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夫論】卷14實貢詩解2捨實聽聲嘔哇之過聖純賢駁棄短采長 題文詩:
夫說粱飯,食肉有好,於面目而,不若糲粢, 藜烝之可,食於口也.欲圖西施,毛嬙也者, 有悅於心,不若丑妻,陋妾之可,御於前也. 虛張高譽,強蔽疵瑕,以相誑耀,有快於耳, 不若忠選,實行而可,任於官也.周顯拘時, 故疏蘇秦;燕王噲也,利於虛譽,故讓子之, 捨實聽聲,嘔哇之過.夫聖人純,賢者駁也, 昔周公不,求備一人,肢不相兼,況末世乎? 是故高祖,之所輔佐,光武將相,不遂偽舉, 不責兼行,亡秦所棄,王莽所捐,二祖任用, 以誅暴亂,成致治安.太平之世,而雲無士, 數開橫選,不得真賢,甚可憤也!夫明君之, 詔也若聲,忠臣之和,當如響應,長短大小, 清濁疾徐,必相和也.如此是故,求馬問馬, 求驢問驢,求鷹問鷹,求駹問駹.由此教令, 則賞罰必.夫高論而,相欺不若,忠論誠實. 攻玉以石,治金以鹽,濯錦以魚,浣布以灰. 物其固有,以賤治貴,以丑治好.至智也者, 棄其所短,采其所長,以致其功,明君用士, 亦猶是也.物有所宜,不廢其材,況於人乎?
【原文】
夫說粱飯食肉〔1〕,有好於面目〔2〕,而不若糲粢藜烝之可食於口也〔3〕。圖西施、毛嬙,有〔4〕悅於心〔5〕,而不若丑妻陋妾之可御於前也。虛張高譽〔6〕,強蔽疵瑕〔7〕,以相誑耀〔8〕,有快於耳〔9〕,而不若忠選實行可任於官也。周顯拘時,〔10〕故(疏)蘇秦〔11〕;燕噲利虛譽,故讓子之〔12〕,皆捨實聽聲,嘔哇之過也〔13〕。【注釋】
〔1〕漢書王莽傳云:「王業市所賣粱飯肉羹,持入視莽曰:『居民食,咸如此。』」
〔2〕王先生云:「此語與下『有悅於心』句當互易,『面』字衍。」繼培按:淮南子說林訓云:『佳人不同體,美人不同面,而皆悅於目。』
〔3〕白虎通諫諍篇云:『黎蒸不熟。』『黎』即『藜』之省。
〔4〕『有』舊作『可』。
〔5〕管子小稱篇云:『毛嬙、西施,天下之美人也。』淮南子說山訓云:『畫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說。』論衡言毒篇云:『好女說心。』
〔6〕北堂書鈔五十四引東觀漢紀云:『鄧豹遷大匠,工無虛張之繕。』
〔7〕僖七年左傳云:『不女疵瑕。』
〔8〕漢書宣元六王傳:『張博常欲誑耀淮南王。』元後傳:『莽日誑耀太后。』王莽傳:『所以誑耀媚事太后,下至旁側長御,方故萬端。』又云:『欲以誑耀百姓。』『耀』與『耀』同。
〔9〕漢書息夫躬傳云:『辯口快耳,其實未可從。』
〔10〕『時』下脫一字。
〔11〕『故』下脫一字,疑是『疏』,『疏』與『蘇』聲相涉而失之。史記蘇秦傳云:『蘇秦者,東周雒陽人也。東事師於齊,而習之於鬼谷先生。 出遊數歲,大困而歸。兄弟嫂妹妻妾竊皆笑之,曰:『周人之俗,治產業,力工商,逐什二以為務。今子釋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蘇秦聞之而慚,自傷,乃閉室不出,出其書遍觀之。曰:『夫士業已屈首受書,而不能以取尊榮,雖多亦奚以為!』於是得周書陰符,伏而讀之。期年,以出揣摩,曰:『此可以說當世之君矣。』求說周顯王。顯王左右素習知蘇秦,皆少之。弗信。』
〔12〕史記燕世家。 (燕王噲讓國:有個叫鹿毛壽的人建議燕王噲將王位禪讓給燕相子之——就像堯曾經把天下讓給許由,而許由沒有接受一樣,子之也一定不會接受——這樣,既能擁有與堯相當的美德,又不會真的失掉國家。燕王噲聽從鹿毛壽的建議,真的將燕國託付給了子之,但是子之並沒有按照堯和許由的劇本去演,而是接受了禪讓。有人說,燕王噲這麼做是想效仿大禹(大禹名義上將天下讓給了益,而實際上是讓兒子啟自己去奪回來)。於是,燕王噲把俸祿三百石以上官吏的印信全部收繳並交給了子之——如此,子之當上了燕王,而燕王噲則成了臣子。這齣讓國大戲演出後三年,燕太子平與將軍市被起兵反叛,攻打子之。如此,造成燕國長達數月的動亂,數萬人死亡。而在此期間,齊國趁機伐燕,大獲全勝,燕王噲和子之被殺。子之死後第二年,燕國人擁立太子平,即燕昭王。)
〔13〕淮南子主術訓云:『天下多眩於名聲而寡察其實,是故處人以譽尊,而游者以辯顯。』列子說符篇云:「爰旌目餓於道,狐父之盜下壺餐以哺之。爰旌目三餔而後能視,曰:『嘻!汝非盜耶?吾義不食子之食也。』兩手據地而歐之。狐父之人則盜矣,而食非盜也。以人之盜,因謂食為盜而不敢食,是失名實者也。」『歐』與『嘔』同。
【原文】
夫聖人純,賢者駁〔1〕,周公不求備〔2〕,四友不相兼〔3〕況末世乎?是故高祖所輔佐,光武所將相,不遂偽舉,不責兼行,〔4〕亡秦之所棄,王莽之所捐〔5〕,二祖任用以誅暴亂,成致治安〔6〕。太平之世,而雲無士,數開橫選,而不得真,甚可憤也!〔7〕【注釋】 〔1〕論衡明雩篇云:『世稱聖人純而賢者駁。』漢書梅福傳云:『一色成體謂之純,白黑雜合謂之駁。』
〔2〕論語。○鐸按:已見論榮篇。(昔自周公不求備於一人:以前從周公時對一個人就不求全責備, 更何況他的道德思想已經很完備, 怎麼能因為其它原因而不任用他呢?)
