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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潭磨沟墓地不是齐家文化的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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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发表于 2012-8-1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国文物信息网

    2009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学论坛的2008年六项考古新发现报告会上,甘肃临潭县陈旗乡的磨沟遗址配合洮河上游的水库建设而发掘的大型墓地,作为该年度的一项重要发现而入选,同时发掘者认定它是齐家文化的墓地。这项考古发现,被学术界所重视,随后又被评为2008年度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之后还被列入了新一轮的“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第(三)期”的在黄河上游地区的的一个考古研究项目。不能不说这是对于磨沟遗址考古发现的学术意义和重要性的最充分肯定。

    我们也是同样非常看重这个发现。与学界同行一样,赞同这个发现的重要学术意义。但是,我们却不太认同把这个遗址和墓地的这批发掘资料作为齐家文化遗存的认识。在社科院的报告会和全国十大发现评选期间,笔者正在香港工作出差,只从互联网和报纸的图片上看到了少量出土器物,就曾怀疑它是属于齐家文化。当然,从大众媒体得到的消息,与专业报道的多有距离,当时我们还并没有太在意。回到北京之后,也没有刻意去了解报告会上对于磨沟墓地的发现有怎样的讨论,以及都有些什么不同的意见。后来出差到兰州,在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整理现场,笔者初步观摩了这批出土材料。当大量陶器遗物都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一个比较明显的感觉是,这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典型齐家文化的资料。对此,笔者多次与有关人员交换过意见,认为磨沟的材料不能叫齐家文化,同时认为其年代也肯定要大大晚于齐家文化。

    由于这批资料重要,又还没有公布发掘报告和简报,所以我们暂时也还不便公开发表更多的意见。虽然如此,不过我们还是希望相关发掘者和研究人员最好能够比较慎重对待这批遗存资料的性质和年代,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可是就在最近,我们又读到一篇关于磨沟墓葬出土人骨的牙垢残留物的淀粉粒分析鉴定的研究报告(李明启、杨晓燕、王辉等《甘肃临潭陈旗磨沟遗址人牙结石中淀粉粒反映的古人类植物食物》,《中国科学》D辑《地球科学》2010年第40卷,第4期),该文章公布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发现,资料相当重要,然而文章中不仅仍称磨沟为齐家文化墓地,而且文中还多次使用了断定其年代在距今4千年的认识,这个年代的看法就很与实际遗址的年代的事实相去甚远了,很容易误导其他还不熟悉齐家文化、特别是对于西北史前文化都还不怎么了解的更多学者们。所以,我们现在还是不揣冒昧地公开提出这个建议,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
 
    甘肃的临潭、卓尼、包括迭部等这个甘南州的区域,是过去考古工作开展得比较少的地区。尽管地理位置上距离临夏盆地并不远,有些地方基本上是紧邻;而另有一部分已属白龙江流域;但是这块地方却是农牧交错和森林资源较丰富的藏区,又地势相对较高,与洮河下游的临夏盆地有显著不同的地貌,它是黄河、长江的分水地带的一个特殊角落,也是一个考古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带,一直较少被考古学家密切关注。笔者很早曾经到甘南藏族自治州所属的该地区调查,但是还没有到过该遗址地点,不过那次调查的经验,让我对于该区域在考古工作上的意义有所重视,曾经提出过工作建议。有此经验,对该区域的古代文化遗存的现状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和认识,这个地区,有些古文化的面貌还存在不怎么清楚的现象。《考古》1994年第1期,曾经发表过一篇樊维华、方毅先生执笔、署名甘南藏族自治州博物馆的《甘肃卓尼N儿遗址试掘简报》和一篇樊维华的《N儿遗址文化性质初探》的论文,是可以找到的比较成样的相关考古发表资料。我们还查到原甘南州博物馆已退休多年的老馆长李振翼先生的著作《甘南藏区考古集萃》(民族出版社2001年)中,就有记述“磨沟崖遗址”(第32~33页)和“磨沟齐家墓葬”(第78页),就是磨沟墓地的所在。
 
