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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春秋網 元代后妃體制和稱謂
元代最高統治者爲蒙古族,所以依蒙古民族的特殊性把皇后稱爲『可敦』,並保留了『斡耳朵』宮帳制。斡耳朵意爲宮殿營帳,每個斡耳朵設有皇后一人,下有若干嬪妃。所以皇帝同時可以有一個、兩個甚至若干個皇后。忽必烈在大都城內修築宮闕,設立四個『斡耳朵』,同時有四個皇后。各斡耳朵都有自己的封邑,元朝每年還以『歲賜』的名義,給各斡耳朵的繼承者以大批財富。成吉思汗長孫拔都是當時蒙古除皇帝外最有權勢的人。他有26個妻子,每個妻子擁有一座巨大的帳幕,並配置有其他的小帳幕,放在大帳幕的後面,供奴僕居住。每一個大帳幕,還配備有足足200輛駱駝拉的車子(用來裝貴重物品和寢具)。在安置帳幕時,拔都正妻的帳幕放在最西邊,其他妻子的帳幕按各自的地位依次排好,這樣,拔都的第26個妻子的帳幕放在最東邊,一個妻子同另一個妻子的帳幕間距離爲一擲石之遠。所以,這個富有蒙古貴族的妻妾帳幕群看起來就像一座龐大的市鎮。
明代皇妃選用程序
明代挑選宮女皆奉欽命而行。洪武十四年(1381)皇帝下令從蘇、松、嘉、湖等地及浙、贛二省選民間13歲以上、19歲以下的女子以備後宮。明朝天啟元年(1621),熹宗將舉行大婚,先期選天下淑女年13至16者,有司聘以銀幣,其父母送之,以正月集京師,集者5000人。皇帝分遣內監挑選美女,每百人以齒序立,內監巡視之,說:某稍長,某稍短,某稍肥,某稍瘠,皆扶出,遣回1000人。明日,諸女分立如前,內監諦視耳、目、口、鼻、發、膚、領、肩、背,有一不合法者去之,遣回1000人。又使通籍、姓、年歲,聽其聲之稍雄、稍窳、稍濁、稍吃者去之,去者1000人。明日,內監各執量器,量女子之手足,隨後,復使周行數十步,有點像現在的選美選模特一樣,目的在於以觀其豐度,去其腕稍短、趾稍巨者,舉止稍輕躁者,遣回又1000人,留者僅1000人,皆召入宮,備宮人之選。分遣宮娥之老者引至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因此入選者僅300人。在宮一月,熟察其性情言論耳評匯其人之剛柔愚智賢否,入選者只50人得封妃嬪。其餘的只能淪爲宮婢或僕役。
清代後宮制度及選妃程序
清朝統治者比較了歷史上後宮制度的優劣,依照滿族習俗制定了清代後宮制度。清初宮闈之中沒有位號,僅是循用俗稱『福晉』即元代『可敦』的轉音。清順治十五年(1658)後宮方立位號。據【清史稿・后妃傳】載:『康熙以後,典制大備。皇后居中宮,皇貴妃一人,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妃六人,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分居東西十二宮。』從以上簡述可以看出,后妃的稱謂品級是迥然不同的,可見,到康熙年間,後宮典制才趨於完善。
清入關後時興選秀女,其制很嚴,做后妃的要求更高。秀女一般從滿蒙八旗中遴選,少數從漢族中挑選。咸豐時選過幾個漢族小腳秀女,叫牡丹春、杏花春、武林春和海棠春,人稱四春娘娘。滿蒙人年齡在13~16歲,身體健康無殘疾的旗籍女子,均須參加閱選。女13歲曰『及歲』,超過16歲曰『逾歲』,逾歲者一般不參選。適齡女因故未參選,則要求在下屆參選,否則二十餘歲尚不准出嫁,違者將遭到嚴懲。私結姻者由該旗都統參查治罪。如果是殘疾的,則須層層上報戶部,經皇帝允許後方可免選。戶部掌管閱選大權,由他通告各旗具備清冊,準備入選。閱選地點一般在紫禁城御花園舉行。引看之日,秀女排列入園,由專人目測閱選,其方式與明代天啟年選美大同小異。入選秀女除了備選補充皇妃外,還要賜給一些旁近宗室。凡獲得皇帝賜予封號的人,至死不得出宮另嫁。選爲皇后者則應通過大婚禮,由大清門、午門入宮,至坤寧宮完婚。
本文摘自【闖入歷史禁地――史實卷】,於懋主編,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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