〔3〕『友』舊作『肢』,據傳改。博物志云:『文王四友:南宮括,散宜生,閎夭,太顛。』按尚書大傳:『文王胥附、奔輳、先後、禦侮謂之四鄰,以免乎牖裏之害』,指此四人,故孔子以回、賜、師、由擬之,章懷注此傳即以四友屬孔子,非也。春秋繁露天地之行篇云:『任群臣無所親,若四肢之各有職也。』新語懷慮篇云:『目以精明,耳以主聽,口以別味,鼻以聞芳,手以之持,足以之行,各受一性,不得兩兼。』舊作『肢』,義亦可通,然與下『末世』云云,文意不合,故定從本傳。
〔4〕尹文子大道篇云:『天下萬事,不可備能。責其備能於一人,則賢聖其猶病諸!設一人能備天下之事,則前後左右之宜,遠近遲疾之閒,必有不兼者焉。苟有不兼,於治闕矣。』後漢書韋彪傳云:『夫人才行,少能相兼。』
〔5〕『捐』舊作『損』。
〔6〕漢書文帝紀:「元年,有司固請曰:『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且千歲。』」顏師古註:『治安,言治理而且安寧也。』賈誼傳云:『陳治安之策。』○鐸按:『成致』連用,亦見下文。
〔7〕『真』舊作『直』。按續漢書五行志劉昭注引馬融上書云:「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眾,雲無若人,臣以為誣矣。宜特選詳譽,審得其真。」語意與此同。 【原文】 夫明君之詔也若聲,忠臣之和也當如響應〔1〕,長短大小,清濁疾徐,必相和也。是故求馬問馬,求驢問驢,求鷹問鷹,求駹問駹〔2〕。由此教令,則賞罰必也。【注釋】 〔1〕荀子強國篇云:『下之和上,譬之若響之應聲,影之象形也。』新書大政上篇云:『故為人君者,其出令也其如聲,士民學之其如響。』說文云:『■相■也。■,以言對也。』『應』與『■』同。
〔2〕『鷹』蓋『驪』之誤。說文云:『驢,似馬長耳。驪,馬深黑色。駹,馬面顙皆白也。』馬、驢、驪、駹為一物,又以馬、驢為一物,驪、駹為一物。馬驢以形,驪、駹以色也。漢書匈奴傳云:『匈奴騎,其西方盡白,東方盡駹,北方盡驪,南方盡騂馬。』此駹、驪並舉之證。○俞樾云:「『鷹』字不倫。『駹』則仍即馬之一種,上既言馬,不應下又言『駹』,疑皆字之誤。『鷹』當作『雞』,『雞』誤為『●』,因改為『鷹』矣。『駹』當作『尨』,謂犬也,涉上『驢』字而加馬旁耳。馬、驢一類,雞、犬一類也。」○鐸按:俞說『駹』為『尨』之加旁字是也,而『鷹』字不煩改。鷹、犬逐捕雉兔者,亦一類也。
【原文】
夫高論而相欺,不若忠論而誠實〔1〕。且攻玉以石〔2〕,治金以鹽,濯錦以魚,浣布以灰〔3〕。夫物固有以賤治貴,以丑治好者矣。智者棄其所短而采其所長,以致其功,明君用士亦猶是也〔4〕。物有所宜,不廢其材,況於人乎?【注釋】 〔1〕漢書張釋之傳:「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論。』」韓非子八經篇云:『人臣忠論以聞奸。』說苑說叢篇云:『高議而不可及,不若卑論之有功也。』
〔2〕詩鶴鳴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淮南子說山訓云:『玉待礛諸而成器』,高誘註:『礛諸,攻玉之石。』說文作『備諸』。
〔3〕儀禮喪服傳云:『冠六升外畢,鍛而弗灰。』士喪禮云:『冪奠用功布』,鄭註:『功布,鍛濯灰治之布也。』既夕禮註:『功布,灰治之布也。』禮記深衣註:『深衣者,用十五升布鍛濯灰治。』雜記:『加灰錫也』,疏云:『取緦以為布,又加灰治之,則曰錫。』考工記云:『●氏湅帛,以欄為灰,渥淳其帛』,鄭註:『以欄木之灰漸釋其帛也。』內則云:『冠帶垢,和灰請漱。衣裳垢,和灰請澣。』
〔4〕管子形勢解云:『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長,不任其所短,故事無不成,功無不立。』後漢書第五倫後種傳云:『春秋之義,選人所長,棄其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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