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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3考績黜陟察其才行欲擢相先試以臨人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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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11 14:30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7擇官詩解3考績黜陟察其才行欲擢相先試以臨人以人為本題文詩:
貞觀六年,太宗謂曰:古人有云,王者也須,
為官擇人,不可造次,即用朕行,一事則為,
天下所觀;出一言則,為天下聽.用得正人,
為善者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賞當其勞,
無功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懼;故知賞罰,
不可輕行,用人彌須,慎重而擇.魏徵對曰:
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是故考績,黜陟察其,
品行善惡.今欲求人,所以必須,審訪其行.
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
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惡人,假令強幹,
為害極多.但亂世也,惟求其才,不顧其行.
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始可,任而用之.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疏曰:治天下者,
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縣令.
縣令既眾,不可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
合境蘇息,天下刺史,悉稱聖意,則陛下可,
端拱岩廊,之上百姓,不慮不安.自古郡守,
縣令皆為,妙選賢德,欲遷擢為,將相必先,
試以臨人,或二千石,入為丞相,及司徒之,
與太尉者.朝廷不可,獨重內臣,而外刺史,
之與縣令,遂輕其選.百姓未安,殆由於此.
唐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由朕,當自簡擇;
縣令詔京,官五品上,各舉一人.自古賢才,
不在廟堂,多在民間,恃材待舉,用不用矣.

【原文】

貞觀六年,太宗謂魏徵曰:『古人云,王者須為官擇人,不可造次①即用。朕今行一事,則為天下所觀;出一言,則為天下所聽。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進。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故知賞罰不可輕行,用人彌須慎擇②。』征對曰:『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故考績③黜出陟,察其善惡。今欲求人,必須審訪其行。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只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誤用惡人,假令強幹,為害極多。但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注釋】

①造次:魯莽,輕率。
②彌須慎擇:特別要慎重選擇。
③考績:考察政績。考績黜陟:【出處】:漢·荀悅【漢紀·哀帝紀上】:『古諸侯皆義其位,視民如子,愛國如家,於是建諸侯之賢者以為牧,故以考績黜陟,不統其政,不御其民。』
【譯文】
貞觀六年,唐太宗對魏徵說:『古人說過,君主必須根據官職來選擇合適的人,不能輕率任用。我現在辦一件事,就被天下人看到;說一句話,就被天下人聽到。任用了正直的人,干好事的都得到勸勉;錯用了壞人,不干好事的就爭相鑽營求利。獎賞和功績相當,沒有功勞的就會自動退避;懲罰和罪惡相稱,壞人就有所戒懼。由此可知賞罰絕不可以輕易使用,用人更需要慎重選擇。』魏徵對答說:『知人善任這件事,從古以來就是很難的,所以在考核勞績、決定貶降還是升遷時,要察看他的善惡。如今想找人才,必須仔細察訪他的品行。如果了解到真是好的,然後才可任用。假如此人不會辦事,只是才力不夠,還沒有什麼大害處。錯用了壞人,假使他能力強會辦事,那為害就太多了。但在亂世只求有才能,可以不管品行。太平時候,必須才能、品行都好,方可任用。』

【原文】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①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縣令。縣令既眾,不可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合境蘇息,天下刺史悉稱聖意,則陛下可端拱岩廊之上,百姓不慮不安。自古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遷擢為將相,必先試以臨人,或從二千石②入為丞相及司徒③、太尉④者。朝廷必不可獨重內臣,外刺史、縣令,遂輕其選。所以百姓未安,殆由於此。』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簡擇;縣令詔京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

【注釋】

①侍御史:為御史台中的官員,主管審訊案件,彈劾百官。

②二千石:漢時稱郡守為二千石。

③司徒:官名。西漢哀帝時,改丞相為大司徒,與大司空、大司馬合稱『三公』。東漢時改稱司徒,與司空、太尉合稱『三公』,歷代相因。在漢代,大司徒(司徒)身居宰相要職,國有大事,三公共議。三國以後多以丞相掌握實權,司徒成為虛銜,授予有資望的大臣,無實職。

④太尉:武官名。秦朝時中央設太尉,掌全國軍事,以後歷代都設太尉,輔佐皇帝處置軍政要事,掌握兵權。

【譯文】
    貞觀十一年,侍御史馬周上疏說:『人才是治理好天下的根本。要想讓百姓安居樂業,關鍵是選好刺史和縣令。縣令那麼多,不可能都是賢才,如果每個州都能有一個好的刺史,那麼整個州就可以安定繁榮了。如果全州的刺史都符合皇上的心意,那麼陛下就可以高枕無憂,百姓就不用憂慮不能安居樂業了。自古以來,郡守、縣令都是精心挑選德才兼備的人擔任,打算提拔為將軍或宰相的,一定先讓他們做一段時間的地方官進行考察,有的從郡州官員升為宰相、司徒或太尉。朝廷千萬不要只注意皇帝身邊大臣的選拔,而忽視州縣兩級主要官員的選拔。百姓不能安居樂業,恐怕與此有關。』於是太宗對侍臣說:『刺史由我親自挑選,縣令就由在京五品以上的官員每人推薦一人。』
q985065752 發表於 2025-4-9 02:38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七擇官篇所載太宗與魏徵、馬周之議,實為千古用人行政之圭臬。今試析其要義如下:

一、慎擇之道:帝王用人之樞機
太宗"為官擇人不可造次"之論,深得【尚書】"官不及私昵"之旨。其言"行一事為天下觀,出一言為天下聽",實本【周易】"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的慎微精神。魏徵"知人自古為難"的應對,更印證【管子】"審其所好惡,則其長短可知"的察人之術。二者對話揭示:用人非僅技術,實為政治倫理的實踐。

二、才德之辨:治世與亂世的標準遷移
魏徵提出"亂世惟才,治世才行兼俱"的辯證觀,實發【周禮】六計弊吏"廉善、廉能"之先聲。其理論價值在於:
1. 時效性標準:承續曹操"唯才是舉"的亂世智慧,又回歸董仲舒"必仁且智"的治世要求
2. 風險管控:指出才德分離時,"強幹為害"的治理風險,暗合【韓非子】"恃術不恃信"的警示

三、親民之要:地方官吏的治本作用
馬周奏疏提出"治天下以人為本"的命題,其創新性在於:
1. 將【孟子】民本思想具象化為"刺史縣令"的選任
2. 構建"良刺史→合境蘇息→天下安定"的治理傳導鏈
3. 建議恢復漢代"二千石入為三公"的晉升機制,破解"重內輕外"的體制弊端

四、選舉之法:多元選拔的制度設計
太宗"刺史自簡、縣令眾舉"的決策,體現:
1. 層級差異化管理:要害職位親選(刺史),基層官員薦舉(縣令)
2. 開放用人渠道:落實【禮記】"選賢與能"主張,突破九品中正制殘餘
3. 實踐"十室之邑必有忠信"的人才觀,解決"廟堂民間"的人才流通問題

當代啟示:
1. 德才兼備原則需建立可操作的考察體系
2. 基層治理人才建設仍是施政關鍵
3. 多元選拔機制有助於打破人才壁壘
4. 用人失誤的代價警示須完善問責制度

此篇要義,正在於將儒家"為政在人"的理念轉化為可操作的制度設計,其價值不惟在唐代"貞觀之治"的造就,更為後世留下了"用人行政"的永恆課題。司馬光【資治通鑑】稱"太宗明於知人,善任使",觀此篇可知其評之當矣。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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