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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構建歷史與道德的二元張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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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11-29 18: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檔案春秋
再次,是歷史與道德相互關係的層面。
    任何道德觀念都不是一種憑空產生的純精神的現象,在它們的後面,總有一定的社會現實作為它們的基礎和支撐。在小說中,狄德羅所代表的道德觀念是一種傳統的、常態的道德觀念,它所建立的基礎是一種常勢的社會。所謂常勢的社會,就是一種安定的、正常運轉的社會。在這種社會,統治階級與社會的主流階層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調整人與人之間、階層與階層之間的關係,規範人們的行為,維持自己的既得利益,必然會提倡一種向善的、不損害他人利益的道德。由於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常勢的社會佔據了大多數的時間段,因此,常態的道德也往往是一種傳統的道德,一種向善的、為社會的統治階級與主流階層所認同的道德。
    而拉摩的侄兒所代表的則是一種異化的、變態的道德觀念,它所建立的基礎是一種變勢的社會。所謂變勢的社會,就是一種動亂的、無法正常運轉的社會。在這種社會,正常的社會秩序被打亂,社會對其成員的強制力減弱,個人的生存與發展無法按照熟知的軌道前進,這樣,就會滋生出一種完全以個人利益為轉移、以滿足個人慾望為目的的道德。由於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變勢的社會佔據的時間段相對而言要少一些,在變態的道德中,道德促人向善的因素大大削弱,而是更多地以個人的利益與欲望為轉移,變態的道德是一種趨『惡』的道德,一旦社會恢復正常,這種道德就會受到抑制。因此,變態的道德無法形成一條完整的傳統的鏈條,但又不會完全消失,總是時斷時續,草蛇灰線。
    就二者之間的關係來看,在常勢的社會,由於社會的穩定,社會對其成員的制約十分強大,而且社會對其成員的道德行為總會設法給予相應的回報,因此,常態的道德必然佔據主導地位。而在變勢的社會,社會處於動盪之中,正常的秩序被破壞,社會對其成員的制約大大減弱,對其成員的道德行為也無法給予相應的回報,這時,人們身上的消極因素佔了上風,變態的道德便更容易得到發展。
    不過,常勢的社會與變勢的社會並不是涇渭分明,互相絕緣的。兩者的關係呈現出十分複雜的態勢。其一,常勢的社會與變勢的社會之間往往有一定的模糊地帶,在這模糊地帶,常勢與變勢往往處於一種模糊狀態,很難明確地分辨開來。其二,常勢與變勢往往是交叉的。在常勢為主的社會,往往在某些局部、階段、層面存在着一定的變勢,而在變勢為主的社會,也可能在某些局部、階段與層面上存在着一定的常勢。其三,常勢與變勢又是互相轉換的。在一個穩定的社會裏,一些新起的因素在開始時總是處於變勢的位置,但是隨着這些變勢的因素的逐漸發展壯大,最終它們可能取代常勢的因素佔據社會的主導地位,這樣,原來的變勢這時便成為了常勢,而原來的常勢這時則可能成為變勢。
    因此,從歷史的角度看,變勢的社會和社會中的變勢因素並不一定都是消極的。假如這些變勢的社會或變勢的因素都指向一個更高的生產力與社會發展階段,那麼,這種變勢就是積極的。但是,就道德的角度看,由於變勢的社會需要對原有的秩序與觀念進行變革,必然造成社會的混亂與失范,造成對社會成員的道德約束力的減弱;另一方面,變勢的社會與因素也需要利用人們的欲望與利益促使人們投入變革之中,即使是具有進步性質的變勢的社會與因素也是如此;而且,由於社會的動盪,原來處於社會底層的階層與集團有可能上升到社會的頂層,為了維護自己的地位與利益,他們也可能推行一種與原有的統治集團不同的道德觀念:因此,變勢的社會與因素的確容易激起人們身上從道德的角度看消極的東西,與這種消極的東西相應的,就是變態的道德。雖然變勢的社會與變勢的社會因素有可能具有積極的意義,但一般而言,與其相應的變態的道德在總體上總是呈現出否定的色彩。也正因為如此,一些上升的階級,在其上升的過程中,在與壓迫着它們的階級做鬥爭的時候,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與既有的道德觀念作對,它們可能提倡一些變態的道德,或者某些變態的道德因素,但在其佔據了社會的主流地位,負起維護社會正常運轉的責任之後,它們又必然提倡常態的道德。比如富裕是人人嚮往的,但在解放後的一段時間裏,富裕卻成了負面的東西,而到新時期之後,富裕又重新恢復了它正面的價值。鑑於此,我們便可明白,為什麼在革命的進步的時期,有時反而會出現道德下降的現象。就像茅盾【幻滅】中的主人公靜女士所體驗到的那樣。但是靜女士可以對此感到困惑,我們當代的學者卻不能感到困惑,應該對此有一個理性的說明。
    在【拉摩的侄兒】中,狄德羅代表的雖然是封建階級的道德,但從社會適應性看,它卻是常勢社會的一種常態的道德,在總體上是有利於社會秩序的維護、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調整的道德,是一種向善的、不鼓勵損害他人利益的道德。而拉摩的侄兒代表的雖然是資產階級的道德,但從社會適應性看,它卻是變勢社會中的一種變態的道德,在總體上是不利於社會秩序的維護、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調整的道德,是一種誘使人們作惡,以損害他人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利益的道德。因此,拉摩的侄兒雖然對狄德羅所持的道德觀念嗤之以鼻,但卻無法否認它在社會中所起的正面作用,在內心深處承認它的正確性。而他的這種肯定,也預示着隨着資本主義社會的穩定,資產階級成為社會的主流階級,狄德羅所代表的道德觀念在經過一定的修正之後,又會成為社會的主流道德觀念。歷史的發展也正好如此。
    這種歷史與道德之間的二元結構,使【拉摩的侄兒】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因而獲得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高度評價。在給恩格斯的信中,馬克思寫道:『今天我偶然發現家裏有兩本【拉摩的侄兒】,所以寄一本給你。這本無與倫比的作品必將給你新的享受。』⑤恩格斯在談到18世紀的法國哲學家時也肯定:『在本來意義的哲學之外,他們也能寫出辯證法的傑作;我們只要提一下狄德羅的【拉摩的侄兒】和盧梭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就夠了。』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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