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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鹽鐵論】卷20相刺詩解5大夫:遭時蒙幸不中時舉文學:公卿明治今大夫未能稱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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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2-13 17:19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鹽鐵論】卷20相刺詩解5大夫:遭時蒙幸不中時舉文學:公卿明治今大夫未能稱盛德
題文詩:
大夫:所謂文學,高第,智略能明,
先王之術,質足以,履行其道.故居則為,
人師用則,為世法今,文學言治,則稱堯舜,
道行則言,孔墨授之,政則不達,懷古道而,
不能,言直行枉,道是情非,衣冠有以,
殊於鄉曲,而實無以,異於凡人.諸生所謂,
中直,遭時蒙幸,備數適然,殆非明舉.
所謂固未,可與論治.文學:天設三光,
以照大地,天子立公,卿以明治.故曰公卿,
四海表儀,神化丹青.上有,明主之任,
有遂,聖化之事.陰陽,調四時,
眾庶,育群生使,百姓輯睦,無怨思色,
四夷順德,無叛逆憂.此公卿職,而賢者之,
所務也若,伊尹周召,三公之才,太顛閎夭,
九卿之人.文學不,時舉,今之執政,
亦未能,稱盛德也.大夫不說,作色不應.
文學曰朝,無忠臣者,政暗大夫,無直士者,
位危任座,正言君過,文侯改行,稱為賢君.
袁盎面刺,絳侯驕矜,卒得其慶.故觸死亡,
干主過者,忠臣,犯嚴顏匡,公卿之失,
直士也,鄙人不能,巷言面違.方今入谷,
也,張而不施,食祿,非其人以,
妨農商工,市井之利,未歸於民,民望不塞.
且夫帝王,之道多墮,壞而不修,經有:
濟濟多士.意者誠也,任用其計,苟非陳其,
虛言而已.真心誠意,陽奉陰違,真儒不為.

     【原文】

  大夫曰:所謂文學高第者(1),智略能明先王之術,而姿質足以履行其道(2)。故居則為人師(3),用則為世法(4)。今文學言治則稱堯、舜,道行則言孔、墨,授之政則不達(5),懷古道而不能行,言直而行枉(6),道是而情非,衣冠有以殊於鄉曲(7),而實無以異於凡人。諸生所謂中直者(8),遭時蒙幸(9),備數適然耳(10)。殆非明舉所謂(11),固未可與論治也。

  【注釋】(1)高第:『德優才高』的意思。
  (2)姿質:同『資質』,天資,稟賦。這裡指才能、品德。
  (3)居:家居,平常,指不當官的時候。
  (4)用:指在朝當官的時候。法:典範。
  (5)不達:不通曉。
  (6)『行』下原有『之』字,今據俞樾說刪。
  (7)鄉曲:這裡指住在偏僻鄉村裡的老百姓。
  (8)中(zhong)直:合乎標準而當選。直同『值』。
  (9)遭時:遇到時機。蒙幸:受到推舉。『幸』原作『率』,今據王先謙說校改。
(10)備數:湊數,充數。適然:偶然,碰巧。
  (11)明舉:指漢昭帝詔舉賢良文學。所謂:詔令中提出的標準和要求,這是說文學不符合選舉條件。
 【譯文】大夫說:所謂『才優德高』的文學,智謀應能闡明先王治國的辦法,才能也足以實行先王的治國之道。所以,他們在不執政時能成為人們的師表,執政時就是當世的典範。現在你們這些文學,談論起治國的道理,就稱頌堯、舜,談實行的辦法只會說孔丘、墨翟那一套,真叫你們管理國家大事,卻又一事無成。死守過時的道理而不能實行,講得頭頭是道,實際情況卻另是一樣。穿戴和一般老百姓不同,其實,行為和平凡人沒有兩樣。你們這些所謂合乎標準而中選的人,不過是偶然遇到好時機,幸運地受到推舉,濫竽充數罷了。恐怕並不是皇帝所要選拔的優秀人才,本來就不能跟你們談論治國的道理。
【原文】
文學曰:天設三光以照記,天子立公卿以明治。故曰:公卿者,四海之表儀,神化之丹青也。上有輔明主之任,下有遂聖化之事。和陰陽,調四時,安眾庶,育群生,使百姓輯睦,無怨思之色,四夷順德,無叛逆之憂。此公卿之職,而賢者之所務也。若伊尹、周、召三公之才,太顛、閎夭九卿之人。文學不中聖主之時舉,今之執政,亦未能稱盛德也。  大夫不說,作色,不應也。

