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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文史網 以方法面目出現的信念
【諸子不出於王官論】直接挑戰的對象是章太炎,更準確地說,是章太炎的『方法』。在〖國故論衡〗、〖諸子學略說〗等文中,太炎對諸子思想出處問題持胡適所謂『諸子出於王官』之說,太炎用以支持其論點的方法,簡單講,就是漢學家的方法。如人們所理解的,漢學的方法中有服從權威的意味,但其主要精神是要求徵驗。胡適反駁太炎有四條理由:第一條,『劉歆以前之論周末諸子學派者,皆無此說』;第二條,『九流無出於王官之理』;第三條,『【藝文志】所分九流,乃漢儒陋說,未得諸家派別之實』;第四條,【藝文志】之說乃『說』而非『證』。由此似乎可以作一個結論,太炎的論點是違背事實的,其方法是服從於漢儒權威的黨派性觀點,而無法求得徵驗。
1915年,胡適對『證』與『據』的不同就做過辨析,他說:『證者,根據事實、根據法理,或由前提而得結論(演繹),或由果溯因、由因推果(歸納),是證也……證者,乃科學的方法』,而『據者,據經典之言以明其說也』,『欲得正確的理論,須去據而用證』。我們同意『證』與『據』(『說』)的說理力度是有着相當大差異的,因而區分二者有其必要性。本着這種區分,能夠達到克制漢學方法中服從權威的心態而發揚徵驗精神的結果,但是,在無事實的狀態里,一切假說、一切斷語、一切基於情態與意志之詞是否盡皆失效?無事實,是否即為不可說,而必須保持沉默?還要顧及到傳統學問形式上的一些特點,由於中國傳統思想學術往往是直陳的,保持着一種對於觀念、結論、真理的直觀性,因而在現代學者眼前表現出來的大都是全部論題的『上半截』,支持它的論據與論證的嚴密性都是隱性的,這是否就要說,那未曾在我們眼前呈示的即是不存在的?在這兩個問題上,胡適顯然表達了一種出自狹隘實證立場上的理解。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反駁,恰恰是違背胡適自己對『事實』關注的初衷,而是落腳在論點上做文章了。關注『事實』,就應該把工作的基準定在論據方面。為甚麼胡適不能切實體現這樣一種態度?很明白,他並不曾握有比太炎更多一些的事實。他如果真的握有更多的事實,一個像他那樣信賴事實(至少他如此宣稱)的人,一定會在否定了墨學出於清廟之守而謂『墨者之學,儀態萬方,豈清廟小官所能產生?』之後能詳細地列舉其『憑據』的,可是他沒有,因而我們也可以說胡適的『諸子不出於王官』之說同樣屬於『附會揣測之辭,其言全無憑據』。同時,需要指出的是,胡適對思想與事實之關係有一種相當片面的理解。僅有事實,再多的事實,也不足以完滿地說明思想(因而,尋找事實,嚴格地講已不屬於思想工作)。事實構成思想的限制性條件,而思想的魅力總是顯現於它對種種限制的超越之中;思想的尺度是自由,自由的想像力的廣度和自由的創造力的深度,它的最低限度是解釋事實的意義而不是描述事實本身;解釋常常取決於解釋者而不是被解釋者,解釋使同一事實在不同思想中分聶而不是達成若干個彼此雷同的結論。因此,一個思想的表達,可以基於對最簡單的事實的觀察,而無須基於對全部事實的觀察;一個思想者在他的特有情境中對一個簡單事實作打量時的那份眼力是為其思想帶來個性的東西,這就向我們提出一個問題,我們是關心那個事實,以此思想為路標追尋退隱了的事實乃至『事實簇』呢?還是更加關心思想本身,關心為這個思想帶來生命的思想主體何以從某種事實或其他各種因素中給出了這樣的思想呢?一句話,我們是把思想當成過去的、可有可無的東西去關心,還是把它當成產生於過去、卻與我們息息相關的現時的存在去加以關心?取徑前者則導向實證歷史學,那正是胡適一系的路向,但是他們宣稱自己從事的卻是後者。或者說,他們要求用前一種手段(實證歷史學)來完成後一種目的(思想及思想的歷史),這就導致了不比太炎有多一些事實的胡適可以把自己的解釋宣稱為更靠近事實、具有事實一般的堅硬度。但顯然,一個宣稱更加熱愛事實的人,並不是已然比那些未作宣稱的人擁有了更多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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