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 王毅:中國阻止文革重演的安全線還遠未建立
本文系鳳凰網歷史頻道對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毅文字實錄,整理:楊超,王毅老師擬定原標題:【從一本法律新書談談法治對『走出歷史三峽』的意義——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毅訪談錄】
嘉賓簡介:王毅,1954年生於北京,1978年進入中國人民大學中文系,現爲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曾發表文學、史學、哲學、宗教、藝術史、古典園林、西方音樂文化、『文化大革命』研究等方面的著述,2007年出版【中國皇權制度研究】一書,獲得學術界的高度評價,2012年9月出版【法律制度與『歷史三峽』】。
中國轉型阻滯障礙在於法律和稅收體制
鳳凰歷史:請談談您的新著【法律制度與『歷史三峽』】(法律出版社,2012年9月第一版)。您在大學讀的是文學系,那麼爲什麼現在要寫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更具體來說,您爲什麼要著重通過法律史、中西法律制度的分野,來分析中國的命運和歷史走向等等問題?
王毅:爲什麼寫這本書?因爲我們文革結束後上的大學,當時氣氛跟現在很不一樣,經歷了文革這樣長達十年的民族災難,每個人都有很深的感觸,切身體會到1949年後怎麼一步步走到文革,邏輯關係很清楚,大家都希望翻過這一頁,有一個新方向,包括改革開放,前提是有新的認識,即要啟蒙,要重新認識世界的方向。當時幾乎每一個念書的人,尤其是做人文學科的人都認爲應該有新的思想啟蒙,中國爲什麼會有文革?很多人覺得是因爲意識形態中傳統糟粕沒有清洗乾淨。所以回顧80年代,當時的社會思潮,人們讀的書,多是哲學、倫理學、美學等等,認爲這些是最前沿的東西。一直到現在都有這樣的說法,中國爲什麼轉型不成功,就是因爲『封建思想』延續至今。1980年代大家都這麼認爲,所以對西方社會思潮,社會倫理學等都很熱衷,總之是以爲『新思想』抑或『舊思想』占了統治地位就能決定中國能否現代化。
『文化熱』在八十年代末戛然而止,這伴隨非常痛苦的大變局。另外就是以前誤以爲文革這一頁已經翻過去了,不可能再回來。那麼大的災難,付了天大代價,雖然很多事情中共沒有說清楚,但是痛苦人人皆知,包括鄧小平在內,所以認爲鄧小平這些經歷過文革苦難的人執政後,文革不可能再發生了。但八十年代末的事實表明並非如此,所以就要考慮爲什麼有這樣的輪迴?從學理而言,從清末開始中國走了那麼長時間,付出那麼大代價,就是走不進現代社會,癥結在哪裡?這需要清理我們以前的認知,看看有什麼地方不對或偏頗了。
鄧小平南巡後,中國經濟迅速發展,一天一個樣,但同時與『制度文明』的反差也越來越強烈,經濟快速發展是與權力越來越沒有制約並行的,社會的不公正日益突顯,權力對社會資源的壟斷、對社會財富的掠奪越來越強勢。1980年代大家考慮的基礎是中西之間文化上的異同,當時的文化熱努力對此進行了梳理,但事實證明這個方向上的認識距離能夠說明中國現代化的曲折根源差得很遠,社會轉型不成功的原因還遠未找到。
於是隨著不斷體認現實社會、不斷看書思考這些問題,我慢慢體會到:中國轉型阻滯,遠遠不僅來自『思想』等等表淺的層面,相反這是一個結構性制度體系大廈的問題,這個大廈是由經濟方式、行政方式、國民利益訴求方式、社會語言、制度倫理、信仰方式等許許多多的分支構成的,深及社會的幾乎每個角落,而其中最關鍵的支柱有兩個,一是法律形態和法律傳統,另一個是稅收體制。
爲什麼這麼說?因爲所謂現代民主制度是很晚才有的,美國立國時離民主很遙遠,1787年【美國憲法】規定投票權只有擁有相當財產的白種男人才有;到將近一百年後的1865年【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才廢除黑奴制度,但仍然僅僅是在法理上,由此再到黑人當上美國總統又是一百多年;英國這種傳統的王權貴族社會更如此;所以西方民主也是逐步實現的。但西方社會與中國的一個最重要不同,在於它有很深刻的『法治』傳統;而『法治』的核心,就是以國民與統治者之間政治契約(成文或不成文憲法)來管住權力,不讓它『肆意極欲』;用現在大家熟悉的話說就是『把權力關進籠子裡』。這個『法治傳統』,它與我們中國『秦制』以後以張揚和維繫權力地位和權力暴利的『法制傳統』是完全不同、甚至根本悖逆。西方至少從13世紀初【大憲章】就開始確定『法治』的方向、以後更發展出了一整套法治體系,於是不論權力的專制性如何不斷希望阻斷它,但方向始終不能改變。
中國社會的根本問題在於缺乏約束權力的法治傳統
從以前熱衷『思想』的意義到現在重視是否具有法治傳統,在認知上這是很大變化。舉個親身體會: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與妻子在英國中部的德勒姆市住過一陣,那時跑到周邊許多地方旅遊,可就是不知道身邊的該市大教堂在法律史、憲政史上有重要地位。而前年我與妻子又到英國旅遊時,就專門又去了一趟那座外形好像很熟悉、但其內質對我們很陌生的大教堂,這次去目的很明確,就是要看一下這個教堂檔案館裡保存的歷代不同版本的【大憲章】。爲什麼【大憲章】會有那麼多版本?就是因爲英國制度傳統曾明確要求每個國王登基而掌握權力時,都要重新頒布【大憲章】、並且使用新國王的印璽來表示鄭重其事,來強調國王權力的前提在於尊重國民的法定權利、尊重法治傳統;否則的話,國民就有權動用一切手段罷黜統治者,所以一代又一代再次頒布的【大憲章】都保存在檔案館裡。如果說『權力本位』、『官本位』是『秦制』以後中國的制度之本,那麼很顯然,『國民權利』、『法治傳統』就是他們的『立國之本』。他們有多珍視這個『本位』呢?舉個例子,二戰期間因爲害怕『國寶』【大憲章】有任何閃失,所以專門將這些破舊的羊皮紙運到美國,放在重兵日夜守衛的美國國家中央金庫中珍藏,這才放心——拿這個世代相傳與我們世代的『權力本位』相比較,我就慢慢體會到,中國社會根本的問題就在於沒有一個能有效約束權力的法治傳統和法律制度;尤其重要的是:這種根本缺失幾乎存在於、滲透到億萬國民制度生活的每個角落。
近代中國致力於社會轉型的這批人,如嚴復、梁啓超,他們對中國制度的癥結已經看得相當清楚,但問題是他們的思想之花沒有結出成功轉型之果。爲什麼呢?重要起因之一在於:在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之後,人們認爲按照這個路徑改變中國社會,這太慢了,什麼快?思想風暴,即用新思想把舊思想統統置換掉,如果一個人的思想變掉那他就變成新人了。如魯迅就想改造國民性,造就新人,五四時期很多人都這麼思考,五四的口號也是這麼提的。但反觀西方,它的發展歷程並不是如此,西方社會的演變是逐步進行的,經過宗教改革、文藝復興、羅馬法復興、啟蒙運動等等,城鎮市民經濟的壯大等等眾多維度的逐漸進步,並且結合在一起,逐漸才有根本的變化。西方相信社會變革的漸進過程,相信每個小百姓站在自我權利立場上爭取自我利益,就能產生巨大的社會合力,就是亞當·斯密所說的『看不見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