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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考古] 語不驚人誓不休: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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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緯 發表於 2015-11-8 07:5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編者按:一直以來,兵馬俑都被人們認為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但是,兵馬俑與秦始皇之間,真的有事實上的主屬關係嗎?長期關注、研究兵馬俑的建築學家陳景元,提出了一個驚世駭俗的觀點: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而是秦始皇的高祖母秦宣太后。

語不驚人誓不休: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語不驚人誓不休: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1974年3月29日,號稱『世界第八大奇蹟』的秦代兵馬俑,在陝西臨潼西楊村被發現了。隨後不久,便被認定為秦始皇的陪葬品,或稱作『秦始皇陵兵馬俑』。這種看法長期以來普遍流行,幾乎成為一種『公論』。但在經過深入研究『秦始皇陵及兵馬俑』之後,認為這一個『定性』結論,是不能夠成立的。我的觀點是: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而是秦始皇的高祖母秦宣太后。

根據1975年發表的【秦俑坑試掘第一號簡報】,說能夠證明陶俑屬於秦始皇陵的現場清理材料,有以下幾個方面:俑坑的西端,距秦始皇陵外城東牆1225米;俑坑出土的鋪地磚,其形制、質量、紋飾和文字,與秦始皇陵內出土的秦磚一樣;俑坑出土的武士,和陵內過去出土的跽坐俑的陶質、製作技法相似。隨後,在1981年又有文章指出:秦始皇曾經下令將陵墓向外擴展『三百丈』。而出士俑坑的西楊村的掘井地,正好就在這個『三百丈』的範圍之內。

我對此並不認同:其一,器物、地磚有相同之處,不能證明兵馬俑屬於秦始皇陵,因為大家皆為秦時之物,製造時間又相近,有一些共同點都很正常。更何況兩地出土的陶俑,無論大小、形象,都是很不相同的。其二,秦時的『三百丈』只有690米,在秦始皇陵封土之東近二公裏的兵馬俑,怎麼可能被包囊在這一個『三百丈』的界址之中?它怎麼可能成為秦始皇陵的一個組成部分?

後來又有一種說法是,秦始皇陵陵園面積達56.25平方公裏,秦俑所在的西楊村,被包羅其中,它可作為俑坑定性的重要依據。對此人們同樣持否定的態度:根據【秦始皇陵考古紀要】以及【秦陵秦俑最新發現】所提供的材料看,這僅是有關部門按照【文物保護條例】的精神,劃定的一個建設用地控制區,目的是限制這裏今後的非農業工程建設。試問:怎麼能夠把一塊城市規劃、土地管理中的保護區用地,任意曲解為是當年秦始皇陵的實際面積?

兵馬俑主人叫秦宣太后

兵馬俑主人叫秦宣太后


既然與始皇帝無關,那麼兵馬俑到底是誰的呢?經過深入研究考證,我認為,它應當是秦始皇的高祖母秦宣太后的。

秦宣太后,姓羋(mi),本是楚國的顯赫王族,後嫁於秦惠文王。她在秦國統治了四十一年之久,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真正掌權治國的女國君,甚至有人稱她為兩千多年前的『慈禧太后』。由於她當政時間長,勢力強,影響大,完全有條件、有資格修建豪奢大墓及其陪葬坑。

在【史記·正義】及【陝西通志】、【臨潼縣誌】等史料中,都有『驪山:在雍州新豐縣南16裏;秦始皇陵:在雍州新豐縣西南10裏;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豐縣南14裏』的記載。雍州新豐縣的縣城,在今臨潼縣新豐鎮的東北不遠處,根據上述明確的方位和裏程,很容易就能找到的秦宣太后陵,就在秦始皇陵的東側偏南、距驪山山腳約2裏處的西楊村、下和村一帶,也就是人們現在所熟知的秦俑坑附近。

同時,人們在秦俑坑裏發現了最直接的證據。不少秦俑的頭頂,梳有苗裔楚人特有的、偏於一側的歪髻;秦俑的服色,五顏六色,非常鮮艷,與秦王朝的尚黑制度,有顯著差別。此外,在陶俑身上還刻有一個『羋』字,與當年發掘的阿房宮『北司』遺址中的『羋』字相似。阿房宮由秦惠文王始建,而宣太后羋氏,即是秦惠文王的妃子。

更重要的是,在俑坑底部,存在有厚厚的、可分為14層的淤泥層。從歷史上臨潼大暴雨的頻率


文章原載 玉壺九千新浪博客 ; 原題 陳景元:兵馬俑的主人根本不是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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