命運共同體主要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

如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建設的社會主義特色文化是以人為本的人文文化,與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高度吻合,因此,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離不開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復興。

同時,與時俱進的唯物史觀告訴我們,事物是發展變化的,會隨時時代時勢的變化而變化,如不同時代的政策就可能需要依據具體的現實情況,進行改革調整,像計劃生育政策由一胎向二胎調整,像我國當前社會階段定性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都是有力的說明。

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習近平法治思想,要求法制以人民為基本法律關係主體,民族主體不能凌駕於人民主體之上,如不同民族的人民之間的矛盾,應當堅持以人民主體先於民族、階級等主體,進行檢察裁決。

那麼,在以上的論述基礎上,您認為中華民族共同體及其意識應當如何鑄牢呢?在現實生活中,又有哪些問題是需要我們注意並改進的呢?

我知道答案 回答若採納將獲得10 銀幣 + 100 錢幣已有3人回答
TEEQA 發表於 2021-1-14 17:0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中華民族共同體,要警惕大民族主義,更要警惕逆向民族主義。
逆向民族主義的問題十分嚴重,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現象泛濫,二是危害深遠。
一些政策法規,以民族團結為藉口,行民族分裂之實,以反大漢族主義為藉口,大搞少數民族主義,嚴重傷害了漢族人民的感情,加劇了原來已經融洽的漢族與少數民族人民之間的和諧共處關係。如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數民族超生獎勵,而漢族超生罰款;大搞少數民族專區,隔絕漢族與少數民族人民的和諧共處;宗教進入九年義務教育學校,宗教食品泛濫,宗教場所大肆擴建等等。
其危害深遠主要在於:
一,違反了科學發展觀,違反了以人為本的協調發展觀,破壞了我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可持續發展,破壞了我國各民族之間的協調發展觀;
二,違反了習近平法治思想,違反了憲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毫無疑問,相對而言,在一定條件下,協調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是應該的,但同時推行傷害漢族人民的政策,則犯了『破壞民族團結,製造民族分裂』的錯誤。同時,這些逆向民族主義還違反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核心要義,在沒有涉及到民族主體的情況下,以民族主體掩蓋人民主體,將人民之間的法制關係,偷換為民族之間的法制關係,實質是以民族為中心來否定了以人民為中心,是極大地破壞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行為。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延章 發表於 2021-1-26 00:0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和十一個主要方面之一。我們要充分認識其重大意義、重要地位,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其核心要義、科學內涵與精神實質,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全面貫徹落實。

一、充分認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在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習近平法治思想站位高遠、視野宏闊、內涵豐富、思想深邃、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十一個堅持』是有機統一、協調銜接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它關係我們黨依照憲法法律治國理政的宗旨、全面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出發點和落腳點,決定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要依託的法治『為了誰、依靠誰』這一關鍵和核心問題,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分水嶺。我們要深刻把握其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實踐邏輯,增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政治、行動自覺。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所具有的鮮明政治屬性。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後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無產階級的運動是絕大多數人的、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的獨立的運動』,始終站在人民大眾的立場上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立場,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們黨自成立以來始終為之奮鬥的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向世人彰顯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鮮明政治屬性,充分詮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及其區別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法治的根本所在。習近平法治思想也以其堅定的人民立場、真摯的為民情懷,而成為接地氣、有溫度、得民心的人民的法治理論。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所蘊含的深邃歷史智慧。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對中華優秀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基礎上形成的。從反映『民』與『國』關係的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到闡述『民』與『治』關係的『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再到體現『民』與『法』關係的『人心似鐵,官法如爐』『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等等,『民本理念』一直是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集中體現了對這一理念的總結、汲取和升華,蘊含中華五千年文明特別是法治文明所凝聚的偉大民族精神和深邃歷史智慧。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所積澱的深厚實踐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反覆指出,人民是我們黨執政的最大底氣,是我們共和國的堅實根基,要時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我將無我,不負人民』,要求我們黨和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始終堅持人民立場,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與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團結奮鬥,真抓實幹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習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實踐。從完成憲法部分內容修改、加強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建設,到編纂頒佈民法典、加強對人民各方面權利的依法保護;從深化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政治權利全面協調發展,到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從加快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理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等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使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顯著優勢充分彰顯,法治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僅是我們黨的性質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我國制度優勢的重要內涵和充分體現,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治國理政經驗的深刻總結,集中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與實踐、歷史與現實的高度有機統一。

