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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说] 【颜氏家训】卷6风操篇诗解5昭穆姑姨名以正体字以表德遗书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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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發表於 2021-10-28 16:3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颜氏家训】卷6风操解5昭穆姑姨名以正体字以表德遗书缄保
题文诗:
宗亲世数,有从父,从祖族祖.江南风俗,
自兹已往,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
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族人.
河北士人,虽三十世,呼为,从伯从叔.
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某姨.
时也,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讳之,
字乃可以,为孙.孔子弟子,事者,
皆称仲尼;吕后微时,字季高祖;至汉麦种,
字丝叔父.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人士,
全不辨之,名呼为字,字呼为字.偏傍之书,
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
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
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
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礼经有曰:
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手口泽,不忍读用.
常所讲习,讎校缮写,母常服用,有迹可思.
寻常坟典,为生什物,若安可,悉废之乎?
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
【原文】全文

     凡宗亲世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 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 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 梁武帝尝问—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吾尝问周弘让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称之? 周曰:『亦呼为丈人。』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 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者,为某姓姨。 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士大夫谓之王母、谢母云。 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齐朝士子,皆呼祖仆射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乃有对面以相戏者。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至汉麦种,字其叔父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人士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尚书王元景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馀不足怪也。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讎校缮写,及偏如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原文】 6.18


  凡宗亲①世数,有从父②,有从祖③,有族祖④。 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者,通呼为尊,同昭穆⑥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⑦。 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 梁武帝尝问—中土⑧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注释】

①宗亲:【史记.五宗世家】:『同母者为宗亲。』此处引申为同宗之义。

②从父:伯父、叔父的统称。

③从祖:父亲的堂伯、堂叔。

  ④族祖:祖父的堂伯、堂叔。

  ⑤秩:官秩,即官吏的俸禄。引申为官吏的职位或品级。

  ⑥昭穆: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宗庙中神主的排列次序,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 【周礼.春官.小宗伯】郑玄注:『父日昭,子日穆。』亦指同—祖宗。

  ⑦族人:同宗族的人。

  ⑧中土:即中原。

  【译文】
同宗亲属的世系辈份,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 江南的风俗,是由此而延伸,对官职高的,通称为尊;同一个祖宗而辈份相同的人,即使相隔百代也还是称作兄弟;如果是对外人称呼自己宗族的人,则均称作族人。 河北的士人,虽然隔了二三十代,仍然称作从伯、从叔。 梁武帝曾经问一个中原士人:『你是北方人,为什么不知道有族人的称呼?』中原士人回答说:『同宗骨肉之间的关系容易疏远,所以我不忍心用'族」这个称呼。』这在当时虽然算得上是一种机敏的回答,但从礼仪上却是讲不通的。
【原文】 6.19

  吾尝问周弘让①曰:『父母中外②姊妹,何以称之? 周曰:『亦呼为丈人③。』自古④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 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者,为某姓姨。 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⑤,士大夫谓之王母、谢母⑥云。 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⑦,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  【注释】

①周弘让:陈朝官吏。 性闲素,博学多通,天嘉初年,领太常卿光禄大夫。 事附【陈书.周弘正传】。

②中外:—称中表,即内外之意。 姑之子为外兄弟,舅之子为内兄弟,故有中外之称。

  ③丈人:对亲戚长辈的通称。

  ④『自古』句:此句颜氏有失详察。 王充【论衡.气寿】日:『人形—丈,正形也。 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可见当时丈人亦可用以称妇女。

  ⑤丈母:称父辈的妻子。

  ⑥王母、谢母:此处王、谢,并非实指,即泛指王姓母、谢姓母之意。 但王、谢为六朝大姓,从中亦可见其影响。

  ⑦陆机:西晋文学家。 字士衡,吴郡吴人。 少有异才,文章盖世。 其父陆抗为吴将帅。 吴灭后,陆机兄弟入洛阳,文才倾动—时,渐受信用。 后参与八王之乱,兵败被谗,为司马颖所杀。 原有文集,已散佚,后人辑有【陆士衡集】。

  【译文】

     我曾经问周弘让:『父母亲的中表姊妹,应该怎么称呼?』周弘让回答说:『也把她们称作丈人。』自古以来没有见过把丈人的称呼用在妇人身上的。 我的亲表们是这样称呼的:如果是父亲的中表姐妹,就称她为某姓姑;如果是母亲的中表姊妹,就称她为某姓姨。 中表长辈的妻子,俚俗称为丈母,而士大夫则称她们为王母、谢母等等。 【陆机集】中有【与长沙顾母书】,其中的顾母就是陆机的从叔母,这种称呼现在已经不通行了。



  【原文】6.20

齐朝士子,皆呼祖仆射①为祖公,全不嫌有所涉也②,乃有对面以相戏者。  【注释】

①祖仆射:即北齐大臣祖埏。 见 6.14 注10。 仆射:职官名。 起于秦代。 东汉尚书仆射为尚书令副手,职权渐重;到末年便分置左、右仆射。 魏晋以后令、仆同居宰相之任,有『朝端』、『朝右』等称呼。

