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記者 趙曉琳○編輯 裘海亮
針對15日香港個別媒體報道公司兩個黃酒產品含有安吉甲酸乙酯(簡稱EC),其含量為0.2mg/kg至0.26mg/kg (即200μg/L至260μg/L),古越龍山今日發佈澄清公告。
古越龍山表示,公司歷來視食品安全為企業之生命,長期以來,公司的產品經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權威檢測機構歷次抽查的結果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澄清公告中稱, 國家黃酒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表示:『針對15日有媒體關於3款黃酒或致癌的報道,報道中的氨基甲酸乙酯(EC)廣泛存在於酒類及其他發酵食品中,為自然發酵產生,並非人為添加。同時,媒體報道的古越龍山、塔牌3款酒中的EC含量遠低於歐盟國家及其他國家水果白蘭地酒的限量標準,消費者可放心飲用。』
公司進一步解釋,黃酒是一種傳統食品(飲料酒),有數千年的飲用歷史,至今尚無發現人體因飲用黃酒致癌的事(案)例。 EC普遍存在於各種酒類及其他發酵食品中,是自然發酵產生的極微量化合物,並非人為添加。 目前我國對酒類中的EC含量尚無限量標準,國際上對食品及酒類中的EC含量控制的規定也較少。
公司同時表示,經統計此次涉及的兩個黃酒產品2011年的銷售額為54.29萬元,約佔公司2011年總銷售額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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