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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知常容,容乃公,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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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22-11-1 08: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道德经】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点击阅读王弼版注疏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点击阅读河上公版注疏


曰: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致虚极,则复我矣,守静笃,又无我焉,有而无,无而有,循环不爽。


曰:知常容。

然矣乎?牡之常也,取而舍之,牝之常也,舍而取之。阳之常也,刚而坚硬,阴之常也,柔而屈软。吾观其常矣,何以容之哉?顺其自然,而取其用而已,其用者,物所赖以存焉,其所以容于物者也。


曰:容乃公。

则容非公也。公者,共也,共者,凡众所同也。众共者,十之一,众非共者,十之九。容者,非但十之一,亦什九之私矣。故王者约法,使求同为公,存异为私。私者,不可害公者也。

用者公焉。圣王为公,以合天下之用,而反哺之。使万民皆得其所需,皆尽其所能。是以,万物归其根即为用,并作即为公。

新的开始 發表於 2025-4-23 15:33 | 顯示全部樓層
《道德经》第十六章义理阐微

老子"知常容"之论,实为体道者之三重境界。常者,万物归根复命之恒律;容者,体认此律后之胸襟;公者,将此认知化为治世之准则。三者递进,构成道家独特的认知哲学与实践智慧。

一、知常为体道之本
"复命曰常"揭示天道运行之根本法则。王弼注"各返其所始"可谓精当,万物虽芸芸众生,终将返归本根。如四时更迭,草木荣枯,皆显此"常"。河上公以"守静笃"解之,正谓涤除玄览方能观复。司马迁谓老子"以自隐无名为务",恰是此"致虚极"功夫。不知常者,如《淮南子》所讥"背阴阳之宜",必招凶咎。

二、容德乃体道之相
知常而后能容,此容非姑息之谓。老子以牝牡、阴阳为喻,明其"负阴抱阳"之旨。管子云"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正是此包容气象。然容中有辨:王弼强调"无所不包通",非谓混同善恶,实如庄子"两行"之说,在承认差异中求和谐。苏轼解老谓"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恰是容德之生动体现。

三、公天下为体道之用
容德升华即为公心。老子之"公"非世俗平均之义,乃"道法自然"之体现。河上公注"公正无私"深得其味,如《吕氏春秋》言"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然需明辨:公非消灭个性,恰如《周易》"殊途同归"之理,在尊重"十之九"差异中实现"十之一"的共生。韩非解"容乃公"为"不伐异己",可谓政治智慧。

结语:
知常-容-公构成完整链条。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称道家"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正合此章精义。今人读此,当思:在浮躁时代,更需"守静"以知常;在多元社会,贵存"容"德;于公共领域,当求"公"心。老聃五千言,实为穿越时空的生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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