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二)說明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
五行學說,不僅可用以說明在生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聯繫,而且也可以說明在病理情況下臟腑間的相互影響。某髒有病可以傳至他髒,他髒疾病也可以傳至本髒,這種病理上的相互影響稱之爲傳變。以五行學說闡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傳變,可分爲相生關係的傳變和相剋關係的傳變兩類。
1.相生關係的傳變
包括『母病及子』 和『子病及母』兩個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髒之病傳及子髒。如腎屬水,肝屬木,水能生木,故腎爲母髒,肝爲子髒。腎病及肝,即屬母病及子。臨床常見的因腎精不足不能資助肝血而致的肝腎精血虧虛證,腎陰不足不能涵養肝木而致的肝陽上亢證,腎陽不足不能資助肝陽而致的少腹冷痛證,皆屬母病及子的傳變。他髒之間的母病及子傳變,可以此類推。母病及子,多見母髒不足累及子髒虧虛的母子兩髒皆虛的病證。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傳變,從子髒傳及母髒。如肝屬木,心屬火,木能生火,故肝爲母髒,心爲子髒。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臨床常見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虧虛而致的心肝血虛證,因心火旺盛引動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證,皆屬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髒虛引起母髒也虛的虛證,又有子髒盛導致母髒也盛的實證。另外還有子髒盛導致母髒虛的虛實夾雜病變,即所謂『子盜母氣』,如肝火亢盛,下劫腎陰,以致腎陰虧虛的病變即是。
2.相剋關係的傳變
包括『相乘』 和『相侮』 兩個方面。相乘,是相剋大過致病。引起五臟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髒過盛,而致其所勝之髒受到過分克伐;二是某髒過弱,不能耐受其所不勝之髒的正常克制,從而出現相對克伐太過。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間的相剋關係而言,相乘傳變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氣乘脾)和『土虛木乘』(即脾虛肝乘)兩種情況。由於肝氣鬱結或肝氣上逆,影響脾胃的運化功能而出現胸脅苦滿、脘腹脹痛、泛酸、泄瀉等表現時,稱爲『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虛弱,不能耐受肝氣的克代,而出現頭暈乏力、納呆噯氣、胸脅脹滿、腹痛泄瀉等表現時,稱爲『土虛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臟相侮亦有兩種情況,即太過相侮和不及相侮。太過相侮,是指由於某髒過於亢盛,導致其所不勝無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現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於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僅無力制約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現急躁易怒,面紅目赤,甚則咳逆上氣,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狀,稱爲『木火刑金』。不及相侮,是指由於某髒虛損,導致其所勝之髒出現反克的病理現象。如脾土虛衰不能制約腎水,出現全身水腫,稱爲『土虛水侮』。
總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規律來闡釋。如肝臟有病,病傳至心,爲母病及子;病傳至腎,爲子病及母;病傳至脾,爲乘;病傳至肺,爲侮。其他四髒,以此類推。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