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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漢川草廬 作者: 漢川草廬 南齊書 南朝蕭齊皇朝在歷史上只存在二十三年,是中國歷史上年代很短的一個封建皇朝。撰寫蕭齊皇朝時期歷史即《南齊書》的蕭子顯,是齊高帝蕭道成的孫子。一個史學家,以他曾經是宗室的身分來撰寫這個皇朝的歷史,這在二十五史的衆多的作者中別無第二人。
蕭子顯(487—537年),字景陽,南朝梁南蘭陵(今江蘇武進西北)人。他十三歲的時候,蕭齊皇朝被蕭衍推翻了。蕭衍的父親蕭順之是齊高帝蕭道成的族弟。蕭衍建立了梁朝,他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梁武帝。在梁朝,蕭子顯憑著他的才華、風度、談吐的出衆,受到梁武帝的禮遇和信任,官至吏部尚書。
史學是蕭子顯所酷愛的事業,在他的四十九年的生命歷史上,撰寫了五部歷史著作:《後漢書》一百卷,《晉史草》三十卷,《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十卷。他撰《齊書》,是向梁武帝請示竝得到梁武帝的批准的。除了《齊書》以外,蕭子顯的其他著作包括文集二十卷都已不存。後人為了區別蕭子顯的《齊書》和唐初李百藥所撰的《齊書》,把前者稱為《南齊書》,後者呌做《北齊書》。
蕭子顯在撰寫《南齊書》的過程中,可以參考的文獻資料和思想還是不少的。早在齊明帝時,史學家檀超和江淹奉詔修本朝史,他們制訂了齊史的體例,但沒有最後完成修撰工作。此外,還有熊襄著的《齊典》、沈約著的《齊紀》、吳均著的《齊春秋》和江淹著的《齊史》十志。蕭子顯的撰述工作,在史書體例上「本超、淹之舊而小變之」;在史書材料上汲取諸家成果,終於著成《南齊書》六十卷。
《南齊書》包含:帝紀八卷,除追敘蕭道成在劉宋末年的政治活動外,主要記蕭齊皇朝(479—502年)二十三年間的史事。志八篇十一卷,其中有的上承劉宋,有的起於蕭齊立國,斷限比較明顯。傳四十卷,其中不少是記少數民族地區史事的,而以《魏虜傳》記北魏史事,這在性質上同《宋書‧索虜傳》是一樣的。序錄一卷,劉知幾都不曾見到,說明它佚之甚早,故全書今存五十九卷。
《南齊書》部帙不大,包含的年代又很短,竟然也撰就了八篇志,確乎難得。這裡面無疑包含了江淹的首創之功。《南齊書》有些傳,顯示了蕭子顯在歷史表述上的才華。如:他於《褚淵傳》,先寫褚淵在宋明帝時受到信任,而在宋明帝臨死,則寫他也參與「謀廢立」,違背宋明帝的意旨;於《王晏傳》,先敘其與齊高帝、齊武帝的密切關係,繼而寫其在齊武帝死後也參與「謀廢立」的事;於《蕭諶傳》,先說其受到齊武帝、鬱林王的信賴,後寫其在協助齊明帝奪取鬱林王皇位的政變中竟然領兵作前驅;於《蕭坦之傳》,先烘托其受到鬱林王的殊特信任,以至「得入內見皇后」,後寫他成了廢鬱林王而擁立明帝的關鍵人物;等等。蕭子顯在寫這些事件和人物的時候,都不直接發表議論,而是通過前後史事的對比來揭示人物的品格。清代史學家趙翼評價說:「此數傳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議,而其人品自見,亦良史也。」用顧炎武的話說,這種寫歷史人物的方法呌做「於序事中寓論斷」,司馬遷寫《史記》最善於運用這種方法。蕭子顯學習司馬遷表述歷史的方法,竝取得一定的成就,被後代史學家稱為「良史」,這是很自然的。
《南齊書》同《宋書》一樣,都宣揚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遠,又都過分講究華麗的辭藻,這是它們的缺點,也是那個時代留下的印記。
〈資料來源: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南齊書序 | 卷一‧本紀第一 高帝上 | 卷二‧本紀第二 高帝下 | 卷三‧本紀第三 武帝 | 卷四‧本紀第四 鬱林王 | 卷五‧本紀第五 海陵王 | 卷六‧本紀第六 明帝 | 卷七‧本紀第七 東昏侯 | 卷八‧本紀第八 和帝 | 卷九‧志第一 禮上 | 卷十‧志第二 禮下 | 卷十一‧志第三 樂 | 卷十二‧志第四 天文上 | 卷十三‧志第五 天文下 | 卷十四‧志第六 州郡上 | 卷十五‧志第七 州郡下 | 卷十六‧志第八 百官 | 卷十七‧志第九 輿服 | 卷十八‧志第十 祥瑞 | 卷十九‧志第十一 五行 | 卷二十‧列傳第一 | 卷二十一‧列傳第二 | 卷二十二‧列傳第三 | 卷二十三‧列傳第四 | 卷二十四‧列傳第五 | 卷二十五‧列傳第六 | 卷二十六‧列傳第七 | 卷二十七‧列傳第八 | 卷二十八‧列傳第九 | 卷二十九‧列傳第十 | 卷三十‧列傳第十一 | 卷三十一‧列傳第十二 | 卷三十二‧列傳第十三 | 卷三十三‧列傳第十四 | 卷三十四‧列傳第十五 | 卷三十五‧列傳第十六 | 卷三十六‧列傳第十七 | 卷三十七‧列傳第十八 | 卷三十八‧列傳第十九 | 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 | 卷四十‧列傳第二十一 | 卷四十一‧列傳第二十二 | 卷四十二‧列傳第二十三 | 卷四十三‧列傳第二十四 | 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五 | 卷四十五‧列傳第二十六 | 卷四十六‧列傳第二十七 | 卷四十七‧列傳第二十八 | 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九 | 卷四十九‧列傳第三十 | 卷五十‧ 列傳第三十一 | 卷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二 | 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 | 卷五十三‧列傳第三十四 | 卷五十四‧列傳第三十五 | 卷五十五‧列傳第三十六 | 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七 | 卷五十七‧列傳第三十八 | 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九 | 卷五十九‧列傳第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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