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催鋪百子帳,待障七香車——『發展型』的雜俗婚禮詳解
(禮服、妝飾、禮器、禮物、儀程等)
平心而論,華夏婚禮的構架幾千年來幾乎沒有大的變化,但風貌則迥異於昔。我們今天最熟悉的漢族婚禮禮服恐怕就是彩繡龍鳳的大紅吉服、大紅蓋頭、鳳冠霞帔加上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對拜了。其實,中國的『大紅婚禮』有明確定製的時候已經到了明代。漫漫三千多年,玄黑色的婚禮服一直是主打,尤其是品官以上始終嚴格恪守周制的輿服和定製;而士庶的婚禮則逐漸有所損益;先是在漢代開始有了婚宴的先例,六朝時一度出現過白色的婚禮服,到了唐代,由於正婚禮可以在輿服上越級的原因,准士庶著絳紗袍親迎,這大概就是紅色婚服的起源,但紅衣新婿牽巾的另一端,他的新娘則一襲青碧,『青質花釵連裳』。
顏色是心態的反應,即使婚服的基本形制依然延續漢服的禮服複製,但婚禮的風貌卻經歷了一個從莊嚴到喜慶,從理想到世俗的過程。
【婚服】
『發展型』的婚禮,自然少不了『發展型』的婚服。這裡的擴展主要針對中下層士庶百姓而言,因爲品官以上的婚制還是基本嚴格遵循周制。縱觀歷代士庶婚服,深色系的還是占主流,也許是由於距離最近的歷史留下的印象最深,『傳統婚服=大紅禮服』已經深入人心,所以在這裡我將發展型的婚禮服分成兩種服制(唐宋制和明制)來分別述說。
按照禮制,親迎時輿服規格可向上越級,士庶親迎穿低品官服。
魏晉南北朝:有白色的婚禮服。【東宮舊事】記:『太子納妃,有白轂,白紗,白絹衫,並紫結纓。』 白衫不僅用做常服,也可當做禮服。魏晉時期如此大規模地崇尚白色,且使用範圍之廣,與當時玄學盛行的『以無爲本,反璞歸真、追求清新淡雅』的風尚有關。
唐:士假絳公服親迎,有人認爲這是紅色婚服的起源;女服『花釵青質連裳,青衣革帶襪履(同裳色。夫有官者則從其夫之品服)』,即青色的深衣。頭上的佩飾爲金銀飾以琉璃等的鈿釵,鈿釵有著品級的含義。大膽的色配衝撞,不愧是絢麗的大唐氣象,同時也造就了『紅男綠女』這個成語。
漢族女子禮服多爲深衣制,隱喻女子『德貴專一』,如唐代士女的嫁衣『青質連裳』指的是青色的深衣。然而盛唐時襦裙大盛,到底有沒有襦裙制的禮服呢?這種爭端主要在於對『鈿釵禮衣』的爭論。唐代的正規禮書,如【通典】【會要】【舊唐書·輿服制】【新唐書·車服制】【開元禮】等中記錄到:『鈿釵禮衣者,內命婦常參、外命婦朝參、辭見、禮會之服也。制同翟衣,加雙佩、一品九鈿,二品八鈿,三品七鈿,四品六鈿,五品五鈿。』,既然『制同翟衣』,那麼鈿釵禮衣也應該是深衣制;而認爲釵鈿禮衣是一種襦裙式的禮服的觀點,論據最早來自中國服裝史泰斗沈從文先生的【中國服裝史】,書中他指出了盛唐至五代敦煌供養人所著的,搭配鈿釵的層層疊疊的規整禮服正是鈿釵禮衣,如莫高窟103窟壁畫『樂廷瑰夫人行香圖』中的盛裝貴婦,但他並未解釋如何考證得到。這樣的服制並非特例,許多如『于闐王后曹氏供養像』等大量敦煌壁畫中發現了這種層層疊疊的規整襦裙服,及人物髮髻上象徵級別的釵鈿,都具有某種制度的特徵。鑑於沈從文先生一向嚴謹的研究態度,所以輕易按照那些口徑一致,且多撰寫於中唐以前的禮書而推翻這種觀點也有失嚴謹。
