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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近日發表的一則新聞【吳川發生暴力抗法事件 上千村民持鋤頭鐵鍬抗法】,消息中事件的惡劣性,甚至引起新華網的關注,有圖爲證:
吳川低垌村集體"抗法"?或是維護正義 先問執法行爲合法否
然而非常遺憾的是,無論廣州日報還是新華網發表的消息中,都是僅限於吳川政府官方的言辭,完全忽視了事件雙方的另一方,則低垌村村民的對事件的描述——更遺憾的是,作爲裁決民事糾紛的吳川政府,本來是低垌村與龍村矛盾的裁決者,應當以堅守法律、堅持正義的態度,著實而公正解決雙方的矛盾。而事件的發展結果卻是,過程出現枝節,演變成爲低垌村與吳川政府之間的矛盾,這過中的原因,實在耐人尋味。
雖然以上媒體,只是典型的官權喉舌,然而其愈是有意的忽略公民的發言權,卻愈是引發其他公民對事件中公民一方的關注。
事件發展的轉折,令人難以理解的地方很多,無論是吳川政府,或是低垌村民,都有義務向社會說明事實:
一、低垌村與龍村矛盾由來及衝突所在;
二、低垌村緣何集體抗拒吳川市公、檢、法等多家單位100多名工作人員聯合實施的強制執法行爲;
三、吳川政府在裁決過程中,是否做到公開、透明、公正,爲何做出的裁決未能徹底解決雙方的矛盾,以致低垌村民集體反抗政府的裁決?
四、吳川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是必須具備公信力的機構,爲何在人民面前公信力盡失,並站到人民的對立面?
五、吳川政府的裁決,依據的法律都哪些?有沒涉嫌違法行政?如何證明自己的清明廉潔?
六、爲何低垌村民打出的標語是政府『違法』執法?諸如:『嚴正抗議執法人員變相違法』、『嚴正抗議政府激發矛盾』、『打倒歪風邪氣不法手段掠奪』、『誓死保衛低垌沙坡不被掠奪』?如圖:爆料:6月19日廣東省吳川市塘綴鎮龍村賄賂政府官員強搶低垌村土地
七、法不責眾,在低垌村強烈反抗的同時,龍村的意見如何?
在法治社會,對於集體間的糾紛,政府必須做到公開審判,公開矛盾,公開歷史,公開裁決,否則,一旦群眾集體站到政府的對立面,則造成政府執政行爲非法的矛盾局面,反而對政府的合法性構成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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