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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 陆贾《新语》卷9怀虑诗解1官者不商管仲专心正国君尊执一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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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5-17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陆贾新语卷9怀虑诗解1官者不商管仲专心正国君尊执一概平
题文诗:怀异虑者,不可立计,持两端者,不可定威.
故治外者,必调,平远者,必正.
纲维天下,劳神八极,忧不存家.养气治性,
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志不.据土子民,
治国治众,不可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
政令不从.官者不商.苏秦张仪,身尊于位,
名显于世,相六国,事六,威振山东,
横说诸侯,国异辞,人异意欲,合弱制强,
持衡御纵,内无坚计,身无定名,功业不卒,
中道而废,身死于,凡人之手,为天下笑,
乃由辞语,不一情欲,放佚故也.故管仲也,
桓公,节事君,专心一意,身无境外,
之交心无,欹斜之虑,正其国也,如制天下,
使其君尊,诸侯,权行海内,化流诸夏.
失道者诛,秉义者显,举一事而,天下,
出一政而,诸侯.圣人精诚,故执一政,
以绳百姓,持一概以,万民,以同一治,
而明一统.执一真情,天下归心.,
以大成数,人一成伦.楚灵王居,千里之地,
享百邑国,不先仁义,而尚道德,怀奇伎,
合物怪作,干溪之台,立百仞高,欲登浮云,
窥天文,然身死于,弃疾之手.鲁庄公据,
中土之地,承圣人后,不修周公,之业,
​先人之体,尚令牌威,有万人力,怀兼人强,
虽然不能,存立子纠,国侵地夺,洙泗为境.
〔一〕黄震曰:“怀虑言立功当专一。”品节曰:“此言忠诚专一者成名,二三诡随者辱殆。”唐晏曰:“此篇义主窒欲。”
《原文》
怀异〔1〕虑者不可以立计〔2〕,持两端〔3〕者不可以定威。故治外者必调内,平远者必正近。纲维〔4〕天下,劳神八极者,则忧不存于家。养气治性〔5〕,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则志不流于外〔6〕。据土〔7〕子民〔8〕,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9〕。苏秦、张仪〔10〕,身尊〔11〕于位,名显于世,相六国,事六君,威振〔12〕山东〔13〕,横说诸侯,国异辞,人异意,欲合弱而制强,持衡〔14〕而御纵,内无坚计,身无定名〔15〕,功业不平〔16〕,中道〔17〕而废,身死于凡人之手,为天下所笑者〔18〕,乃由辞语不一,而情欲放佚故也〔19〕。
【注释】
〔1〕宋翔凤曰:“本缺二字,依子汇本增。”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金丹有此二字。
〔2〕金丹曰:“怀异虑,谓心术不一也。”
〔3〕淮南子修务篇:“所谓言者,齐于众而同于俗,今不称九天之顶,则言黄泉之底,是两末之端议,何可以公论乎?”史记晋世家:“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故迟。”太平御览四0六引阮子政论:“朝有两端之议,家有不协之论,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异交友,破和穆之道,长诤讼之端。”此皆言持两端者之不可以成事也。
〔4〕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别本补。子汇本作‘纪’。”案:金丹、唐本作“纪”。
〔5〕说苑建本篇:“学者所以反情治性。”义与此同。天一阁本“养气”作“养亲”,非是。
〔6〕宋翔凤曰:“‘流’字本缺,依别本补,子汇本作‘役’。”案:金丹、唐本亦作“役”。
〔7〕“土”,宋翔凤本作“上”,不可据。据土子民,即有土有民之义。史记孔子世家:“楚令尹子西曰:‘今孔丘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
〔8〕礼记表记:“子民如父母。”正义:“子谓子爱于民,如父母爱子也。”汉书景十三王传:“多欲不宜君国子民。”
〔9〕唐晏曰:“公仪所以拔葵去妇。”
