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性能,指與中藥治療作用有關的性質和功能。是所有的藥物共同具有的一些普遍特性。中藥的性能理論,又稱為藥性理論。它既是中藥功效的高度概括,也是認識中藥功效和應用中藥的理論基礎。
祖國醫學認為,任何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都是致病因素作用於人體,而致機體陰陽偏盛偏衰、臟腑經絡功能失調的結果。因而,藥物防病治病的基本作用,不外乎祛邪去因,扶正固本,協調臟腑經絡功能,從而糾正機體陰陽偏盛偏衰,使其恢復陰平陽秘。藥物之所以能夠針對病情,發揮上述基本作用,是由於各種藥物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也稱之為藥物的偏性,意思是說以藥物的偏性糾正疾病所表現的陰陽偏盛或偏衰。古人未能對藥物作用的物質基礎進行深入的探究,以藥物的偏性來解釋藥物作用的基本原理,這是對藥物作用的高度概括。清代醫家徐洄溪總結說:『凡藥之用,或取其氣,或取其味……或取其所生之時,或取其所生之地,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故能補偏救弊,調和臟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則不僅指出了『凡藥之用』『各以其所偏勝而即資之療疾』,而且進一步對藥物的各種偏性作了探求。
中藥治療疾病的偏性是多種多樣的,將其複雜的性質與功能概括起來,主要有四氣、五味、升降浮沉、補瀉、歸經、有毒無毒等方面。這些性能理論,是我國歷代醫家在長期醫療實踐中,根據藥物的治療作用,在中醫的陰陽、臟腑、經絡等理論指導下總結出來的。它是祖國醫學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賴以們學習、應用和研究中藥必須掌握的基本理論知識。
一、五味
五味的本義是指藥物和食物的真實滋味。藥食的滋味可以通過口嘗而察得。由於藥食『入口則知味,入腹則知性』,因此古人將藥食的滋味與作用聯繫起來,並用滋味來解釋藥食的作用。而在醫學中則以之作為概括藥物作用的理論,這樣就形成了最初的五味理論。
五味理論在春秋戰國時代是以飲食調養的理論出現的,如四時五味的宜忌,過食五味所產生的不良後果等。五味作為藥性理論最早見之於【內經】、【本經】之中。【內經】對五味的作用和應用及陰陽五行屬性都做了比較系統的論述,【本經】不僅明確指出『藥有酸、咸、甘、苦、辛五味』,還以五味配合四氣,共同標明每種藥物的藥性特徵,從而為五味理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經後世歷代醫家的補充,逐步完善了中藥的五味理論。
藥性的五味,是指藥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種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療作用。有些藥物還具有淡味或澀味,因而實際上不止五種。但是,五味是最基本的五種滋味,所以仍然稱為五味。
藥物五味的認定,首先是通過口嘗,即用人的感覺器官辨別出來的,它是藥物真實味道的反映;但五味更重要的則是通過長期的臨床實踐觀察,不同味道的藥物作用於人體,產生的不同反應和獲得不同的療效,而被歸納總結出來的。也就是說,五味不僅僅是藥物味道的真實反映,更重要的是對藥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從五味作為歸納藥物作用的理論出現後,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覺的範圍,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礎之上了。因此,本草書籍的記載中有時出現與實際口嘗味道不相符的地方。總之,五味的含義既代表了藥物味道的『味』,又包含了藥物作用的『味』,而以後者為據構成了五味理論的主要內容。五味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具有陰陽五行的屬性,【內經】云:『辛甘淡屬陽,酸苦咸屬陰。』