  【注釋】三光:指日、月、星。照記:即【淮南子·齊俗篇】『日月之所照■』的『照■』;照■,照耀。
  表儀:即儀表,猶言法則,楷模,榜樣。
  丹青:繪畫所用的紅色和青色顏料,泛指繪畫。這裡引申為榜樣、表率。輯睦:和睦。
  太顛、閎(h¥ng)夭:周朝時文王、武王的大臣。九卿:漢太常、郎中令、中大夫令、太僕、大理、大行令、宗正、大司農、少府為正九卿,中尉、主爵都尉、內史列於九卿。見【漢書·百官公卿表】。
 【譯文】
文學說:上天有日、月、星三光以照耀人間,皇帝設立卿以申明治國之道。所以說:身為公卿的人應該是天下效法的表率,能感化人的榜樣。對上有輔佐賢明君主的責任,對下有實現聖賢教化百姓的義務。和諧氣候的寒暖,調節春夏秋冬四季,安撫教育百姓,使他們和睦親近,沒有怨恨和優愁,使四方的少數民族順從德政,國家沒有叛亂的憂慮。這就是公卿應盡的職責,也是賢人所應當做的事情。像伊尹、周公、召公那樣的三公和太顛、閎夭那樣的九卿就都是這樣的。如果說我們文學不符合聖主的選拔標準,那麼現在你們這些執政的人也未必稱得上道德高尚吧。大夫很不高興,臉變了顏色,不作回答。

【原文】

  文學曰:朝無忠臣者政暗,大夫無直士者位危。任座正言君之過,文侯改言行,稱為賢君。袁盎面刺絳侯之驕矜,卒得其慶。故觸死亡以干主之過者,忠臣也,犯嚴顏以匡公卿之失者,直士也,鄙人不能巷言面違。方今入谷之教令,張而不施,食祿多非其人,以妨農商工,市井之利,未歸於民,民望不塞也。且夫帝王之道,多墮壞而不修,【詩】云:『濟濟多士。』意者誠任用其計,苟非陳虛言而已。

  【注釋】政暗:政治黑暗。暗同『暗』。
  任座:戰國時魏文侯的大夫。魏文侯舉行宴會,徵求大家對他的看法。任座說他是『不肖之君』,文侯不悅,任座便退出。文侯又問翟璜,翟璜說:『仁君。』文侯說:『怎麼知道?』翟說:『君仁,大臣敢直言,任座剛才知道君仁,故敢直言。』文侯很高興,讓翟召任座,把他迎為上賓。事見【呂氏春秋·自知篇】。
  袁盎:又作『爰盎』,字絲,漢代楚人。事見【晁錯篇】題解。面刺:當面批評。絳侯:即周勃,西漢河南蒙陽人,曾跟隨劉邦起義,文帝時為右丞相。『袁盎面刺絳侯之驕矜』,指漢文帝時,周勃朝見皇帝時表現得很得意。文帝以為『社稷臣』。盎則以為只能說是功巨,而不配稱社稷臣。勃知而恨之。後勃被罷相,被告謀反,被捕入獄,宗室諸公莫敢為言,袁盎又為周勃爭辯,文帝才釋放了周勃。周勃乃與袁盎結交。
  鄙人:自稱的謙詞。巷言:即【史記·秦始皇本紀】李斯所謂『出則巷議』之『巷議』,在街巷中竊竊私議的意思。
    違,與『韙』(w5i)通。巷言面違:當面奉承,背後誹謗的意思。
   『方今入谷之教令』,原作『方今人主谷之教令』,今據黃季剛說校改。本書【復古篇】亦有『入谷射官』之文,可證。
  施:同『弛』,放鬆。
  『商工』,即上文『非工商不得食於利末』之『工商』,非謂工與商。塞:滿足。
  這是【詩經·大雅·文王篇】文。濟濟:眾多。


  【譯文】文學說:朝廷沒有忠臣,政治就會黑暗,大夫身邊沒有正直之士,地位就會危險。任座正直地指出魏文侯的過錯,使魏文侯改正了言行,被稱為賢君。袁盎當面批評絳侯驕傲自大,最終絳侯卻得到了袁盎的好處。所以,敢於冒着生命危險去批評國君過錯的人是忠臣,敢於觸犯公卿的尊嚴去糾正他們錯誤的人是正直之士。他們不能當面奉承,背後誹謗。當今頒布的入谷補官的法令,嚴格執行,毫不放鬆。拿俸祿的官吏,多數是不稱職的,因此,妨礙了農業的發展和手工業者的收入,各種官營事業的收益,也沒有給百姓,百姓的願望得不到滿足。而且先王之道大多被毀壞而不完備。【詩經】上說:『人才濟濟。』大概是說要真正地任用賢能並採用他們的計謀,而不是隨便說幾句空話就行的。
唯東所望 發表於 2025-4-6 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相刺】篇中大夫與文學之辯析

