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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許國璋漢語漢字思想研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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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0-19 00: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漢學網
三、關於漢字的起源和演變
在漢字的起源和演變問題上,許國璋提出了兩點有價值的看法。一是漢字起源的此世性,二是漢字起源的抽象性。這兩點看起來互相矛盾,但其實質是從不同的角度論述了漢字起源和演變的文化特徵。
漢字起源的此世性,說的是漢字產生形成的社會文化原因。過去我國學術界很少從理論的角度思考漢字之社會文化緣起。許國璋以【說文解字・序】中『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一段話為依據,指出漢字的起源具有『此世性』。古代的漢字起源論與西方民族的『神造字母』論不同,『腓尼基人奉Cadmus神為字母的創始者,諾爾斯人奉Odin神為Rune字母的創始者,希伯萊人奉人類始祖亞當為語詞的創始者,漢族初民奉「王天下」的庖犧氏為創始人』。這『說明漢字起源學說的此世性,這一此世性是整個漢文化的此世性的一部分』(66頁)。為什麼這樣說?許國璋引用了金岳霖的觀點。金岳霖根據人與世界關係的不同,稱印度文化為他世性的(otherworldliness),講來世超度;希臘文化為超世性的(super-worldliness,即站在超出世界的層面上觀察和分析世界),講設問求知;中國文化為此世性的(this-worldliness),講實用經驗(見75頁)。從許慎【說文解字・序】可以看出,古代的漢字起源論是與社會發展論密切聯繫的。『王天下』和『作【易】八卦以垂憲象』是相互聯繫的,治理天下需要書面符號形式。其後『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又,萬品以察。』隨着生產的發展,簡單的符號已不敷社會的需要。於是書契(文字)應運而生,它使各類事物的區別明顯了,也使各項公職的執行方便了,從而促進了社會的發展。許國璋顯然指出了中國古代語言、文字起源學說的一個重要特點,儘管庖犧氏制八卦,倉頡造字都帶有神話傳說的色彩,但它們的社會發展基礎是無可懷疑的。
與漢字起源的此世性相聯繫的還有漢字符號的人為性。許國璋認為,不能套用西方符號理論的能指所指結合任意性的原則來解釋漢語言文字。所謂任意性原則是指語言符號所反映的詞與物的關係是任意的,而非自然的。許國璋認為,任意性原則對硬要建立能指與所指之間的自然聯繫的批判是正確的。但事實上詞與物的『自然結合』本身不可能在語言這一個介質中體現,它不存在,因此為它而作的假設也就無必要。然而反過來用這一假設(指『自然結合』論)證明『語言符號任意性』原則的正確,卻是荒謬的。因為從語言體系來說,語言是一種理性的行為,具有系統性(systematicity)、可分離性(discreteness)、可學會性(learnability)。『語言學家發現語言的體系,是人對自身行為中的理智性的發現,也是對於理智性存在於語言行為中的肯定』(24頁),『詞之所以為詞,是因為它存在於各種關係中。……正是這種可以抽象的延伸賦予詞的「所指」一種內存的理性;「所指」之多而有變,都是按早已被人們所認識到的法則進行的,不是偶然的。在理性的網絡中,詞的所指變成一樁理性的事件』(31頁)。從語言的群體發生來說,原始時期的語言符號是有任意性的,因為當時部落未成、語言未備,名不可能是有關聯有從屬的名,不妨假定為獨一、偶然、任意的名。部落社會時期的語言符號是約定俗成的。所謂『約』,指社會制約,社會共議(consensus),決非任意創造,因為其時語言社團形成,語言使用者擔負了命名和用名的雙重任務,開始有了當時條件下的社會制約。文明社會時期的語言符號是立意的(motivated), 即使是民間任意創造的詞,也有語言文字學家賦予有理可據的形態(此段參見32頁)。從語言的個體發生來說,小孩學母語或成人學外語,都有一個對任意性從感之甚切到不再感到的過程。小孩學語時常有的『超類推』(overgeneralization)現象,即對『任意性』的一種抵制(見31頁)。可見『任意性』只是心理適應過程中的一種暫時現象,不適應就覺得不可捉摸,適應了就覺得理應如此。在這個意義上,任意性是可以轉變的,不是客觀存在的一種語言特徵』(同上)。因此,語言符號能指與所指的聯繫是一種『人為的聯繫』、『理性的聯繫』,是受語言和社會雙重製約的聯繫。許國璋特別指出:『中國古代的語言哲學,正象中國的主流哲學一樣,是入世的,旨在治世的。中國傳統的語言文字之學,其中心思想即是找出能指和所指之間的理性聯繫。』(37頁)
如果說漢字的起源是此世性的,那麼漢字的符號建構應是具象的,它出自於漢民族的實用――經驗理性。然而許國璋並未在具象性上停留,而是指出了漢字起源時即具有、以後又不斷發展的符號概括性。他以許慎【說文解字・序】『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一段話為依據,指出初民的造字是按照物的類畫它的形,而不是按一件具體的物來畫出它的形(如牛代表牛類,不是哪一隻具體的牛)。這時已有概括,但抽象不夠。其後從有限的物象產生無限的字,意味着字已經變成脫離物象的符號,抽象程度提高了,字的符號性增強了。許國璋強調指出(72―73頁),漢字從象形變為象徵,從圖形變為筆劃,從複雜變為簡單,它的『文』已經大大不同於原來的圖象,成了物象中最本質的東西,而它的『形聲相益』的孳生更不受物象的限制。但許國璋並不因此否認漢字構形的理據。他把『分理別異』和『形聲相益』看作漢字的兩個特點,始終認為『漢語的方塊字是形、聲、 義三者的結合體』(75頁)。『文字的產生,貴乎有區別性特徵』(70頁)。並因此而批評那些片面強調漢字的符號化、符號性,且由此引申出方塊漢字應廢棄,代之以徹底符號化的拉丁字母拼音的觀點,是『不經意地將語言的區別性原則置諸不顧』(75頁)。許國璋在這裡提出了一個發人深思的問題,即如何看待漢字的符號化過程,如何理解漢字的文化特徵,如何認識漢字在其結構形成和演進的歷史上所具有的獨特的文化功能?