對於『鈿釵禮衣』的考證的確是個難題,因爲它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僅僅出現在唐代的史書和禮書中,又鮮有實物傳世。另外有一種現象不能不注意:唐代雜俗琳琅,中國歷史上許多禮制的更易正是起自唐代,頗有深意的是,對於古制舊禮,皇家卻一直奉若圭皋,比如,看唐代的禮書會發現,十分嚴格遵循周禮,也許是三百多年華夏衣冠禮儀離亂的痛苦引發了對華夏先祖經典的深深嚮往使然。比如唐將婚姻六禮儀程寫進了唐律。然而,理想與現實、莊重與喜慶之間始終巧妙而有趣地充盈著綺麗的巔峰盛世。即使上層極力推崇正規的禮製版本,從底層民眾發起的雜禮異服還是大領風騷,最後一點點侵蝕到了高層。
天寶前與中唐乃至盛唐,衣冠風尚則有如天壤。總之,鈿釵禮衣究竟是什麼模樣?它同敦煌壁畫中的盛唐至五代供養人的鈿釵『制服』有什麼關係?它是否存在著服制上的變異?諸多內容依然待考。
圖示:敦煌壁畫中的晚唐至五代供養人,服似有統一制式的襦裙式鈿釵禮服。
圖示:唐制婚服風貌示意圖
宋:三捨生及品官子孫可假穿九品幞頭公服,其餘庶人著皂衫衣、折上巾;新婦從風可假鳳冠霞帔,婚服大約是青色。
明:士婚,若穿深衣,婦則對應地服真紅褙子、紅羅裙,假鬢花鈿;婿也可假穿九品官服(明朝九品官服是青綠色,文官補子爲鵪鶉,武官補子爲海馬。註:是海中的馬,不是我們熟悉的海洋小動物海馬。),婦則著鳳冠霞帔或花釵,真紅大袖衣或圓領女蟒服(同夫級別)、大紅褶裙。
圖:明制士婚服
【婚儀】
古禮婚姻六禮一向被恪守嚴格,還被寫入【唐律】,而隨著時代推移,異域風尚的影響,婚禮的構架雖大致不變,但在環節上多有增減。除此外,還有隨社會習俗、觀念改變而調整的,如問名於卜,後世改爲合八字。
婚儀增補環節多是在六禮框架之內加了諸多雜俗儀節,唐代婚禮儀節至爲繁富,其中有承襲先秦古禮者,如納采、納徵、親迎等,有興於胡俗者,如催妝、下婿、撒帳等,這類婚俗雜俗的興起主要在士庶階層,在品官以上基本恪守規整的周制;婚儀簡併之風興於宋。蓋唐末五代之戰亂,使得婚姻禮俗變異較大,特別是南渡後,江淮閩蜀習尚多濡染士庶之家,故北宋末南宋初的莊綽曾感嘆『禮文亡闕,無若近時,而婚喪尤爲乖舛。』由於士庶中難行完整的六禮,在官修禮書時也多參照時勢。司馬光所撰【司馬氏書儀】所定婚儀雖仍沿用古六禮,但根據時俗進行了刪改和釐訂。朱熹以【書儀】爲基礎,參考程頤的【婚禮】一篇,撰成【家禮】一書,其中婚儀訂爲『納采』『納幣』『親迎』三目,遂爲定製,成爲後世奉行的『簡化版』婚儀的規範。
婚禮的簡化:宋代將繁複的『六禮』簡併爲『三儀』——納采(議婚);納幣(定聘、定期);親迎(完婚)。
婚禮的增補:主要是些婚儀雜俗添補於六禮構架中,如下:
納采 環節 從漢代起,納釆禮就已經不僅限於雁了。當然,雁還是最重要的一種。奢靡之風漸興,納采禮依身份的不同而異。百官納釆禮有三十種,且都有不同的象徵意義,如羊、香草、鹿,取其吉祥,以寓祝頌之意;而以膠、漆、合歡鈴、鴛鴦、鳳凰等用來象徵夫婦好合之意;或取各物的優點美德以激勵勸勉夫婦,如蒲葦、卷柏、舍利獸、受福獸、魚、雁、九子婦等。
隋唐曾規定聘禮的定製,自皇子王以下至於九品皆同,標準爲:雁一隻。羔羊一隻,酒黍稷稻米麵各一斛。
問名 環節 後世這一環節中漸漸消去了占卜的成分,發展到後世,改爲『合八字』,或稱『換龍鳳帖』,即換庚帖。這一過程也相當於訂婚。俗稱『小定』。
納吉 環節 『歸卜於廟』漸漸化成了『合八字』。若二人生辰八字相和則爲吉兆,以定婚期。
