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有毒中藥概念形成的背景
【周禮・天官】記載:『醫師掌醫之政,聚毒藥以供醫事。』【類經・卷十四】指出:『凡可避邪安正者,皆可稱之爲毒藥。』古代毒藥的概念也反映出當時人們對藥物的治療作用和毒副作用還不能很好地區別。如果現在仍這樣看,無疑是擴大了『有毒中藥』的概念。
現代醫學傳入中國後,人們發現大多數中藥的毒性明顯小於西藥,因而認爲大多數中藥是無毒的。隨著科學的不斷進步,人們又開始發現很多中藥也有副作用,於是『有毒中藥』又成爲近幾年來使用頻率較高的詞語之一。其實這裡談到的『有毒中藥』,大多指的是具有副作用的中藥,中藥的副作用古有之,今亦有之,只是重視程度不同,我們不能因爲重視程度的增加而把『有毒中藥』的概念擴大化。
中藥的毒性反應
現代藥理學常把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分爲副作用(也稱副反應)、毒性反應、後遺效應以及由於體質因素發生的特殊反應等,而在中草藥學中則一般把不良反應統稱爲毒性反應。這與現代醫學中的毒性反應是不一致的,很容易使人造成誤解,從而誇大一些中藥的毒性。我們應該將中藥的毒性反應與現代醫學中的毒性反應統一起來,作爲中藥不良反應的一部分,而不是當作不良反應的全部,只有『有毒中藥』才具有毒性反應。概念統一才能使人們對中藥的毒性反應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同時,這也是中藥走向世界的需要。
有毒中藥的概念
近些年來,有關『有毒中藥』的正確使用有了較多的探討,這是好事。但『有毒中藥』具體包括那些中藥,什麼是『有毒中藥』,這些問題並沒有得到很好的界定。關於有毒中藥的概念,一直比較混亂。有廣義地指中藥的偏性,也有狹義地指應用不當易引起不良反應的中藥。現統稱的有毒中藥,概念不甚明確,既包括毒性很大的品種,也包括只有一般副作用的品種。後者在所謂的『有毒中藥』中占比例較大,且多爲臨床所常用,易將只有一般副作用的品種誤認爲『有毒中藥』,故非常有必要將只有一般副作用的品種與毒性很大的品種區別開來。
因而,『有毒中藥』的概念應僅限於毒性反應和後遺效應。對於那些有副作用的中藥應明確指明,不能統稱爲『有毒中藥』。『是藥三分毒』,作爲藥物本身均有其副作用,只是副作用的大小不同。有些西藥毒性更大,而我們一般並不把它們稱作毒藥,我們對中藥也應一視同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