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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鹽鐵論】卷51論勇詩解1大夫:內據金城外任利兵胡勢必降文學:道德為胄仁義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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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3-3-2 19:26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鹽鐵論】卷51論勇詩解1大夫:內據金城外任利兵胡勢必降文學:道德為胄仁義為劍
題文詩:
大夫:荊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
尺八匕首,不足恃也.秦王憚於,不意列斷,
賁育者介,七尺之利.使專諸,空拳,
免於為擒;要離無水,不能遂功.世言強楚,
勁鄭,犀兕之甲,棠溪之鋌.內據金城,
外任利兵,威行諸夏,強服敵國.孟賁奮臂,
眾人輕之;怯夫有備,其氣自倍.況以吳楚,
之士舞利,劍蹶強弩,以與貉虜,騁於中原?
一人當百,不足道也!夫如此則,胡無守谷,
貉無交兵,力不支漢,其勢必降.此商君之,
所以走魏,孫臏破梁.文學:楚鄭,
棠溪墨陽,非不利也,兕甲,非不堅也.
然而其皆,不能存者,利不足恃.秦兼六國,
據崤函,而御宇內,金石之固,莫耶之利.
然陳勝無,士民之資,甲兵之用,鉏耰棘橿,
以破沖隆,武昭不擊,烏號不發.所謂金城,
非謂,築壤高土,鑿地深池.所謂利兵,
非謂,吳越之鋌,干將之劍.言以道德,
為城,仁義為郭,莫之敢攻,莫之敢入,
文王是也.道德為,仁義為劍,莫之敢當,
莫之敢御.湯武是也.今不建不,可攻之城,
不可當之,兵而欲任,匹夫之役,行三尺刃,
亦細矣!兵不可無,德不可棄,修德強兵.
德義真情,懷遠柔邇,德主兵輔,義兵無敵.
【題解】本篇就關於抗擊匈奴戰爭的問題繼續展開辯論。大夫主張繼續使用武力,甚至仿效曹劌劫盟的做法,提出『誠得勇士,乘強漢之威,凌無義之匈奴,制其死命,責以其過』,『因以輕銳隨其後,匈奴必交臂不敢格』的辦法,以期克敵制勝。文學則重彈『以道德為城,以仁義為郭』,『以道德為胄,以仁義為劍』的老調,認為這才是『不可攻之城,不可當之兵』。
  【原文】
大夫曰:荊軻懷數年之謀而事不就者(1),尺八匕首不足恃也(2)。秦王
憚於不意(3),列斷賁、育者(4),介七尺之利也。使專諸空拳(5),不免於為
禽(6);要離無水(7),不能遂其功。世言強楚勁鄭,有犀兕之甲,棠溪之鋌
也(8)。內據金城,外任利兵,是以威行諸夏,強服敵國。故孟賁奮臂,眾人
輕之;怯夫有備,其氣自倍。況以吳、楚之士,舞利劍,蹶強弩(9),以與貉
虜騁於中原?一人當百,不足道也(10)!夫如此,則胡無守谷,貉無交兵,
力不支漢,其勢必降。此商君之走魏(11),而孫臏之破梁也(12)。
【注釋】
(1)荊軻:戰國時齊人,歷游衛、燕,好讀書劍擊。燕太子丹客之,欲令劫秦王,返諸侯侵地。
不可,因而刺殺之。荊軻持秦亡將樊於期首,懷匕首及燕所獻督亢地圖以行。至秦,獻見秦王,圖窮而匕首見,軻以匕首擲秦王,不中,遂遇害。見【史記·刺客列傳】。
(2)尺八,原作『三尺』,今據盧文弨說校改。戰國時一尺約合今七寸,尺八約合現在一尺二寸。
(3)憚,【史記集解】引作『操』。
(4)『者』字原脫,據【史記·刺客傳·集解】引補。此文言秦王,與上文言荊軻,句法相儷,上文正有『者』字。列:同裂。裂斷,分成兩斷。賁:孟賁。育:夏育。都是戰國時衛國的勇士。
(5)專諸:春秋時吳勇士,曾替吳公子光刺殺吳王僚,使公子光奪得吳國王位(即闔閭)。事詳【史記·刺客列傳】。
(6)禽:同『擒』。
(7)要離:春秋時吳勇士。公子光既弒吳王僚。僚子慶忌以勇聞,時在衛。光憂之,使要離往刺之。要離至衛,詭言請與慶忌俱渡江回吳,奪光之國。既至江中,拔劍刺之,中其要害而死。事見【呂氏春秋·忠廉篇】。
(8)棠溪:古地名,出利劍。見【史記·蘇秦傳·正義】:『故城在豫州偃城縣西八十裏。』鋌:金屬鑄造的兵器,這裏指劍而言。