納徵 環節 得吉兆後由男方擇期納徵,正式地定聘書,大事才算落定。這也是男方正式送彩禮的環節。周制婚禮『納幣』,幣,原意爲彩色絲,後世所謂的『彩禮』正源於此,只是周禮重的是象徵意義,而後世就發展成了實際的財物。貧寒人家往往疲於應酬,貴胄世家又樂在炫耀。歷代也時有命令的規定,如,【通典】記大唐顯慶四年十月詔:『天下嫁女受財,三品以上之家,不得過絹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過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過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過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資裝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門之財。』
請期 環節 在這一環節里後世發展出了『催妝』『送妝』『鋪床』等副儀節。
催妝——男家往往向女家送去一些脂粉首飾類的小禮物,意在『提示』女家儘快履行婚約,實際也是雙方增進感情的一種方式。催妝有兩次,下一次多是在新娘上車(轎)前。
送妝——親迎前數日,女家派人將嫁妝送至男家的儀節。
鋪床——女家派人至男家鋪設新房的儀節,有時和送妝同時進行。女家會派幾位有福氣的年長女性前來幫助布置新房,包括被褥、帳幔、房內器皿等,並要在床上撒上紅棗、桂圓、荔枝幹、紅綠豆等各式喜果。
親迎 環節 婦家成禮——漢人乃父系社會,婚禮原無在女家舉行之理。游牧民族則因有勞役婚之習俗,婚禮或在女家舉行。【北史·高車傳】載其婚俗云:『迎婦之日,男女相將,持馬酪熟肉節解。主人延賓,亦無行位,穹廬前叢坐,飲宴終日,復留其宿。明日,將婦歸。』六朝以來社會既染胡風,且仕子往往游食四方,因而就婦家成禮之例慢慢就承襲了下來,見於唐人傳奇者比比皆是。 既在女家成禮,則與傳統親迎之禮牴觸,於是二者遂產生巧妙之融合,即先以車自女家迎婦出門,在附近稍事繞行後,再入女家成禮。
催妝、下婿——先秦時人們更重『克己復禮』,嫁女之家無論父母還是女兒沒有不傷心的,但新娘並不在這個時候哭泣,最多只會在踏上馬車的時候流連地回望階上的父母,然而自此,女家三日不熄火燭,以寄思女之情;後世的人們開始習慣於感情的率性流露,當新郎親迎來到女家時,新娘哭哭啼啼不肯上轎最終發展成爲一種小小的儀節。從而,催促新娘上轎也相應出現,謂之『催妝』。催妝也源自胡俗。新娘的親友則要當眾試才——有雅興的,請新郎賦詩,叫作『催妝詩』,質樸的則是五花八門的一番刁難。催妝之後,新娘終於肯出來上轎。上轎前,女家先使一婦人手持燈或鏡子向轎中照一下,謂之『照轎』,認爲這樣可以壓邪。並由女童手持銅鏡照在新郎新娘身上,以求幸福圓滿。
『下婿』也叫『障車』。後世婚禮受胡風的影響,發展出了刁難新郎的習俗,稱之爲『下婿』。『下婿』有俗有雅,雅的有文人士子中較爲流行的催妝詩、卻扇詩等。新郎在當場吟誦了『催妝詩』後,新娘方始起身上轎。
花轎——至於花轎的起源,普遍的說法是在宋代,大約是宋代重文輕武,馬匹越來越少之故。花轎在迎歸男家的路上,吹吹打打,呈現出一派喜慶景象。在傳統的婚姻禮俗中,一頂花轎是最不可或缺的道具,由此衍生出來的上轎、起轎、喝轎、宿親、翻鏡、壓街(顛轎)、落轎等一系列講究,把整個送嫁迎娶活動的喜慶氣氛推向高潮。