    甘南州当地的文物工作者,根据该墓地偶尔出土的一些资料,曾经就判断为齐家文化。但是当地的各类遗存是比较复杂的,对于发掘的这批墓葬则要从整体上整个来看。从《考古》2009年第7期发表的《甘肃临潭县磨沟齐家文化墓地》的小简报的报道来看,该处的堆积的确比较复杂,墓葬的分期也还没有做。简报强调,共发掘351座各时期墓葬,其中346座墓葬都是齐家文化的被认为是同一个墓地,排列有序。根据这个简报,我们认为,磨沟墓地与卓尼N儿遗址或许比较相近,只是一个是墓地,一个是居址。当时樊维华先生的讨论文章中,对于这类遗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是一种新的文化遗存,可能代表了一种新的考古学文化类型,并认为其文化特点已属寺洼文化范畴。
 
    我们认为,从年代上看,它至少应该是居于齐家文化和寺洼文化之间,但是面貌已经远离齐家文化,大概不应是齐家文化向寺洼文化过渡的状态,估计其绝对年代可能已在距今3500年左右或更晚。据樊维华先生所称,该地区缺乏辛店文化。但是,从李振翼先生所述,似乎也并非没有辛店文化,只是比较少而已。同样,这个区域也不是没有典型的齐家文化存在。所以,这类遗存必须要和齐家文化区别开来。它明显是晚于齐家文化的,文化性质上自然有某种程度的过渡的性质和显然更复杂的特征。当然,N儿遗址与磨沟墓地也还表现一定差异,是墓葬与居址之别,还是两个文化类型阶段之别,可能还需要更全面资料的展开来研究探讨,但是可以肯定它们都不会早到齐家文化时期去。齐家文化本身的年代跨度就有几百年,如果磨沟墓地再归入,不仅文化特征变异了,下限年代也推到更晚得多的时间了。如果把这样的一类遗存,还是称其为齐家文化,显然是会有所困惑的。待整个材料公布后,大家还都尽可以开展研究,甚至可以提出新的文化的命名。当提出新定名之前,把它称为齐家文化无论如何也是不够妥当的。
 
    可以说,磨沟遗存总体的基本特征不是典型的齐家文化遗存,甚至也不宜认为是带有齐家文化特征的遗存。因为齐家文化最主要的表现,这里都基本不能反映,或不是主要的反映。这个简报上说,其中的所谓泥质红陶双大耳罐、腹耳罐、侈口细颈罐、夹砂褐陶双耳罐等为代表的器物是齐家文化的典型特征,其实所称的这些器物,都并不能视为齐家文化的典型器物,有的器形和风格已经变化,即使个别器物还可以算是遗有齐家文化的一点特征,但是就器类整体而言,也绝不能以此来反映齐家文化的特征。我们曾经还在四川汶川的石棺葬中也发现过这种双大耳罐(《四川汶川县昭店村发现的石棺葬》,《考古》1999年第7期),但是并不能说该墓葬就是齐家文化的。而相反如果把磨沟遗存和齐家文化与之搅合在一起,反倒使问题愈加复杂和添乱了,会让人更迷惑不清。
 
    对于这个还不怎么清晰的区域的考古学文化,除了可以认识的外,不能认识的,应该客观表述,找到合适的称谓,而不是随意地把它挂靠在一个什么文化中,并且还说这个文化的现象变得更加复杂了。这是不妥的。过去往往有把不同地方发现的相同的一类文化,各自称谓成了不同的文化定名,大家已经注意到这是不可取的。但是,如果把已经明显不是属于同一个文化的东西,又硬说成是一个文化,那也是不可取的。有人也许会说这需要一个认识过程,搞错了以后还可以再改过来,但我们能认识的,何苦还要去走这么个弯路呢。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中国文物报》2010年10月15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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