二、全面準確把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

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把恪守黨的根本宗旨、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同法治中國建設實踐緊密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做到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必須始終牢牢把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不斷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並使之法治化、制度化,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把保障人民權益貫穿在法治建設全過程各方面。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恪守以民為本、法治為民理念,積極回應、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把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各領域。例如,在立法領域,要拓展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健全立法徵求公眾意見機制,使每一項立法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健全權利救濟渠道和方式。在執法領域,要依法懲治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法無授權不得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在司法領域,要堅定守好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發揮保護合法、制裁違法、定分止爭的作用,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群眾感情,損害群眾利益。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就是要讓法治成為全民普遍共識和行為自覺。法律的權威來自於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堅持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投身全面依法治國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使法律為人民群眾所認識所掌握所運用。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全民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三、在政法工作中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要求落到實處

在政法工作中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當前重點要在以下五個方面抓好各項任務的落實。

(一)着眼於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在維護國家安全中捍衛人民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政法戰線作為捍衛黨的領導和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重要力量,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毫不動搖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刀把子始終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活動,矢志不渝做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捍衛者。

(二)着眼於實現人民群眾對平安幸福的嚮往,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中落實好人民至上原則。平安是老百姓解決溫飽後的第一需求。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原則,全方位提升守護群眾平安、保障群眾權益的能力和水平。要化解民憂,依法打擊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犯罪活動,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化,持之以恆、堅定不移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更安寧、群眾更安樂。要凝聚民力,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方針,不斷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機制。要尊重民意,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尺,健全平安建設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加大群眾意見權重,真正把評判『表決器』交到群眾手中。

(三)着眼於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在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要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與執法司法權運行相適應、規範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機制,讓腐敗無處遁形。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嚴格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着眼於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質量公共服務的新需要,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增強服務供給能力。社會治理現代化是『中國之治』的支撐點。必須發揮好市域『前線指揮部』、基層『戰鬥堡壘』等作用,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服務。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切實做好矛盾糾紛的防範化解,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和多元解紛機制,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要服務良好營商環境建設,加快推進司法供給側改革,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要優化政法公共服務,用好現代科學技術,總結推廣『網上辦』『掌上辦』『不見面辦』等經驗,努力提供更多利民便民的優質政法公共產品。

(五)着眼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努力建設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隊伍。要鞏固和擴大試點工作成果,紮實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推動政法機關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向縱深發展,真正把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要求融進血脈、落實到行動,堅決履行好新時代黨和人民賦予的使命任務,全心全意地為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延章 發表於 2021-1-29 01:5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科學發展觀,遵從科學,在傳統上叫『人道法天』,『不過物』。
中國人對於認知的態度是理論化,學識化,但西方人是主義化,信仰化。學識化,就要辨證,要實證,要知行合一;而主義化信仰化,就是教條化,無條件是從。
科學發展觀,是馬列哲學中國化的重大創新,不亞於毛澤東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創新。
但我們要破除『科學主義』,卻不是要破除『天道、天理』,『人道法天』;沒有一個中國人會要求反思『天道』,因為天道代表着自然,代表着物理。而『科學』卻是一個現代漢語詞彙,它的內涵定義是不確定的,而且被『語言邏輯』,以及『數理邏輯』嚴重限制了,忽視了更廣泛的事物義理,及思維方式,如陰陽學,中醫學,陰陽五行思維,象類思維,實證思維等等。
而『天道』卻是一個文言文詞語,其內涵就是兩個漢字本身的涵義,說起『天道』,沒有人會將邏輯思維排除在外,也不會將陰陽五行思維、象類思維排除在外,所以在中國有個奇觀,中醫不會反西醫,但西醫一定會反中醫,就是『科學』被『主義』化了。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