〔10〕苏秦、张仪,史记俱有传。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纵横家:“苏子三十一篇。”本注:“名秦,有列传。”又张子十篇。”本注:“名仪,有列传。”
〔11〕“尊”,金丹作“荣”。 
(有关苏秦的事迹见于《战国策》和《史记》等书。《史记》说他是东周洛阳人,曾到齐国受业于鬼谷先生,后出游数岁,一无所获而归。遭到家人的讥笑。于是他发愤用功,得周书《阴符》而读之,领会出如何方能投人主之所好的奥秘。他先去游说周显王、秦惠王和赵肃侯,但都未成功。接着又到燕国去见燕文侯,文侯接受了他的合纵主张,并资助他车马金帛,使他能到赵、韩、魏、齐、楚几国去游说。六国经过他的劝说而联合起来,苏秦成为纵约长,“并相六国”。到燕易王时,他因得罪易王而亡齐,到齐闵王时,齐大夫嫉恨苏秦而使人刺之。)
〔12〕“振”,金丹作“震”。
〔13〕器案:山东谓二崤及函谷以东之地,贾谊过秦论称“秦孝公据殽、函之固”,即谓殽、函以西为秦,殽、函以外,即山东之地,泛指六国,故常以山东与秦对言。战国策秦策上:“王襟以山东之险,带以河曲之利,韩必为关中之侯。”又范睢说秦王曰:“今反闭关,而不敢窥兵于山东者,是穰侯为国谋不忠,而大王之计有所失也。”又曰:“臣居山东,闻齐之有田单,不闻其有王;闻秦之有太后、穰侯、泾阳、华阳、高陵,不闻其有王。”秦策下:“应侯言于秦昭王曰:‘客新有从山东来者蔡泽,其人辨士。’”又顿弱曰:“山东战国有六,威不掩于山东,而掩于母。”又赵策上:“苏秦始合从说赵王曰:‘……秦欲已得行于山东,……当今之时,山东之建国莫如赵强。……六国从亲以摈秦,秦必不敢出兵于函谷关以害山东矣。’”又机赫谓赵王曰:“然山东不能易其路,兵弱也。弱而不能相壹,是何秦之智,山东之愚也。是臣之所为山东之忧也。”又曰:“今山东之主,不知秦之即己也。”又赵策下司空马说赵王:“秦衔赂以自强,山东必恐亡赵自危。”又曰:“则是大王名亡赵之半,实得山东以敌秦,秦不足亡。”过秦论:“山东豪俊并起而亡秦族矣。”又云:“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
〔14〕宋翔凤曰:“本作‘横’,子汇作‘衡’,通。”
〔15〕管子九守:“按实而定名。”定名即正名,谓有一定不变之名也。
〔16〕“平”,宋翔凤曰:“按疑作‘卒’。”案:唐本作“成”。
〔17〕礼记表记:“中道而废。”语又见论语雍也篇。案:犹今言半途而废也。
〔18〕器案:古书常称身死国亡之人为为天下笑,盖亦取鉴之义也。吕氏春秋疑似篇:“至于后,戎寇真至,幽王之身,乃死于丽山之下,为天下笑。”淮南泛论篇:“夏桀,殷纣之盛也,人迹所至,舟车所通,莫不为郡县;然而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有亡形也。”战国策秦策上:“智伯瑶残范、中行,围逼晋阳,卒为三家笑。”文选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史记淮阴侯列传:“始常山王、成安君为布衣时,相与为刎颈之交,后争张黡、陈泽之事,二人相怨,常山王背项王,奉项婴头而窜逃,归于汉王,汉王借兵而东下,杀成安君泜水之南,头足异处,卒为天下笑。”
〔19〕杨廉夫曰:“苏、张以二三败,可为断案。”金丹曰:“此大段言政不出于一,则天下不治也。”
《原文》
故管仲相桓公,诎节〔1〕事君,专心一意〔2〕,身无境外之交〔3〕,心无欹斜之虑〔4〕,正其国如〔5〕制天下,尊其君而屈〔6〕诸侯,权行〔7〕于海内,化流于诸夏〔8〕,失道者诛,秉义者显,举一事而天下从,出一政〔9〕而诸侯靡〔10〕。故圣人执一政以绳百姓,持一概〔11〕以等万民,所以同一治而明一统也〔12〕。【注释】
〔1〕器案:诎节犹言屈节,汉书王吉传:“休则俛仰诎信以利形。”“诎信”即“屈伸”也。此谓管仲不死子纠之难,而屈身以事齐桓也。论语宪问:“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战国策齐策下:“且吾闻效小节者,不能行大威;恶小耻者,不能立荣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钩,篡也;遗公子纠而不能死,怯也;束缚桎梏,辱身也;此三行者,乡里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终穷抑幽,囚而不出,惭耻而不见,穷年没寿,不免为辱人贱行矣。然而管子幷三行之过,据齐国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霸首,名高天下,光照邻国。”
〔2〕品节曰:“管仲以专一成。”
〔3〕礼记郊特牲:“为人臣无外交,不敢贰君也。”即所谓大夫无境外之交也。汉书循吏朱邑传:“无疆外之交,束修之馈。”此用谷梁义,谷梁隐公元年传:“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聘弓镞矢,不出竟场,束修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杨疏即以“臣无竟外之交”说之。金丹“境外”作“意外”,非是。
