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華文教育 從文字意義上看,『致』是送達的含義,『致哀』就是用語言向別人傳達自己對某人某事的哀意,傳達的對象是確定的。而『志』是銘記、銘刻的含義,『誌哀』就是以某種方式或活動來哀悼,哀悼對象不確定,比『致哀』要嚴重,比如:下半旗誌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致哀』是專指個別的某一次的哀悼行為,『誌哀』則是集體的大型的表示哀悼的方式。
從象徵意義來看,『誌哀』的意思比『致哀』更深一層,心更真,情更切。『誌哀』不僅是悼念死難者,更能體現出讓生者記住、給生者鼓勵與勇氣。
此外,從【現代漢語詞典】上的解釋來看,『誌哀』中的『志』做動詞講。而『致哀』,富含深切同情的意思。為此,我們不妨這樣理解,當確切知道被哀悼者時,使用『致哀』二字,否則應使用『誌哀』;國之大事用『誌哀』,比如我們集體哀悼『5・12』地震中的遇難者;對象為物用『誌哀』,對象為人用『致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