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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國學網 宰執名 | 北宋初 | 神宗元豐後 | 徽宗政和後 | 南宋初 | 三師 | 太師、太傅、太保 | 同宋初 | 同宋初,但稱『三公』 | 同政和之時 | 三公 | 太尉、司徒、司空 | 同宋初 | 同宋初但稱『三孤』 | 同政和之時 | 宰相 |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 門下侍郎、中書令、尚書令不除人
(即因品級高,不授於人) | 左輔、右弻
不除人 | 改稱左丞相、右丞相 | 參知政事(副相) | 尚書左僕射
尚書右僕射
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
尚書左丞
尚書右丞 | 太宰
少宰
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
尚書左丞
尚書右丞 | 參知政事 | 樞密院 | 樞密使(知院事)
樞密副使(同知院事) |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簽書院事 |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簽書院事
同簽書院事 | 樞密使
樞密副使
知院事
同知院事
簽書院事
同簽書院事 | 註:
1、『三師』、『三公』為宰相、親王的加官,除少數權臣外並不預政事。
2、宋承唐制,只有加上『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平章事』才為擔任實際職務的宰相。
資料來源:劉昫【舊唐書·職官志】,歐陽修、宋祁【新唐書·百官志】,脫脫、阿魯圖【宋史·輿服志】,徐松【宋會要輯稿】
陳友冰摘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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