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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貞觀政要】卷28文史詩解2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書必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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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10-26 14:24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貞觀政要】卷28文史詩解2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書必真實題文詩: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每觀前代,
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不知自古,
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對曰國史,
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止應畏有,
忤君旨故,不得見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
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蓋有善事,固不須論;
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鑒誡使得,自修改耳;
撰錄進來.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
撰為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乃表上之.
太宗見六,月四日事,語多微文,乃謂玄齡,
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乃安,季友鴆殺,
叔牙魯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以安社稷,
利萬民耳;史官執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
浮詞直書,其事即可.侍中魏徵,奏曰臣聞,
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
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
史官正其,國史之辭,合至公道.秉筆直書,
史官公正,公正無私,揚善懲惡,以鑒將來.
【原文】
貞觀十四年,太宗謂房玄齡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①,足為將來規誡。不知自古當代國史,何因不令帝王親見之?』對曰:『國史既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止應畏有忤旨,故不得見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國史者,蓋有善事,固不須論;若有不善,亦欲以為鑑誡,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錄進來。』玄齡等遂刪略國史為編年體,撰高祖、太宗實錄各二十卷,表上之。太宗見六月四日事②,語多微文③,乃謂玄齡曰:『昔周公誅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鴆叔牙④而魯國寧。朕之所為,義同此類,蓋所以安社稷,利萬民耳。史官執筆,何煩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侍中魏徵奏曰:『臣聞人主位居尊極,無所忌憚。惟有國史,用為懲惡勸善,書不以實,後嗣何觀?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辭,雅合至公之道。』
【注釋】
①彰善癉(dàn)惡:表彰美善,指斥醜惡。
②六月四日事:即玄武門之變。(玄武門之變是由唐高祖李淵次子秦王李世民於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公元626年7月2日)在長安城太極宮的北宮門——玄武門附近發動的政變。
該事件的結果是李世民親手射死了太子李建成,事後李淵立李世民為太子,兩個月後禪讓皇位,[1]是為唐太宗(年號貞觀),開啟了23年的『貞觀之治』。)
③微文:委婉隱晦的文辭。
④季友鴆叔牙:春秋時魯莊公有三個弟弟,長者慶父,次者叔牙,再次季友。莊公打算讓兒子繼位,叔牙卻說應讓慶父嗣位,季友奉莊公之命,讓人用毒酒將叔牙殺死。
【譯文】

貞觀十四年,唐太宗對房玄齡說:『我每看前朝的史書,懲惡揚善,足以規勸警戒後人。但我不知道,自古以來當朝的國史,為什麼不讓帝王親自看到呢?』房玄齡回答說:『國史既然善惡必書,可以警戒帝王不做非法的事情。只是擔心有與君主意見相牴觸的地方,所以不讓君主本人看到。』太宗說:『我的想法不同於古人。現在要親自看國史,如果記有好事,自不必說;如記有不好的事,我可以引為鑑戒,並加以改正。你們把撰寫抄錄好的國史送過來吧。』於是,房玄齡等人就把國史加以刪減整理,成為按照年月順序記事的編年體,撰寫成高祖和太宗的【實錄】各二十卷,上表呈獻。太宗看到六月四日所記玄武門之變說得很含蓄,就對房玄齡說:『從前,周公東征誅殺管叔、蔡叔,從而使周室得以安定。季友用毒藥殺死叔牙,而使魯國得以安寧。我的所作所為,和古人的道理相同,都是為了安定社稷,以利萬民。史官執筆,何須隱晦?你們應當立即改刪虛飾之詞,把這件事的原委寫清楚。』事後,侍中魏徵上奏說:『我聽說,君主身居至尊之位,無所顧忌懼怕,只有國史,足以懲惡勸善,如果寫得不真實,那麼讓後世看什麼呢?陛下如今叫史官修正【實錄】,很符合公正的道理。』
鄒至 發表於 2025-4-7 14:48 | 顯示全部樓層
【貞觀政要】卷二十八文史章第二則解義
——論史筆直書與帝王自鑒之道

【經義闡微】
貞觀十四年,太宗與房玄齡論國史修撰一事,實為中華史學傳統中"直筆"與"鑑戒"辯證關係之典範。太宗曰:"朕每觀前代史書,彰善癉惡,足為將來規誡",此語道出史官"書法不隱"(【左傳·宣公二年】)之本質。房玄齡對以"國史善惡必書,庶幾人主不為非法",正合董狐"書法不隱"、司馬遷"不虛美不隱惡"之史家精神。

【微言大義】
太宗欲觀本朝國史,其心有三重深意:
一者,承【尚書·說命】"監於先王成憲"之訓,以史為鏡,此乃"鑑於水者見面之容,鑑於人者知吉與凶"(【墨子·非攻】)的實踐;
二者,效法周公"朝讀百篇"(【尚書·周書】)的勤政態度,展現"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老子】第四十九章)的胸襟;
三者,突破"人主不見當代史"之成例,暗合"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論語·子張】)的坦蕩。

【史筆辯證】
當太宗見"六月四日事"(玄武門之變)記載隱晦時,以"周公誅管蔡""季友鴆叔牙"為喻,申明"安社稷,利萬民"的大義。此中可見:
1. 帝王對"春秋筆法"的超越,要求"直書其事",較之"為尊者諱"(【穀梁傳·成公九年】)更進一層;
2. 魏徵"書不以實,後嗣何觀"之諫,深得"董狐直筆"精髓,將史書功能從"當代規誡"提升至"垂訓萬世";
3. 太宗"改削浮詞"之命,實開唐代"實錄"制度先河,使"君舉必書"(【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從制度層面得以落實。

【當代啟示】
此段對話揭示三重永恆價值:
其一,史家"彰善癉惡"的職責,當如王充所言"夫文人文章,豈徒調墨弄筆為美麗之觀哉?載人之行,傳人之名也"(【論衡·佚文】);
其二,執政者當具"改過不吝"(【尚書·仲虺之誥】)的勇氣,太宗觀史改過之舉,可比禹王"聞善言則拜"(【孟子·公孫丑上】);
其三,"直筆"與"公心"互為表里,魏徵"雅合至公"之論,正是對"史德"(章學誠【文史通義】)的最佳詮釋。

【結語】
貞觀君臣此番對話,非徒討論史書修撰,實為"君道"與"史道"的完美交融。太宗以"鑒誡"為心,房魏以"實錄"為任,共同成就"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周易·大畜】)的治世典範。千載之下,猶見其"修辭立其誠"(【周易·乾卦】)的永恆光輝。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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