(9)蹶強弩:用腳踏強弩的機關。
(10)【戰國策·韓策】:『以韓卒之勇,被堅甲,跖勁弩,還利劍,一人當百,不足言也。』【史記·蘇秦傳】同,即此文所本。
(11)商君之走魏:商鞅在公元前340 年,用計戰勝魏軍,俘魏公子卬,迫使魏國割河西之地與秦講和。後魏國遷都到大梁(今河南省開封市,故『魏』又稱『梁』)。
(12)孫臏之破梁:公元前341 年,齊國大將孫臏率軍和魏國作戰,用計引誘魏軍追擊,當魏軍到馬陵(今河北省大名縣東南)險要地帶時,立即加以包圍,一時萬弩齊發,全殲魏軍,俘虜魏將龐涓和魏太子申。
【譯文】
大夫說:荊軻多年謀算刺殺秦王,但沒有成功,因為依仗一尺二寸的匕首是不行的。荊軻刺秦王時,秦王起初畏懼是因為出乎他的意外,但他以裂斷孟賁、夏育的勇氣,憑着五尺長的利劍,殺死了荊軻。假使專諸赤手空拳去刺殺吳王僚,免不了被抓住;要離不憑藉江水,他也不能刺殺慶忌。那時人們都說楚國強大,鄭國也很有力量,因為兩國有犀牛皮製的盔甲,有棠溪的利劍。兩國國內有堅固的城牆,對外打仗依賴銳利的兵器,因此威震中原,強迫敵國降服。所以大力士孟賁光是揮動空拳,大家都會輕視他;膽小的人如果有防備,他的勇氣自然倍增。何況以吳地楚地的勇士,揮舞着利劍,張開強弩,與匈奴廝殺在中原呢?一人抵擋百人,這是不消說了!如果這樣,那北方的匈奴就無可守之山谷,無可戰之兵,他們的力量是不能和我們對抗的,其結果必然是投降。這就像商鞅使魏國割地給秦國,孫臏戰勝魏軍一樣。
  【原文】
      文學曰:楚、鄭之棠溪、墨陽①,非不利也,犀兕甲②,非不堅也。
然而不能存者,利不足也。秦兼六國之師,據崤、函而御宇內,金石之固,
莫耶之利也③。然陳勝無士民之資④,甲兵之用,鉏耰棘橿⑤,以破沖隆⑥,
武昭不擊⑦,烏號不發⑧。所謂金城者,非謂築壤而高土,鑿地而深池也。
所謂利兵者,非謂吳、越之鋌,干將之劍也。言以道德為城,以仁義為郭⑨,
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以道德為,以仁義為劍,莫之敢當,莫
之敢御。湯、武是也。今不建不可攻之城,不可當之兵,而欲任匹夫之役,
而行三尺之刃,亦細矣!
【注釋】
①墨陽:韓地名,其地出好劍。見【淮南子·修務篇】及【史記·蘇秦傳】。今地未詳。韓都新鄭,為故鄭地,故曰『鄭之墨陽』。
②䩜(zhou):同『胄』,頭盔。
③莫耶:好劍名。相傳吳王闔閭使干將造劍二把,一曰干將,一曰莫耶。見【吳越春秋】。
④士民:奴隸制貴族最低層的人。這裏指軍隊。
⑤鉏耰,見【和親篇】注釋。棘:通『戟』。橿(jiang):鋤柄。
⑥沖隆,見【險固篇】注釋。
⑦【漢書·楊胡朱梅傳贊】:『臨敵敢斷,武昭於外。』師古曰:『昭,明也。』則『武昭』為漢人習慣用語,指裝備精良,旗幟鮮明,即所謂軍容甚盛之意。這裏是秦兵軍容甚盛,但不能出擊。
⑧烏號:良弓名。見【漢書·郊祀志上】及【司馬相如傳】顏師古注。
⑨郭:在城的外圍加築的一道城牆。
【譯文】
     文學說:『楚國、鄭國的棠溪和墨陽造的兵器,不是不鋒利,他們犀牛皮的盔甲,也不是不堅實。但是,楚國、鄭國並沒有保存下來,可見,鋒利的武器是不能依靠的。秦國兼有六國的軍隊,依靠崤山、函谷關的險要地勢而統治天下,城池像金石般堅固,兵器像莫耶般鋒利。然而陳勝沒有什麼軍隊和裝備,只用劍戟鋤柄,就衝破了秦國的兵車。秦兵軍容甚盛,但不能出擊,兵器精良,但不起作用。所謂堅固的防禦,並不是用土把城牆修得高高的,把護城河挖得深深的。所謂鋒利的兵器,並不是說吳、越的刀槍,干將那樣的利劍。而是要用先王的道德造城,用仁義造郭,這樣,就沒人敢來攻打,沒有人敢來侵入。周文王就是這樣做的。以道德為盔甲,以仁義為劍戟,就沒有人敢阻擋,沒有人敢抵禦。商湯王、周武王就是這樣做的。現在不去建造攻不破的道德之城、不可抵擋的仁義之師,而想靠某個個人的勇敢去施展短短匕首的威力,真是太渺小了!
阿彌佗佛 發表於 2025-3-28 07:12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卷五十一【論勇】章,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為霸道與王道之爭,其要義可析為三:

一、利器不足恃
大夫持霸道之說,以荊軻匕首、專諸空拳為喻,強調"內據金城,外任利兵"方為制勝之本。此論承商鞅"強兵服敵"之緒,然過執形器之利,未察【老子】"兵者不祥之器"之誡。昔楚鄭雖有犀甲利鋌而終亡,恰證【司馬法】"國雖大,好戰必亡"之理。

二、道德為固
文學以"道德為城,仁義為郭"立論,深得孟子"仁者無敵"精要。其舉文王百裏興周、湯武仁義之師為證,揭示【周易】"重門擊柝,以待暴客"非在壘土,而在德政。此說與【孫子兵法】"不戰而屈人之兵"互為表裏,皆本於【尚書】"恃德者昌"之訓。

三、剛柔之辨
二者交鋒實為儒法思想之縮影。大夫言"吳越之鋌"乃法家尚力之體現,文學倡"仁義為劍"則承孔子"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之教。觀秦漢興亡,秦據崤函之固終潰於陳勝鉏耰,恰如【荀子】所言"堅甲利兵不足以為勝",可為深戒。

要之,本章之辯猶【孟子】梁惠王問利對以仁義,揭示"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乃千古不易之理。金城湯池終在民心,此即【大學】"德者本也"之真諦。
韓竺蟲 發表於 2025-3-31 22:33 | 顯示全部樓層
【鹽鐵論】卷五十一【論勇】章,大夫與文學之辯,實為霸道與王道之爭鋒,其理甚明。

大夫持霸道之術,以為荊軻之敗,在於匕首短兵不足恃;專諸、要離之成,亦賴利器與地利。其論以金城為固,利兵為強,謂吳楚之士持利劍強弩,可當胡貉之眾,使敵不支而降。此乃商鞅、孫臏之術,以力服人,以威制敵。然其弊在徒恃外物,未察人心。楚鄭之甲兵非不利,秦之險固非不堅,而終不能存者,何也?利不可久恃,而暴必招怨也。

文學則申王道之義,謂金城非謂高壘深池,利兵非謂干將莫邪。以道德為城,仁義為郭,則莫敢攻;以仁義為劍,道德為胄,則莫敢當。文王以德服遠,湯武以義克暴,皆不待甲兵之利,而天下歸心。陳勝無甲兵之資,而能破秦之沖隆,豈非暴政失道,雖堅必潰乎?

二者之辯,實為古今治術之要。大夫之言,似強而實脆;文學之論,似柔而實剛。蓋金湯之固,不若民心之固;鋒鏑之利,不若仁義之利。讀此章者,當深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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