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卷10尚同(中)詩解4用刑不善遂為五殺政之以正上下同義 題文詩:今天下人,曰方今時,天下政長,猶未廢而, 天下所以,亂者何故?子墨子曰:方今之時, 之以政長,則其本與,古者異矣;譬若有苗, 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為五刑,以治天下, 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然則此豈, 刑不善哉?用刑不善.是以先王,之書呂刑, 道曰苗民,否則用練,折則用刑,唯作五殺, 之刑曰法.則此乃言,善用刑者,以之治民, 不善用者,刑為五殺.然則此豈,刑不善哉? 用刑不善,故遂以為,五殺是以,先王之書, 術令之道,曰唯口能,出好興戎.此言善用, 口者出好,不善用口,以為讒賊,寇戎此豈, 口不善哉?用口不善,故遂以為,讒賊寇戎.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譬若絲縷, 有紀網罟,之有綱也.將以運役,天下淫暴, 一同其義.故先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 設都乃作,後王君公,否用泰輕,大夫師長, 否用佚也.維明辨正,使治天均.此語古者, 上帝鬼神,建設國都,立政長也,非高其爵, 厚祿富貴,佚而措之.將為萬民,興利除害, 富貴貧寡,安危治亂.故古聖王,之為若此. 王公大人,今之為刑,政則反此:政為便僻, 宗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正長.民知上置, 正長之非,正以治民,故皆比周,隱匿莫肯, 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其義.賞譽不足, 以勸向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知其然? 曰上唯立,為政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 吾將賞之.若苟上下,不同其義,上之所賞, 眾之所非.曰眾與處,於眾得非,則是雖使, 得上之賞,未足以勸!曰人可罰,吾將罰之. 苟不同義,上之所罰,眾之所譽.曰眾與處, 於眾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 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 勸善刑罰,不以沮暴,則是同乎,向吾本言: 民始生未,有正長時.非以治民,一眾之道.
【原文】4今天下之人曰:『方今之時,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而天下之所以亂者,何故之以也?』子墨子曰:『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昔者聖王制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亂天下,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也。是以先王之書【呂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練(8),折則刑,唯作五殺之刑,曰法。」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為五殺。則此豈刑不善哉?用刑則不善,故遂以為五殺。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唯口出好興戎。」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則此豈口不善哉?用口則不善也,故遂以為讒賊寇戎。』故古者之置正長也,將以治民也。譬之若絲縷之有紀,而網罟之有綱也。將以運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是以先王之書、相年之道曰:『夫建國設都,乃作後王君公,否用泰也。輕大夫師長,否用佚也。維辯使治天均(9)。』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立正長也,非高其爵,厚其祿,富貴佚而錯之也(10)。將此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也。故古者聖王之為若此。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政以為便譬、宗於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隱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何以知其然也?曰: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將賞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眾之所非。曰人眾與處,於眾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將罰之。』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眾之所譽。曰人眾與處,於眾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沮暴,則是不與鄉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11)?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 【注釋】
(8)練:與『靈』、『命』一聲之轉。(9)辯:通『辨』。(10)錯:通『措』。(11)鄉:通『向』。 【譯文】 現在天下的人說:『在今天,存在於普天之下的各種行政長官並未廢除,而造成天下混亂的原因在哪裡呢?』墨子說:『現在天下的行政長官,根本就和古代不同,就好像有苗族制訂五刑那樣。古代的聖王制定五刑,用來治理天下;等到有苗族制定五刑,卻用來擾亂天下。這難道就是刑法不好嗎?是刑法使用得不好。所以先王的書【呂刑】上這樣記載:'苗民不服從政令,就加之以刑。他們作了五種意在殺戮的刑罰,也叫作法。」這說的是善於用刑罰可以治理人民,不善用刑罰就變成五殺了。這難道是刑法不好嗎?是刑法使用得不好,所以就變成了五殺。所以先王的書【術令】(即【說命】)記載說:'人之口,可以產生好事,也可以產生戰爭。」這說的就是善用口的,可以產生好事;不善用口的,就可以產生讒賊戰爭。這難道是口不好嗎?是由於不善用口,所以就變成讒賊戰爭。』
所以古時候設置行政長官,是用來治理人民的。就好像絲線有紀(線頭)、網罟有綱一樣,他們是用來收服天下淫暴之徒,並使之與上面協同一致的。
所以先王的書、老年人的話說過:『建國設都,設立天子諸侯,不是讓他驕奢淫佚的;而設卿大夫師長,也不是叫他們放縱逸樂的,乃是讓他們分授職責,按公平之天道治理(人民)。』這說的就是古時天帝鬼神建設國都,設置官長,並不是為了提高他們的爵位,增加他們的俸祿,使他過富貴淫佚的生活,而是讓他給萬民興利除害,使貧者富,使民少者眾,使危者安,使亂者治。所以古代聖王的作為是這樣的。
現在的王公大人行使政事卻與此相反:將寵幸的弄臣、宗親父兄或世交故舊,安置在左右,都置立為行政長官。於是人民知道天子設立行政長官並不是為了治理人民,所以大家都結黨營私,隱瞞良道,不肯與上面意見一致。因此,上面與下面對於事理的看法發生偏差。假如上面與下面意見不一致,那麼讚賞不能勉勵人向善,而刑罰也不能阻止暴行。怎麼知道是這樣呢? 回答說: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人民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賞,我將賞他。』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致,上面所賞的人,正是大家所非議的人,說我們眾人與他相處,眾人都認為他不好。那麼,這人即使得到上面的賞,也就不能起勸勉作用了!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人民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罰,我將要罰他。』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致,上面所罰的人,正是大家所讚譽的人,說我們眾人與他相處,眾人都讚譽他好。那麼,這人即使得到懲罰,也不能阻止不善了!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人民行政長官的人讚賞不能勸善,而刑罰又不能止暴,那不是與我前面說過的『人民剛產生,沒有長官之時』的情況一樣了嗎?如果有行政長官與沒有行政長官的時候一樣,那麼這就不是用來治理人民、統一民眾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