撒谷豆——到了男方家附近,鄰人鄉親還要索取吉利錢,就是『攔門』。送親者以銅錢向空中揚撒,兒童爭著去搶,叫做『撒滿天星』,另有一個手執花斗,將所盛之穀物、豆子以及金錢、果子等物望門而撒——據說是用以禳避阻擋新婦進門的煞神——稱爲『撒谷豆』。相傳在漢代已經流行,本意在壓避青羊、烏雞、青牛三煞神,但豆與谷都是多子的植物,所以也寓意多子多福。
跨鞍——先秦婚禮時,婿升堂再拜奠雁,女方父母交代其女完畢,婿即引婦出門登車,並無其它儀節。唐時,奠雁之前,則有乘鞍之禮,敦煌所出唐代【張敖書儀】云:『(婿)升堂奠雁,令女坐馬鞍上,以坐障瞞之。』此俗應該出自北方胡人,但這種諧音的詮釋顯然是漢人善於捕捉巧合的智慧——『鞍『諧平安的『安』。也有跨火以壓邪的——這一習俗來源於滿族。
婿騎馬繞婦三匝——先秦婚禮,婦既登車,婿爲御(御車人),輪三轉後下車,另車先行,俟婦於門。唐代時則有婿騎馬繞婦車三匝的婚俗,學者呂一飛認爲:北方游牧民族典禮多有騎馬繞物之俗,此其風俗所染。此俗影響所及,後世遂無婿爲婦御車之禮,而開後世親迎婿騎馬、婦乘轎之先聲。
傳代——花轎迎至男家,還要經過『攔門』等阻截。新娘要下轎了,但雙腳不能履地,只能履青布條、氈席或麻袋。演變至今,已成爲娘家小舅子抱新娘上轎、下轎的了。
拜堂 環節 周制昏禮當晚新娘是不見公婆的,第二天早上有正式的見舅姑儀式。從漢魏到唐代,逐漸把拜堂這一儀式改在新婚之夜進行。新郎迎請新娘進門後,二人牽巾並立在高燒大紅龍鳳喜燭的堂前拜堂成親。新娘有蒙面紅巾、韜穗或遮麵團扇。
牽巾——新娘到男方家後,由新郎家女眷親自打開轎門請下新娘,再由男方家一位有福氣的女性長輩將一打成同心結的紅繩帶交給新郎新娘,二人之間互牽著紅繩走進禮堂——這叫作牽巾。牽巾是地道的漢族儀節。
百子帳——漢末漸染胡風,北方多設青廬於門內外迎婦。所謂『青廬』即游牧民族的穹廬,漢人稱爲『百子帳』,穹廬本是游牧民族的居室,而漢人只在婚禮時專用於交拜。而且多在南北朝時胡族繁多的北朝盛行,南朝罕有。而到了唐,此俗已普及,【酉陽雜俎】同捲雲:『今士大夫家昏禮,露施帳,謂之入帳,新婦乘鞍,悉北朝餘風也。』甚至此風已經漸染進規整的大夫皇家婚禮。唐陸暢【雲安公主下降奉詔作催妝詩】云:『催鋪百子帳,待障七香車。』
拜堂成親——宋代交拜之禮已經流行。司馬光【書儀】:『古無婿婦交拜之儀,今世俗始見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廢也。』 但拜天地則見於元代,應該來源於蒙古族的天地崇拜風俗。元代拜堂,於夫婦交拜外,尚有同拜天地之禮,即先拜天地,再拜婿之父母,最後夫婦交拜。這就是後世最流行的『三拜』。
合卺 環節 合卺禮中增加了賀客,賀客多了後發展了婚宴;合卺後來也稱爲『交杯酒』——在唐代即有這一名稱,宋代以後得到發揚。【東京夢華錄·娶婦】記載:新人『用兩盞以彩結連之,互飲一盞,謂之交杯。』需要強調一點,『交杯酒』我們今天普遍理解有點問題,它和『交擘酒』是不同的。『交擘酒』則是我們今天熟悉的『夫妻各執一杯酒,手擘相交互飲』的儀式。
洞房 環節 先秦婚禮在夫婦合卺同牢之後眾人便退去,新人們攜手入洞房,新婿爲新婦解下自訂婚日就系在發間的纓,然後就安寢了。而後世婚禮在這一環節中卻發展了諸多儀節。
