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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 古文运动:复正体汉字书文言文,乃汉籍数千年不朽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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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发表于 2015-6-2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定位短博,仅粗述,无得闲以详论,但求抛砖引玉。

今人往往庆幸于数千年之汉籍依旧可识,并受益于其所承载之学问,却少识今人之责,当令今籍可识于数千年后之子裔。欲尽此责,即须复汉字之正体,书面之文言文,亦仅此而已,未必理会日常口语之规范。

首须阐明复正字行文言之有益,如下:

甲、首当其要即令今籍可识于万年之后,即先秦之汉籍,可识于众者不少,如诸诗经《山海经》《春秋》《战国策》《左传》《道德经》《论语》《孟子》《墨子》等;

乙、令华夏文化圈诸国《如韩粤越日等》,即语言不通,亦可书信相通,不致如欧洲一席之地,而化万族;

丙、不使口语变异乃至杂乱无章,文言文虽书面语,其标准规范化,即未必用于口语,亦可防微杜渐。察今网络用语之乱,乃悉口语书面化之害巨。

其次须明复正字行文言之必要,如下:

甲、残简字违五书,即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通假乃口语需要,以形声立字即解其困》,无以成文《文言文》;

乙、口语书面化代替文言文虽百年未及,为害累累:台湾香港大陆,即汉字区内诸地,亦因政府《治统》之不一,其官方文献语言乃至民间书籍语言已大为不同,无论韩越日诸国;

丙、英语拉丁文,乃口语书面化之代表,即数百年之文献,已非民众可识。

丁、治统规范终不如道统规范,文典之百世不朽,非政府强制统一标准可行,以史视之,两三百年即更替,政府易帜,标准亦必更立。而口语之变异《一字之义,因时因人而异,按需赋予》,可谓日日新,非政府强制统一标准不可一其始终,文言文之规范,基于汉字之道《以五书定其本义》,道之统也,不以人力而变化,且越诸治统而同之《凡用正体汉字,行文言文者,无论韩越日,俱同而通》;

总之,无论日常讲话、网络交流如何,书面用语恢复正体汉字,文言文即当今政府燃眉之急,无愧于历史之举措。


 楼主| 沙坡 发表于 2015-6-21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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