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為漢代政治思想交鋒之縮影。大夫所論,直指當時文學之士空談先王之道而不能施於政事之弊,其言曰:"所謂文學高第者,智略能明先王之術,而資質足以履行其道。"此語道出選才之要義——不僅需明曉聖賢之道,更當具備踐行之能。然觀當時文學之士,"言治則稱堯舜,道行則言孔墨",一旦"授之政則不達",恰如孔子所譏"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論語·子路】)之流。

大夫更尖銳指出,文學之士"衣冠有以殊於鄉曲,而實無以異於凡人",此論與荀子"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國寶也"(【荀子·大略】)的務實標準相呼應。其謂諸生"遭時蒙幸,備數適然",暗諷文學之士徒具虛名,非真才實學。此等批評,實源於法家"循名責實"的用人思想,與韓非"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的主張一脈相承。

文學之士則反唇相譏:"今之執政亦未能稱盛德"。其以"公卿四海表儀"立論,強調大臣當如"伊尹、周召"輔弼明主,如"太顛、閎夭"協理陰陽。此說本於【尚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陰陽"之訓,暗指當政者未盡職責。更引【詩經】"濟濟多士"為證,強調選賢任能之要,與【禮記·中庸】"尊賢則不惑"之理相通。

雙方交鋒最終聚焦於"忠直"之義。文學提出"觸死亡以干主過者,忠臣也",此語化用【孝經·諫諍】"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之意,暗諷大夫不能直諫。而大夫"作色不應",恰暴露其"在位而不能納諫"之失,印證了孔子"法語之言,能無從乎"(【論語·子罕】)的箴言。

此篇辯論揭示漢代政治一大矛盾:一方面需要儒學之士構建意識形態,另一方面又要求官員具備實際行政能力。雙方各執一端,實則互補。王充【論衡·程材】篇言:"文吏以事勝,儒生以節優",正可為此辯作注。今日觀之,為政者當兼收二者之長——既明大道,又通實務,方不負"濟濟多士"之望。
熊季 發表於 2025-4-7 18:43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相刺】篇中大夫與文學之辯析

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為漢代政治思想交鋒之縮影。大夫所論,直指當時文學之士"言治稱堯舜,道行言孔墨"卻"授政不達"之弊,此論頗具現實批判精神。

大夫之論可分三層:
一曰名實之辨。文學雖冠"高第"之名,然"懷古道而不能行",此乃"言直行枉,道是情非"。其衣冠雖異於鄉曲,實則與凡人無異,揭示名實不符之弊。

二曰選才之實。指諸生所謂"中直者"不過"遭時蒙幸,備數適然",非真明舉。此論反映漢代選官制度之流弊,暗諷以經術取士未必能得真才。

三曰為政之道。強調"居則為人師,用則為世法"的實踐標準,體現法家"循名責實"思想。其批評文學"言治則稱堯舜"而不達政事,實指儒學理想主義與行政實務之脫節。

文學之回應亦有三重深意:
其一,以"天設三光"喻公卿當為"四海表儀",強調士人當具"輔明主、遂聖化"之責,暗諷大夫未盡輔政之職。

其二,舉伊尹、周召等賢臣為例,反詰"今之執政亦未能稱盛德",揭示權力階層自身不足。

其三,引任座、袁盎直諫故事,申明"觸死亡干主過者乃忠臣"的儒家政治倫理,其"入谷之教令張而不施"等語,直指當時經濟政策之弊。

此段辯論折射出漢代政治文化之深層矛盾:
1. 理想與現實之衝突:儒學理想化的治國理念與複雜政務實踐之差距
2. 選才標準之爭:德行與才幹、經術與吏能孰輕孰重
3. 士人角色定位:是道德表率還是行政幹才

末句"濟濟多士"之引,尤見深意。文學非僅"陳其虛言",而欲以"真心誠意"匡正時弊,此正體現漢代儒者"以經術緣飾吏治"的實踐精神。雙方立場雖異,然皆反映出漢代士人對政治清明之追求,其思想交鋒至今仍具啟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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