撒帳——在婚筵後,當新郎將新娘迎入新房後,兩人一起在婚床帳中女左男右對坐,隨後由前來參加婚禮的女賓或司儀邊唱邊向帳中拋灑金錢彩果,即所謂『撒帳』。據【戊辰雜抄】載,李夫人初至,武帝迎入帳中共坐,飲合卺酒,令人遙撒五色同心花果,帝與夫人以衣裾接之,雲得果多得子多。也許這就是後世『撒帳』的淵源。
結髮——侍者將一些預先從新郎頭上取下的頭髮交給新娘,讓她和自己的頭髮梳結在一起,稱爲『結髮』。結髮是漢族的原創儀式。
卻扇——卻扇禮指的是去新娘障面的儀節。自漢代以後,婚禮漸有歡慶的氣氛,新娘的障面成爲必要。障面最初是團扇,後來多爲大紅蓋頭,或者鳳冠上的絛穗。新娘以團扇遮面的習俗在漢代已有,並託言源自女媧與伏羲成婚。而蓋頭的來歷有人認爲源自先秦新婦所穿的御塵的『幜』,也有人考證爲胡俗,蓋因胡地多風沙之故,有可能源於唐時的帷帽。
開始,在眾人的催促下新娘才卻扇,後來則將蓋頭一直罩到進洞房坐帳後,才由新郎自己動手挑去的。新娘將那一份神秘留給眾人,將急切和忐忑留給夫婿。唐代詩風鼎盛,新婿往往賦詩數首才能獲得佳人卻扇。據南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嫁娶』載,這一習俗在宋代已十分流行。還有【紅樓夢】中那個蓋頭『掉包兒』之計深深渲染了寶黛的悲劇。挑蓋頭在後世成爲婚禮的固有程序,也是傳統婚禮的亮點。
挑蓋頭用的喜秤一隻。至於新娘的『蓋頭』何以要用秤桿來挑,也有講究:據說秤桿上標明斤兩的星星,由天干地支配合而成,南斗六星,北斗七星,再加上福、祿、壽三星,恰合十六之數(舊制十六兩爲一斤),用以挑蓋頭則大吉大利。
鬧房——孔子在【禮記·曾子問】中描述當時的嫁娶情景時說:『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端莊的先秦婚禮沒有喧嚷紛鬧大操大辦的場面,在神聖中流露出淡淡的哀傷;而後世新婚之夜,親戚朋友圍坐房中,對新娘百般戲謔,稱之爲鬧房,即古所謂『戲婦』和『戲婿』。明代學者楊慎曾提出鬧新房源於晉代,依據見晉人葛洪【抱朴子·疾謬篇】:『俗有戲新婦之法,於稠眾之中,親屬之前,問以醜言,責以謾對。甚爲鄙黷,不可忍論。』 但是近世學者楊樹達先生則提出,鬧新房之俗漢代已有,他引證漢末仲長統的【昌言】:『今嫁娶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醴以趣之情慾,宣淫佚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新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可知,鬧房從其出現伊始,就被視爲一種陋俗惡習。
縱觀『發展型』雜俗婚禮,不論是增是減基本都發於民間,幾乎是民生世情、興衰榮辱的映像。官方一開始總是比較排斥,但又逐漸在排斥中不知不覺地移風易俗。比如【通典】載太極元年十一月,左司郎中唐紹上表反對當時不合禮制的婚禮:『士庶親迎之禮……往者下俚庸鄙,時有障車,邀其酒食,以爲戲樂。近日此風轉盛,上及王公,乃廣奏音樂,多集徒侶,遮擁道路,留滯淹時,邀致財物,動逾萬計。遂使障車禮貺,過於聘財,歌舞喧譁,殊非助感,既虧名教,又蠹風猷。請一切禁斷。』這正是物質極爲豐富的大唐盛世帶來的繁榮景象;而兩宋間,民眾流離,局勢動盪,故此簡併之風始興,最後影響到官修禮書中的定製,婚禮從古制『六禮』轉爲【家禮】『三儀』正是這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