  ②『全不』句:卢文招日:『案,祖父称公,今连祖姓称公,故云嫌有所涉;然则称姓家者,亦不可云家公。』

  【译文】

  齐朝的士大夫们,都称仆射祖琏为『祖公』,一点都不忌讳这样称呼会牵扯到对自家祖父的称呼,甚至还有人当着祖琏的面用这种称呼相取笑的。

  【原文】6.21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①,名终则讳之②,字乃可以为孙氏。 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④;吕后⑤微时,尝字高祖为季⑥;至汉袁种⑦,字其叔父曰丝;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⑧;江南至今不讳字也。 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 尚书王元景兄弟⑨,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⑩,—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  【注释】

  ①『名以』二句:体,通『礼』。 南朝宋鲍照【河清颂】:『体由学染,俗以教迁。』正礼,即端正礼仪。 表德:表明德行。 陆游【老学庵笔记】二:『字所以表其人之德。』

  ②『名终』句:见【左传.桓公六年】。 即【礼记.曲礼】所谓『卒哭乃讳』。

  ③氏:上古贵族表明宗族的称号,为姓的分支,用以区别子孙之所出。汉魏以后,姓与氏合。 【左传.隐公八年】载,公子展之孙无骇卒,公命以其字为展氏,即孙辈以祖父字为氏—例。

  ④仲尼:孔子名丘,字仲尼。

  ⑤吕后:汉高祖刘邦的妻子,名雉。 其子惠帝懦弱,政柄操于吕后之手。 惠帝死后,吕后更临朝称制八年。 【史记】、【汉书】均有纪。

  ⑥『尝字』句:【史记.高祖本纪】:『姓刘氏,字季。 ……高祖即自疑,亡匿,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 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 高祖怪问之,吕后日:'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

  ⑦『至汉』二句:袁种,西汉大臣袁盎之侄。 袁盎字丝,因数度直谏,徙为吴相。 临行时,袁种谓盎日:『吴王骄日久,国多奸,今丝欲刻治,彼不上书告君,则利剑刺君矣。』事见【汉书.袁盎传】。

  ⑧『王丹』二句:王丹,东汉官吏。 字仲回,历任太子少傅、太子太傅。 侯霸:见6.10 注。 【后汉书.主丹传】:『时大司徒侯霸欲与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 昱迎拜车下,丹下答之。 昱日:'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日:'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

  ⑨王元景:即北齐官吏王昕。 字元景,北海剧(今山东寿光南)人。 少笃学读书,杨惜重其德业,除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 其弟王唏,字叔朗,小名沙弥,幼而孝谨,好学不倦。 【北齐书】有王元景兄弟传。

  ⑩『其父』二句:【魏书.王宪传】:宪子嶷,嶷子云,字罗汉,颇有风尚,累迁至兖州刺史。 在州坐受所部财货,御史纠劾,付廷尉,遇赦免,卒赠豫州刺史,谥日文昭。 生王元景兄弟。

  【译文】

古时候,名用来端正礼仪,字则用来表明品德。 名在死后要对之避讳,字却可以作为孙子的氏。 孔子的弟子在记录孔子的言行时,都称他为『仲尼』;吕后微贱的时候,曾经以汉高祖刘邦的字称呼他为『季』;到汉代的袁种,也以他叔父的字称作『丝』;王丹与侯霸的儿子交谈时,也称侯霸的字『君房』。 江南至今仍然不避讳称字。 北方的士大夫对名和字完全不加区别,名也称作字,字固然也称做字了。

  尚书王元景兄弟俩,都被称作名人,他们的父亲名云,字罗汉,他俩对父亲的名和字一概加以避讳,其他的人诸多避讳,也就不足为怪了。
【原文】
偏傍之书,死有归杀,子孙逃窜,莫肯在家;画瓦书符,作诸厌胜;丧出之日,门前然火,户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断注连。凡如此比,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弹议所当加也。

【译文】有些旁门左道的书中讲,人在去世以后某一天会返家,这一天子孙逃避在外,没有人肯留在家里;要画瓦书符,作种种巫术法术;又说出丧那天,门前要生火,屋子外边要铺灰,除灾去邪,请求老天阻止死者祸及家人。所有这类迷信恶俗做法,都是不近人情的,是儒学雅道的罪人,对这种陋习应该加以弹劾检举。
【原文】
  【礼经】:『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政为常所讲习,讎校缮写,及偏如服用,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为生什物,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惟当缄保,以留后世耳。

【译文】【礼经】上说;『父亲留下的书籍,母亲用过的杯圈,觉得上面有汗水和唾水,就不忍再阅读使用。』这正因为是父亲所常讲习,经校勘抄写,以及母亲个人使用,有遗迹可供思念。如果是一般的书籍,公用的器物,怎能统统废弃不用呢?既已不读不用,那也不该分散丢失,而应封存保留传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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