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漢網-武漢晨報 市物價局對7家商超『標高原價再打折』通報處罰
家樂福光谷店『假打折』被罰15萬
本報訊 (記者龔萍 通訊員張水清 王麗華)昨天,市物價局通報稱,該局近期查處了武漢漢福(家樂福)超市等7家商場超市的價格欺詐行為,分別處以5萬到15萬不等的罰款,共計50萬元。
其中,家樂福光谷店於4月3日至4月16日期間,在賣場內開展了購愛仕達產品滿額送禮的促銷活動。活動期間銷售的愛仕達無油煙鍋標示價格為239元,而在促銷前七日內,該商品的實際成交價為199元。其行為構成價格欺詐,被處以15萬元罰款。
4月下旬至7月底,市物價局在全市商業、金融、房地產、旅遊行業開始反不正當價格行為百日整治行動。
市物價部門承諾,價格舉報專線12358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歡迎市民舉報投訴,一經查實,將給予相應獎勵。
市物價部門公佈 十大價格欺詐陷阱
昨天,市物價局根據查案經驗總結出十大價格欺詐陷阱,並根據我國【價格法】進行剖析。根據規定,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以處以50萬元的罰款。
虛構原價。原價是指經營者在本次降價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價格,以本次降價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虛假標價。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購買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虛假折價。在開展優惠折價活動中,標價不得高於折價活動前七日內在賣場的最低交易價格。
虛假降價。經營者不能提供降價前交易票據的,其所標示的原價為虛構價格。
虛假減現。在開展送現金、返券、饋贈、積分等經營活動中,經營者標示的價格高於本次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最低交易價格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虛假特價。特價商品所標示的價格等於或者高於本次經營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虛假宣傳。商家採取返還有價贈券方式銷售商品時,有價贈券在使用上含有附加條件時,但沒有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確標示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虛假承諾。價格承諾是指經營者以商業廣告、產品說明、銷售推介、實物樣品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對商品或者服務價格做出的具體明確的承諾。
虛誇標價。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虛假饋贈。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