〔4〕文廷式曰:“‘欹斜’即‘奇邪’之异文。”唐晏曰:“按当作‘奇邪’,周礼注:‘非常也。’”器案:周礼天官宫正职:“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注:“奇邪,谲觚非常。”正义:“兵书有谲觚之人,谓谲诈桀出,觚角非常也。”金丹作“歌斜”,非是。
〔5〕“如”,宋翔凤曰:“子汇作‘而’。”案:傅校本、汇函、品节、金丹作“而”。3
〔6〕“屈”,宋翔凤本作“出”,各本俱作“屈”,今改。(屈,通驱)
〔7〕“行”,金丹作“衡”,不可据。
〔8〕论语八佾:“不如诸夏之亡也。”集解:“包曰:‘诸夏,中国。’”邢疏:“此及闵元年左氏传皆言诸夏,襄四年左传,魏绛云:“诸夷必叛华夏。”皆谓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
〔9〕“政”,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作“故”。
〔10〕王守溪曰:“管仲以专一成相业,亲切详明。”许子春曰:“把一字收拾详尽。”缪当时曰:“政事不统于一,则民之耳目无所从矣。如苏秦事六君,政出多门,世所以乱也;管仲事一君,政出于一,所以霸也。况圣人治天下,而可以不统于一乎?”金丹曰:“此一段明政出于一。”唐晏曰:“按陆生贬苏秦而褒管仲,所以不及孟、荀,而为秦、楚之儒也。”
〔11〕文选谢宣远于安城答灵运诗:“肇允虽同规,翻飞各异概。”注:“异概,谓异量也。凡概以平量,故言概而显量焉。楚辞曰:‘一概而相量也。’”案:所举楚辞,见屈原九章怀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洪兴祖补注曰:“概,平斗斛木。”此文以概等为言,亦谓等量也。
(概平:概为量米斗斛的器,可用以平之。)

〔12〕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注:“统者,始也,摠系之辞。天王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虫,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云政教之始。”疏:“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汉书董仲舒传:“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又王吉传:“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方今天下一统。”注:“尚书大传曰:‘周公一统天下,合和四海。’然一统,谓其统绪也。”
《原文》
故天一〔1〕以大成数,人一以□成伦。楚灵王居千里之地,享百邑之国,不先仁义而尚道德,怀奇伎,□□□,□阴阳,合物怪,〔2〕作干溪之台〔3〕,立百仞之高,欲登浮云,窥天文〔4〕,然身死于弃疾之手〔5〕。鲁庄公据中土〔6〕之地,承圣人〔7〕之后,不修周公之业,继先人之体〔8〕,尚令牌威,有万人之力,〔9〕怀兼人〔10〕之强,不能存立子纠〔11〕,国侵地夺,以洙、泗为境〔12〕。【注释】
〔1〕老子三十九章:“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文选陆佐公新刻漏铭:“则于地四,参以天一。”注:“天以得一生水,地以得四生金也。”
〔2〕“怪”,原作“◆”,孙诒让曰:“案:‘◆’当作‘怪’,形近而误。史记封禅书云:‘苌弘依物怪,欲以致诸侯。’公羊庄三十一年何休注云:‘礼,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灵台以候四时。’故陆子以阴阳物怪言之。”案:孙说是,今从之改正。
〔3〕唐晏曰:“按:左传、国语皆作章华台,此作干溪台,干溪在下蔡,章华台故址在华容,相去甚远,此误合之,由谷梁无章华台故。”器案:国语楚语上:“楚子为章华之台,数年乃成。”水经沔水注:“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
〔4〕“天文”,太平御览一七七作“天下”,非是。诗大雅灵台正义:“公羊说:‘天子三,诸侯二。’天子有灵台以观天文,有时台以观四时施化,有囿台观鸟兽鱼鳖。诸侯当有时台、囿台,诸侯卑,不得观天文,无灵台。”初学记引五经异义:“天子有三台,灵台以观天文,时台以观四时,囿台以观鸟兽鱼鳖。诸侯无灵台,但有时台、囿台也。”太平御览五三四引礼含文嘉曰:“礼,天子灵台,以考观天人之际,阴阳之会也,揆星度之验,征气朔之瑞应,原神明之变化,为万姓获福于天。”然则灵台王者之制,楚子僭天子而为之,楚语载其“愿得诸侯与始升焉,诸侯皆距,无有至者”,亦以其僭天子之礼,而抗距之耳。文选潘安仁闲居赋注引作“窥天文”,不误。
