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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文史网 以方法面目出现的信念
《诸子不出于王官论》直接挑战的对象是章太炎,更准确地说,是章太炎的“方法”。在〈国故论衡〉、〈诸子学略说〉等文中,太炎对诸子思想出处问题持胡适所谓“诸子出于王官”之说,太炎用以支持其论点的方法,简单讲,就是汉学家的方法。如人们所理解的,汉学的方法中有服从权威的意味,但其主要精神是要求征验。胡适反驳太炎有四条理由:第一条,“刘歆以前之论周末诸子学派者,皆无此说”;第二条,“九流无出于王官之理”;第三条,“《艺文志》所分九流,乃汉儒陋说,未得诸家派别之实”;第四条,《艺文志》之说乃“说”而非“证”。由此似乎可以作一个结论,太炎的论点是违背事实的,其方法是服从于汉儒权威的党派性观点,而无法求得征验。
1915年,胡适对“证”与“据”的不同就做过辨析,他说:“证者,根据事实、根据法理,或由前提而得结论(演绎),或由果溯因、由因推果(归纳),是证也……证者,乃科学的方法”,而“据者,据经典之言以明其说也”,“欲得正确的理论,须去据而用证”。我们同意“证”与“据”(“说”)的说理力度是有着相当大差异的,因而区分二者有其必要性。本着这种区分,能够达到克制汉学方法中服从权威的心态而发扬征验精神的结果,但是,在无事实的状态里,一切假说、一切断语、一切基于情态与意志之词是否尽皆失效?无事实,是否即为不可说,而必须保持沉默?还要顾及到传统学问形式上的一些特点,由于中国传统思想学术往往是直陈的,保持着一种对于观念、结论、真理的直观性,因而在现代学者眼前表现出来的大都是全部论题的“上半截”,支持它的论据与论证的严密性都是隐性的,这是否就要说,那未曾在我们眼前呈示的即是不存在的?在这两个问题上,胡适显然表达了一种出自狭隘实证立场上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反驳,恰恰是违背胡适自己对“事实”关注的初衷,而是落脚在论点上做文章了。关注“事实”,就应该把工作的基准定在论据方面。为甚么胡适不能切实体现这样一种态度?很明白,他并不曾握有比太炎更多一些的事实。他如果真的握有更多的事实,一个像他那样信赖事实(至少他如此宣称)的人,一定会在否定了墨学出于清庙之守而谓“墨者之学,仪态万方,岂清庙小官所能产生?”之后能详细地列举其“凭据”的,可是他没有,因而我们也可以说胡适的“诸子不出于王官”之说同样属于“附会揣测之辞,其言全无凭据”。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胡适对思想与事实之关系有一种相当片面的理解。仅有事实,再多的事实,也不足以完满地说明思想(因而,寻找事实,严格地讲已不属于思想工作)。事实构成思想的限制性条件,而思想的魅力总是显现于它对种种限制的超越之中;思想的尺度是自由,自由的想像力的广度和自由的创造力的深度,它的最低限度是解释事实的意义而不是描述事实本身;解释常常取决于解释者而不是被解释者,解释使同一事实在不同思想中分聂而不是达成若干个彼此雷同的结论。因此,一个思想的表达,可以基于对最简单的事实的观察,而无须基于对全部事实的观察;一个思想者在他的特有情境中对一个简单事实作打量时的那份眼力是为其思想带来个性的东西,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是关心那个事实,以此思想为路标追寻退隐了的事实乃至“事实簇”呢?还是更加关心思想本身,关心为这个思想带来生命的思想主体何以从某种事实或其他各种因素中给出了这样的思想呢?一句话,我们是把思想当成过去的、可有可无的东西去关心,还是把它当成产生于过去、却与我们息息相关的现时的存在去加以关心?取径前者则导向实证历史学,那正是胡适一系的路向,但是他们宣称自己从事的却是后者。或者说,他们要求用前一种手段(实证历史学)来完成后一种目的(思想及思想的历史),这就导致了不比太炎有多一些事实的胡适可以把自己的解释宣称为更靠近事实、具有事实一般的坚硬度。但显然,一个宣称更加热爱事实的人,并不是已然比那些未作宣称的人拥有了更多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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