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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文詩:
存亡禍福,皆在於己,天災地妖,亦不能殺.
昔者殷王,帝辛之時,有爵生烏,於城之隅,
工人占曰:凡小生巨,國家必祉,王名必倍.
帝辛於是,喜爵之德,不治國家,亢暴無極,
外寇乃至,遂亡殷國,此為逆天,之時詭福,
反為禍至.殷武丁時,先王道缺,刑法廢弛,
桑谷生朝,七月大拱,工人占曰:桑谷野物;
野物生朝,意朝亡乎!武丁恐駭,側身修行,
思先王政,乃興滅國,遂繼絕世,賢舉逸民,
明養老道;三年之後,遠方之君,重譯而朝,
六國此迎,天時得禍,反為福也.故妖孽者,
天所以警,天子諸侯;惡夢者以,警士大夫.
故妖孽也,不勝善政,惡夢也者,不勝善行;
至治之極,禍反為福.故太甲曰:天之作孽,
其猶可違;而自作孽,不可逃逭.石讎有曰:
春秋也常,有忽然而,足以亡者,國君必慎!
妃妾不一,足以亡國;公族不親,足以亡國;
大臣不任,足以亡國;國爵不用,足以亡國;
親佞近讒,足以亡國;舉百事也,不時足亡;
使民不節,足以亡國;刑罰不中,足以亡國;
內失眾心,足以亡國;外嫚大國,足以亡國.
孔子曰:『存亡禍福,皆在己而已,天災地妖,亦不能殺也。』昔者殷王帝辛之時,爵生烏於城之隅,工人占之曰:『凡小以生巨,國家必祉,王名必倍。』帝辛喜爵之德,不治國家,亢暴無極,外寇乃至,遂亡殷國,此逆天之時,詭福反為禍至。殷王武丁之時,先王道缺,刑法弛,桑谷俱生於朝,七月而大拱,工人占之曰:『桑谷者,野物也;野物生於朝,意朝亡乎!』武丁恐駭,側身修行,思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明養老之道;三年之後,遠方之君,重譯而朝者六國,此迎天時得禍反為福也。故妖孽者,天所以警天子諸侯也;惡夢者,所以警士大夫也。故妖孽不勝善政,惡夢不勝善行也;至治之極,禍反為福。故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譯文孔子說:『人的存亡與禍福,都決定於自身,天災地禍,不能使人滅絕。』當年殷王帝辛主政之時,一隻小雀在城角生了一隻烏鴉,懂預測的人占卜後說:『平凡細小孕生巨大,國家必定有福澤,大王的威名將更顯著。』帝辛沉迷在小雀帶來的吉兆中,荒廢政事,不治理國家,殘暴到了極點,外敵於是到來,殷國就這樣滅亡了,這就是違逆天意,福澤反化作禍患到來。殷王武丁當政之初,先代君王治國的法則被廢棄,刑法遭到毀壞,桑樹和穀物長在朝堂上,懂預測的人占卜後說:『桑谷,是長在野外的東兩,現在長在朝堂,意味着國家要滅亡。』武丁惶恐不安,於是戒慎自身提高品行,思慕先代君主的仁政,使被滅亡的諸侯國重新興起,承續已斷絕的世祀,推舉隱居的賢人,申明奉養老人的做法;三年之後,遠方的諸侯國君,十分高興,前來朝拜的有六個諸侯國,這就是順應天意得禍反變為福。因此,怪異不祥的事情,是上天用來告誡君主和諸侯國君的;惡夢,是上天用來告誡士大夫的。因此,怪異不祥的事物,不能戰勝仁政,惡夢勝不了美好的品行;至為用心地治理國家,禍患就會變為福澤。所以太甲說:『天造的災禍,還可以避開,自己製造的禍患,是不能夠逃避的。』
石讎曰:『春秋有忽然而足以亡者,國君不可以不慎也!妃妾不一,足以亡;公族不親,足以亡;大臣不任,足以亡;國爵不用,足以亡;親佞近讒,足以亡;舉百事不時,足以亡;使民不節,足以亡;刑罰不中,足以亡;內失眾心,足以亡;外嫚大國,足以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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