【洪範】謂:『酸味屬木、苦味屬火、甘味屬土、辛味屬金、鹹味屬水。』【素問・藏氣法時論】指出:『指出:『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這是對五味屬性和作用的最早概括。後世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補充,日臻完善。現據前人的論述,結合臨床實踐,將五味的作用及主治病證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發散、行氣、行血的作用。一般來講,解表藥、行氣藥、活血藥多具辛味。因此辛味藥多用治表證及氣血阻滯之證。如蘇葉發散風寒、木香行氣除脹、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內經】云:『辛以潤之』,就是說辛味藥還有潤養的作用,如款冬花潤肺止咳,菟絲子潤補腎等。大多數辛味藥以行散為功,故『辛潤』之說缺乏代表性。此外,一些具有芳香氣味的藥物往往也標上『辛』,亦稱辛香之氣。這樣,辛就不只與味覺,而且與嗅覺有關了。隨着中外交流的發展,外來香料、香藥不斷輸入。到了宋代,由於香藥盛行,應用範圍日益擴大,對芳香藥物作用的認識也不斷豐富。具有芳香氣味的辛味藥,除有能散、能行的特點之外,還分別具有芳香辟穢,芳香化濕,醒脾開胃,芳香開竅等作用。
甘,『能補能和能緩』,即具有補益、和中、調和藥性和緩急止痛的作用。一般來講,滋養補虛、調和藥性及制止疼痛的藥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藥多用治正氣虛弱、身體諸痛及調和藥性、中毒解救等幾個方面。如人參大補元氣、熟地滋補精血、飴糖緩急止痛、甘草調和藥性並解藥食中毒等。
酸, 『能收能澀』,即具有收斂、固澀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斂肺止咳、澀腸止瀉、固精縮尿、固崩止帶的藥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藥多用治體虛多汗、肺虛久咳、久瀉腸滑、遺精滑精、遺尿尿頻、崩帶不止等證。如五味子固表止汗,烏梅斂肺止咳、五倍子澀腸止瀉、山茱萸澀精止遺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帶等。
苦,『能泄、能燥、能堅』,即具有清泄火熱、泄降氣逆、通泄大便、燥濕、堅陰(瀉火存陰)等作用。一般來講,清熱瀉火、下氣平喘、降逆止嘔、通利大便、清熱燥濕、苦溫燥濕、瀉火存陰的藥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藥多用治熱證、火證、喘咳、嘔惡、便秘、濕證、陰虛火旺等證。如黃芩、梔子清熱瀉火,杏仁、葶藶子降氣平喘,半夏、陳皮降逆止嘔,大黃、枳實瀉熱通便,龍膽草、黃連清熱燥濕,蒼朮、厚朴苦溫燥濕,知母、黃柏瀉火存陰等。
咸,『能下、能軟』,即具有瀉下通便、軟堅散結的作用。一般來講,瀉下或潤下通便及軟化堅積、消散結塊的藥物多具有鹹味。鹹味藥多用治大便燥結、瘰癧痰核、癭瘤、Y瘕痞塊等症。如芒硝瀉熱通便,海藻、牡蠣消瘰散癭,鱉甲、土鱉蟲軟堅消Y等。此外,【素問・宣明五氣篇】還有『咸走血』之說。腎屬水,咸入腎,心屬火而主血,咸主血即以水勝火之意。如大青葉、玄參、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鹹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熱涼血解毒之功。【素問・至真要大論】又云:『五味入謂,各歸所喜攻……咸先入腎。』故不少入腎經的鹹味藥如紫河車、海狗腎、蛤蚧、龜板、鱉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補腎作用。同時為了引藥入腎增強補腎作用,不少藥物如知母、黃柏、杜仲、巴戟天等藥用鹽水炮製也是這個意思。
淡,『能滲、能利』,即具有滲濕利水的作用,故不少利水滲濕的藥物都具有淡味。淡味藥多用治水腫、腳氣、小便不利之證。如薏苡仁、通草、燈心草、茯苓、豬苓、澤瀉等。由於【本經】未提淡味,後世有些醫家主張『淡附於甘』,然淡味與甘味的作用,各具自己的特點,應該分別論述為是。