〔5〕宋翔凤曰:“本缺‘疾之手’三字,依别本补。”唐晏曰:“按‘弃’下当是‘疾’字,谓平王也。”按:史记楚世家:“十二年春,楚灵王乐干溪不能去也,国人苦役。初,灵王会兵于申,僇越大夫常寿过,杀蔡大夫观起,起子从亡在吴,乃劝吴王伐楚,为闲越大夫常寿过而作乱,为吴闲,使矫公子弃疾命召公子比于晋,至蔡,与吴、越兵欲袭蔡,令公子比见弃疾,与盟于邓,遂入杀灵王太子禄,立公子比为王,公子子◆为令尹,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观从从师于干溪,令楚众曰:‘国有王矣。先归,复爵邑田室;后者迁之。’楚众皆溃,去灵王而归。灵王闻太子禄之死也,自投车下而曰:‘人之爱子,亦如是乎?’侍者曰:‘甚是。’王曰:‘余杀人之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曰:‘且入大县,而乞师于诸侯。’王曰:‘皆叛矣。’又曰:“且奔诸侯,以听大国之虑。’王曰:‘大福不再,只取辱耳。’于是王乘舟将欲入鄢。右尹度王不用其计,惧俱死,亦去王亡。灵王于是独彷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𫓶人,谓曰:‘为我求食,我已不食三日矣。’𫓶人曰:‘新王下法,有敢饟王从王者,罪及三族,且又无所得食。’王因枕其股而卧,𫓶人又以土自代逃去,王觉而弗见,遂饥弗能起。芋尹申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犯王命,王弗诛,恩孰大焉!’乃求王,遇王饥于厘泽,奉之以归。夏五月癸丑,王死申亥家。”按:左传作“王缢于芋尹申亥”。
〔6〕淮南墬形篇:“正中冀州曰中土。”高诱注:“冀,大也。四方之主,故曰中土也。”案:冀州,古以为中州,中土与中州同义。谷梁传桓公五年:“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杨士勋疏:“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郑近王畿,故举冀州以为说。故邹衍著书云:‘九州之内,名曰赤县。’赤县之畿,从冀州起。故后王虽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
〔7〕圣人,谓周公也。
〔8〕公羊传文公九年:“继文王之体,守文王之法度。”史记外戚世家:“继体守文之君。”索隐:“按继体,谓非创业之主,而是嫡子继先帝之正体而立者也。”正义:“继体,谓嫡子继先祖者也。”按:文又见汉书外戚传,师古曰:“继体,谓嗣位也。”
〔9〕唐晏曰:“按:庄公以善射闻,不闻其多力,此亦可备异闻。”
〔10〕论语先进:“由也兼人,故退之。”集解:“郑曰:‘子路务在胜尚人。’”汉书韩信传:“受辱于跨下,无兼人之勇。”
〔11〕公羊传庄公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其取之何?内辞也,胁我,使我杀之也。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者也。”又谷梁传:“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外不言取,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杨士勋疏:“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
公子纠(?—前685) 春秋时齐国人。齐僖公之子,齐桓公之兄,母为鲁女。齐襄公时,政令无常,恐遭杀害,于鲁庄公八年(前686)携管仲、召忽奔鲁。襄公与公孙无知被杀后,齐国内乱,鲁派兵护送他返齐争位,管仲射中公子小白的衣扣(齐桓公),小白倒地装死,管仲派人回鲁国报捷。鲁国于是就慢慢地送公子纠回国,过了六天才到,结果这时出奔在莒国的公子小白(桓公)已先回齐即位。即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威胁入侵庇护公子纠的鲁国。鲁国忧虑齐国的入侵,所以在笙渎处死了公子纠。召忽自杀,管仲则被押回齐国。)
〔12〕唐晏曰:“按国侵地夺,以洙、泗为境,当指干时之败,及冬浚洙也。谷梁传曰:‘浚洙者,着力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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