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飄風即旋風;暴風。【詩•大雅•卷阿】:『有卷者阿,飄風自南。』 【毛傳】云『飄風,迴風也。』【詩•小雅•何人斯】:『彼何人斯,其為飄風。』【毛傳】:『飄風,暴起之風。』
老子說:『暴風維持不了一個早晨,驟雨維持不了一個白天。』意思是說,暴風驟雨終究都維持不了多久,那麼這是誰的作為呢?不正是天地嗎?那麼以天地之能力,尚不能維持多久,何況是人呢?也就是指出作為居上位者,縱有雷霆萬鈞之勢,又能憑強力維持多久呢?
所以老子說:『孰動濁以靜之以徐清?孰動安以動之以徐生。』奉勸居上位者能夠及時的調整政策,休養生息。
23.3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
所以追隨道的人,必然同歸於道,有德之人,必然同歸於富祗,放縱之人,必然同歸於災禍.那麼同歸於道的人,道也樂意讓他們所有獲得.同歸於富祗的人,德也樂意讓他們所有獲得,同歸於災禍,災禍也亦樂意讓他們發生不幸。
理解此句關鍵是要了解『德』既可作『德』,又可作『得』、亦可作『富』解。『失』既可作『佚』、又可作『過』,亦可作『禍』。實際上此句文字當作:
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富;佚者,同於禍。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同於德者,富亦樂得之;同於佚者,禍亦樂得之。
至於『樂得之』的解釋則不必過於拘泥。現在的話來說,比方說可以解釋為得到(命運)的眷顧,得到(上天)的青睞,得到(災禍)的報應等等。
這一段話,跟上文『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有什麼關聯呢?老子在這裡就是說,飄風驟雨不期而至,都是天地所為,但是以天地之神力也無法使其長久。因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但是道註定了『飄風驟雨』不可能持久,自然而然。
天地尚且如此,作為人,要主動認識到這樣的必然規律,凡事適可而止,切不可自遺其咎,自取其禍。
當然,在【老子】更早的版本裡,個人認為,得與失對老子而言,均是道的體現。生是道,死何嘗又不是道。簡本【老子】云:『萬物生於有,生於亡。』所以,生死得失無一不是道的體現。
『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得者同於得,失者同於失。』比較符合老子的原意解釋。如功成不居,事遂身退,功成、事遂,皆可謂之『得』也,均得以其道,不居、身退,皆可謂之『失』也,但失之有道。
讀【論語】時,有時也會遇到一些關於『得』與『失』文字的困擾,也是因為對於什麼是得,什麼是失的介定不同而產生的。如【里仁】篇云: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其中『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中的『不以其道得之』,一切觀點認為,應該是『不以其道失之,不去也。』其實,結合孔子所說的:『邦無道,富且貴,恥也,邦有道,貧且賤,恥也。』應該說,此句當作『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這個『得』不能認為是『失』之誤,而且『不去也』,應該說是論語編者自己改動的結果,原文仍同前句『不處也』。意思是說,如果國家無道,貧且賤恰恰是品性高潔之人,欲仁得仁的選擇,但是國家有道,如果『貧且賤』,恰恰是『不以其道得之』,說明自己沒出息,沒能力,沒本事,沒貢獻。就算是天生貧賤,那麼這種所謂的『安貧樂道』是不足為取的。故而孔子說:『不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