澀,與酸味藥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虛汗、泄瀉、尿頻、遺精、滑精、出血等證(症)。如蓮子固精止帶,禹餘糧澀腸止瀉,烏曲骨收澀止血等。故本草文獻常以酸味代表澀味功效,或與酸味並列,標明藥性。
以上是五味藥性的基本內容。但就某一具體藥物來說,則當具體分析。藥物的味往往單味者少,多數藥物具有幾種味,對這些藥物功效的認定,必須全面綜合併結合臨床療效來認識概括。此外,上述的五味作用,只是藥性的一個方面,對於藥物性能的全面認識,必須結合其他特性,才能全面地掌握藥物功能。
二、四氣
四氣,即指藥物具有寒、熱、溫、涼四種不同的藥性。它是通過調節機體寒熱變化來糾正人體陰陽盛衰的,為說明藥物作用性質的重要藥性理論。
對於四氣的認識,起源甚早。【漢書藝文志・方技略】曰:『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溫,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可知藥性分寒溫,不晚於西漢時代。文中還指出藥性之寒熱,是『因氣感之宜』所形成,所以【本經】首先提出了『又有寒熱溫涼四氣』。可見最早藥性的四氣,是以四時氣候特徵來概括藥物性能的。然而宋代寇宗]為了避免與藥物的香臭之氣相混淆,主張將『四氣』改為『四性』。李時珍亦從其說,謂『寇氏言寒熱溫涼是性,香臭腥燥是氣,其說與【禮記】文合。但自【素問】以來,只以氣味言,卒能改易,故從舊爾。』。寇、李之論,雖然亦有其理,然而未能說明四氣的原始含義。
四氣藥性也和五味一樣,寓有陰陽屬性,即寒涼屬陰,溫熱屬陽。寒涼與溫熱是相對立的兩種藥性,而寒涼與溫熱之間則僅是程度上的不同,即『涼次於寒』、『溫次於熱』。有些本草文獻對藥物的四性還用『大熱』、『大寒』、『微溫』、『微涼』加以描述,這是對中藥四氣程度不同的進一步區分,示以斟酌使用。此外,四性以外還有一類平性藥,它是指寒熱之性不明顯、藥性平和、作用較緩和的一類藥。一般平性藥物的功效主要通過五味和其他藥性來反映出來。
藥性的寒熱溫涼是由藥物作用於人體所產生的不同反應和所獲得的不同療效而總結出來的,這與所治療疾病的性質是相對而言的。如病人表現為高熱煩渴、面紅目赤、咽喉腫痛、脈洪數,這屬於陽熱證,用石膏、知母、梔子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症狀得以緩解或消除,說明它們的藥性是寒涼的;反之,如病人表現為四肢厥冷、面色蒼白、脘腹冷痛、脈微欲絕,這屬於陰寒證,用附子、肉桂、乾薑等藥物治療後,上述症狀得以緩解或消除,說明它們的藥性是溫熱的。
一般來講,寒涼藥分別具有清熱瀉火、涼血解毒、滋陰除蒸、瀉熱通便、清熱利水、清化熱痰、清心開竅、涼肝息風等作用;而溫熱藥則分別具有溫裏散寒、暖肝散結、補火助陽、溫陽利水、溫經通絡、引火歸源、回陽救逆等作用 【素問・至真要大論】『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本經】序例『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指出了如何掌握藥物的四氣理論以指導臨床用藥的原則。具體來說,溫熱藥多用治中寒腹痛、寒疝作痛、陽痿不舉、宮冷不孕、陰寒水腫、風寒痹證、血寒經閉、虛陽上越、亡陽虛脫等一系列陰寒證;而寒涼藥是主要用於實熱煩渴、溫毒發斑、血熱吐衄、火毒瘡瘍、熱結便秘、熱淋澀痛、黃疸水腫、痰熱喘咳、高熱神昏、熱極生風等一系列陽熱證。總之,寒涼藥用治陽盛熱證,溫熱藥用治陰盛寒證,這是臨床必須遵循的用藥原則。反之,如果陰寒證用寒涼藥,陽熱證用溫熱藥必然導致病情進一步惡化,甚至引起死亡。故李中梓【醫宗必讀】謂:『寒熱溫涼,一匕之謬,復水難收。』
由於寒與涼、熱之溫之間具有程序上的差異,因而在用藥時也要注意。如當用熱藥而用溫藥、當用寒藥而用涼藥,則病重藥輕達不到治癒疾病的目的;反之,當用溫藥而用熱藥則反傷其陰,當用涼藥反用寒藥則易損其陽。至於寒熱錯雜的複雜病證,則當寒、熱之藥並用,使寒熱並調。尤其要辨清寒熱的真假,如遇真寒假熱之證,則當用熱藥治療;真熱假寒之證,又當選用寒藥以治之。切不可真假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