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廣州6月18日電(記者歐甸丘)記者18日從廣東省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獲悉,佛山市肉聯廠豬血收購商陳全平承認在用於製作飼料添加劑的豬血中加入了工業鹽。目前公安部門已經對當事人實行留置問詢,將進一步查明陳全平是否在食用豬血中添加工業鹽及問題豬血的流向。
據初步調查,當事人陳全平於2011年3月開始通過招投標方式從佛山市肉聯廠等屠宰企業收購豬血,95%用於加工成飼料添加劑,另外5%用於加工成食用『豬紅』。陳全平承認,在用於製作飼料添加劑的豬血中加入了工業鹽等添加劑,但在食用豬血中未添加工業鹽等添加劑。目前,公安部門已經對陳全平實行留置問詢,事件正在進一步偵查審理中。
【廣東省鹽業管理條例】規定食品、副食品、果菜加工醃製、飼料生產用鹽應當使用碘鹽。
佛山市食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斌說,目前佛山市肉聯廠日屠宰生豬約1000頭左右,產品主要供應佛山市禪城區,每頭豬約產生豬血2公斤左右,該廠所產生的豬血近年來全部賣給陳全平處理。
佛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陳旋說,目前已經成立調查組對該事件進行調查,儘快查清問題豬血流向,同時督促各定點屠宰企業從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訓,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從即日起,佛山市各定點屠宰企業必須自行購買食用鹽用於新鮮豬血的加工,同時需做好台帳登記,豬血收購人員不得自帶鹽等添加劑進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