許慎認為,在倉頡造字之前,古人已經『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開始了象徵符號的創造。漢字由圖畫文字發展而來(例略),漢字的發展史又是圖畫文字的象形、象意特徵逐漸褪化的歷史。這種褪化不是要將漢字發展為一堆純粹假定性的符號,而是要使漢字的表意功能更好地適應語言與思維的發展。在漢字表意功能的不斷完善中,漢字的結構形態無論在歷時層面還是共時層面都經歷了很大變化。
從歷時層面來說,漢字的文化形態經歷了一個不斷符號化的遞嬗過程。根據考古學的發現,漢字由圖畫文字向象形文字的過渡, 在距今4500年左右。與圖畫文字相比,甲骨文字畢竟在符號化方面邁進了一大步。它的象形字大部分已經線條化、輪廓化、特徵化了。尤其是甲骨文正以一種強勁有力的趨勢用形與聲的互注發展漢字的表意功能,使漢字能適應日常交際中新概念新語彙的大量形成。例如甲骨文的『河』字即在原有的『何(荷)』字形體上加形符『水』,『祀』字即在原有的『巳』字形體上加形符『示』,『』字即在原有的象形符號上加聲符『奚』。
周代的代表文字是金文,它在結構上與甲骨文沒有很大的不同。春秋戰國時代,由於社會的變革,封建割據衝破了漢字的統一規範。各種地方勢力和地方文化對漢字作了種種改造,或分化,或繁化,或簡化,但漢字發展的歷程並沒有中斷。作為漢字發展主流的秦系文字,出現了直線化、筆畫化的趨勢。尤其是在秦統一天下後整理、推行的小篆,字形簡化,形體固定,異體字減少,合文淘汰。秦系文字的進一步發展,終於導致漢字形態的巨變,產生了隸書。
隸書前的古漢字都以曲線構形以象實物之形。這種寫實性的曲線雖經小篆改為圓潤的線條,但象形的表意作用仍很突出。隸變將圓潤的線條改為方折的筆畫,使漢字的書寫徹底擺脫了『描繪』而成為符號的書寫。隸書大大簡化了漢字的形符。許多以不同實物為摹寫對象的形符被簡化成單一的符號。如隸書中『鳥』字的四點,在小篆中是鳥爪的象形符號;隸書中『燕』字的四點,在小篆中是燕尾的象形符號;統一改為四點後,這些字的象形作用顯然淡化了。由於形符的簡化和統一,許多字難以看出本義。在符號化的進程中,漢字在象形的作用上付出了代價。
但隸變並沒有改變漢字象形表意的性質,只不過使漢字的象形表意手段大為簡化了。隸變後的漢字依然可以有一定的索形依據。例如『車』字在甲骨文中畫有車廂、車輪、車衡、車轅、車軛、馬、轡、車轄。隸書中的『車』,仍可以看出一個車廂和兩個象徵性的車輪。『角』字在甲骨文中象牛角形。隸書中的『角』字上部仍呈角形,等等。在古漢字中,同一個象形符號無論作單字還是作偏旁都是一樣的形狀,而在隸書中,『手』形作偏旁則左有『打』,下有『拳』,上有『看』;『示』形作偏旁則左有『祖』,下有『祭』等等。從這些偏旁也可以看出,隸變後的漢字結構雖然褪去了古漢字原始的象形特徵,但在它的筆畫態勢中依然保留了相當程度的象形表意的理據,而同時,隸變後的漢字又大大便於書寫了。顯然,這是漢字表意功能在發展中的自我完善。
漢字數千年的發展過程,是其與生俱來的象形表意功能不斷完善的過程。世界上許多文字都曾經歷過圖畫文字的階段,然而後來大多走上了用字母記音的發展道路,成為語言符號的符號。而漢字卻把它的以形示意的文化形態發展,保存了下來。為了適應漢語表達的需要,漢字在表示詞音上發展過多種手段,但它的邏輯框架依然是以表意為核心,形成其獨具一格的文化樣式。許國璋對漢字的符號概括性的分析和評價,有助於我們深刻認識漢字及其文化特徵。
  (作者:申小龍 )

注釋:
*【許國璋論語言】,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1991年版,第75頁。以下引許書只註明頁數。
〔1〕索緒爾【普通語言學教程】,商務印館1980年版。
〔2〕見布龍菲爾德【語言論】,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357―3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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