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卷25天志(下)詩解4小物則知侵凌攻伐不知天義天志義經 題文詩: 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今人有此,入人場園, 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罰之,眾聞非之. 是何也曰:不與其勞,而獲其實,已非其有, 所取之故.而況有逾,人之牆垣,抯格人之, 子女者乎!況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 布帛者乎!與逾人之,欄牢竊人,牛馬者乎! 況有殺一,不辜人乎!王公大人,今為政自, 殺一不辜,逾人牆垣,抯格人女,角人府庫, 竊人金玉,與逾欄牢,竊人牛馬,與入場園, 竊人之桃,李瓜姜者,今加罰此;雖古堯舜, 禹湯文武,之為政亦,無以異此.今天下之, 諸侯將猶,皆相侵凌,攻伐兼併,此為殺一, 不辜人者,數千萬矣!此為逾人,牆垣格人, 之子女者,角人府庫,竊人金玉,數千萬矣! 逾人欄牢,竊人牛馬,入人場園,竊人之桃, 李瓜姜者,數千萬矣!而自曰義!故墨子曰: 是蕡我者,豈有以異,是蕡黑白,甘苦辯哉! 今人有此,少而示之,黑謂之黑;多示之黑, 謂白必曰:吾目亂不,知黑白別.今人有此, 能少嘗之,甘謂之甘;多嘗謂苦.必曰吾口, 亂不知其,甘苦之味.王公大人,今之政也, 或殺人其,國家禁之.此斧鉞有,能多殺其, 鄰國之人,因以為義.此豈有異,蕡黑白者, 甘苦別哉!故墨子置,天之以為,儀法非獨, 墨子以天,之志為法,於先王書,大夏道之: 帝謂文王,予懷明德,毋大聲色,毋長夏革, 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誥文王,之以天志, 為法也而,順帝之則.今天下士,君子實將, 欲為仁義,求為上士,於上欲中,聖王之道, 下中國家,百姓之利,當天之志,不可不察. 天之志者,義之經也.天經地義,兼愛非攻.
【原文】4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何若?今有人於此,入人之場園,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是何也?曰:不與其勞,獲其實,已非其有所取之故。而況有逾於人之牆垣,抯格人之子女者乎!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累者乎(8)!與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乎!而況有殺一不辜人乎!今王公大人之為政也,自殺一不辜人者,逾人之牆垣,抯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之府庫,竊人之金玉蚤累者,與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桃李瓜姜者,今王公大人之加罰此也;雖古之堯、舜、禹、湯、文、武之為政,亦無以異此矣。今天下之諸侯,將猶皆侵凌攻伐兼併(9),此為殺一不辜人者,數千萬矣!此為逾人之牆垣,格人之子女者,與角人府庫,竊人金玉蚤累者,數千萬矣!逾人之欄牢,竊人之牛馬者,與入人之場園,竊人之桃李瓜姜者,數千萬矣!而自曰:『義也!』故子墨子言曰:『是蕡我者(10),則豈有以異是蕡黑白、甘苦之辯者哉!今有人於此,少而示之黑,謂之黑;多示之黑,謂白。必曰:'吾目亂,不知黑白之別。」今有人於此,能少嘗之甘,謂甘;多嘗,謂苦。必曰:'吾口亂,不知其甘苦之味。」今王公大人之政也,或殺人,其國家禁之。此蚤越有能多殺其鄰國之人(11),因以為文義。此豈有異蕡黑白、甘苦之別者哉!』故子墨子置天之以為儀法。非獨子墨子以天之志為法也,於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然:『帝謂文王,予懷明德,毋大聲以色,毋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此誥文王之以天志為法也(12),而順帝之則也。且今天下之士君子,中實將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者,當天之志而不可不察也。天之志者,義之經也。
【注釋】(8)『蚤』為『布』字之誤。(9)『凌』通『陵』。(10)『蕡』,『紊』之假借字。『我』為『義』字之誤。(11)『蚤越』當為『斧鉞』。(12)『誥』為『語』字之誤。
【譯文】
所謂小事則知道,又怎麼樣呢?比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他進入別人的果場菜園偷竊人家的桃子、李子、瓜菜和生薑,上面抓住了將會懲罰他,大眾聽到了就指責他。這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他不參與種植之勞,卻獲得了果實,取到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緣故。何況還有翻越別人的圍牆,去抓取別人子女的呢!與角穿人家的府庫,偷竊人家的金玉布帛的呢!與翻越人家的牛欄馬圈,盜取人家牛馬的呢!何況還有殺掉一個無罪的人呢!當今的王公大人執掌政治,對於從殺掉一個無罪的人,翻越人家的圍牆抓取別人的子女,與角穿別人的府庫而偷取人家的金玉布帛,與翻越別人的牛欄馬牢而盜取牛馬的,與進入人家的果場菜園而偷取桃李瓜果的,現在的王公大人對這些所判的罪,即使古代的聖王如堯、舜、禹、湯、文王、武王等治政,也不會與此不同。現在天下的諸侯,大概還全都在相互侵犯、攻伐、兼併,這與殺死一個無辜的人相比,(罪過)已是幾千萬倍了。這與翻越別人的圍牆而抓取別人的子女相比,與角穿人家的府庫而竊取金玉布帛相比,(罪過)也已數千萬倍了。與翻越別人的牛欄馬圈而偷竊別人的牛馬相比,與進入人家的果場菜園而竊取人家的桃、李、瓜、姜相比,(罪過)已數千萬倍了!然而他們自己卻說:『這是義呀!』 所以墨子說道:『這是混亂我的說法。它和把黑白甘苦混淆在一起有什麼區別呢!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少許給他看一點黑色,他說是黑的,多給他看些黑色,他卻說白的,結果他必然會說:'我的眼睛昏亂,不知道黑白的分別。」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少許給他嘗點甜味,他說是甜的;多多給他嘗些甜味,他說是苦的。結果他必然會說:'我的口味亂了,我不知道甜和苦的味道。」現在的王公大人施政,若有人殺人,他的國家必然禁止。如果有人拿兵器多多殺掉鄰國的人,卻說這是義。這難道與混淆黑白、甘苦的做法有什麼區別嗎!』
所以墨子設立天志,作為法度標準。不僅墨子以天志為法度,就是先王的書【大夏】(即【詩·大雅】)中這樣說過:『上帝對文王說:我思念有光明德行的人,他不大顯露聲色,也不崇尚侈大與變革,不識不知,順從天帝的法則。』這是告誡周文王以天志為法度,順從天帝的法則。所以當今天下的士君子,如果心中確實希望實行仁義,追求做上層士,上希望符合聖王之道,下希望符合國家百姓的利益,對天志就不可不詳察。天志就是義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