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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求真的努力多元叙事下的监狱图景读〖清代私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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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6-4-30 10: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求真的努力:多元叙事下的监狱图景——读〖清代私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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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私牢研究〗 陈兆肆著 人民出版社

摆在案前的〖清代私牢研究〗一书,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陈兆肆博士所著,2015年年底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这位历史学者『求真』的笔下,其使用多元资料互参比勘之法,给我们展现出了一种多视角的监狱图景。

陈兆肆笔下的清代『私牢』,与法定监狱同中有异,作为彼时羁押未审嫌犯、现审轻犯以及干连证佐的场所,亦时时成为衙役借端需索的利窟。作者尤为关切私牢之中无辜平民的命运,展现他们在官府借助『法权』名义而肆意践踏『人权』下无奈多舛的人生。清代诸如此类名目的私牢设施,如班房(或曰班馆)、卡房、自新所、翼房、黑窑等,作者一一考镜源流。尤有进者,作者秉持『治史如断狱』的理念,以偏信之暗为戒,着意于爬梳清代各类群体对私牢设施之『历史意见』(钱穆先生语),强调充分征用能代表各方立场的多样文献,参伍错综,排比辨诘,以逼近历史真相。是故,文中既大量使用官方立场的实录、档案、律例等文本,同时亦勠力寻找反映『民间立场』的资料。不过,民间立场的资料,殊难寻见于官方史料之中。是故,作者发挥『上穷碧落下黄泉』的精神,广搜博辑,除了使用大量民间京控状纸外,亦十分注意小说文学作品的使用,比如文中所大量采用的小说〖活地狱〗一书,即对吏役群体运作私牢有着入木三分的刻画。

作者通过这些不同群体立场的资料,意欲展现清代私牢的多重面向。透过民间立场的资料,私牢无疑是残民以逞的鬼魅地狱。不过,当作者检视以〖衙役职事〗等类吏役立场类的资料时,民间立场的私牢景观彻底被颠覆。在取证技术有欠发达而罪以供定的时代,命盗重案的审理,实有赖于相关邻里佐证尸亲等人供词,为防逃脱,亦为随审随到起见,势不能不对之进行暂时收押。居住条件恶劣,则是因监狱财政有限而不得不然,暴力相向则是为了严讯问供,而在彼时的法律中,捶楚讯供并不算完全违法。

通过京控诉状获得民间私牢情弊的中央官员们,对私牢问题出现了意见上的分裂,并非呈现铁板一块,大致分为御史和刑部二种派别,前者偏向民间立场,而后者则同情吏役主张。有意思的是,即就帝王而言,也出现了康熙和雍正两朝君主态度的绝大差异,前者偏向民间立场,主张杜绝此类私牢,而后者则主要制度化地加以利用,实则折现出两朝君主为政风格和个性的殊异。雍正的主张最终引来地方务实大员的认同,从而推动了地方私牢的『制度化』和『合法化』。然而,地方吏役正是通过这种合法化的改革作掩护,滥施卑伎,舞弊营私。

作者利用这种『众声喧哗』的多元文本互参之法,固然可呈现出清代私牢多面相的图景,难能对其作出『非黑即白』的明确定性,但作者并未就此确定『相对主义』的历史观,而滑入不可知论的境地。在言说同一历史片断时,当不同群体立场的文本出现互异时,作者注重对各类历史叙事文本的细读及其深研,重视对文本背后未言之事的发覆,然后确定『优位叙事』。作者在本书中,往往不自觉地透露出本人的『底层』立场。一般而言,官员和吏役出现事实叙述互异时,作者倾向于对吏役予以更多同情,而吏役与民间出现事实认定互异时,作者又往往倾向于支持民间的主张。在私牢长期禁而不绝的问题上,作者其实取逐层『向上』检视的态度,认为大量官员实与底层吏役存在着利益一体的关联和勾结,甚至是官员而非吏役需对弊病丛生的私牢问题负主要之责,而制度之恶的一面尤不可忽视,如资源与人口之间结构性矛盾突出、逐节自动审转的司法制度、监狱财政的短绌、吏役群体位贱俸薄等,这些无不加剧了清朝私牢问题的严峻性。(作者为人民出版社编辑)

兴华 發表於 2025-4-14 08:03 | 顯示全部樓層
狱制之辨:清代私牢研究中的权力叙事与历史真实

陈兆肆博士《清代私牢研究》以"治史如断狱"的严谨态度,为我们揭开了清代司法体系中这一特殊场域的多重面相。私牢作为法定监狱之外的羁押场所,其存在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制度性悖论——既是司法程序中的必要环节,又成为权力滥用的渊薮。作者通过多元史料的互证,展现了不同群体对这一制度的"历史意见",实则揭示了传统中国司法实践中权力与权利的永恒博弈。

在方法论层面,陈著的价值在于突破了传统法制史研究的单一视角。官方档案呈现的是制度设计的理想状态,而京控状纸与《活地狱》等小说则暴露出制度运行的黑暗现实。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重视角,使历史研究摆脱了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呈现出司法实践中复杂的权力生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吏役群体立场的发掘,揭示了底层执法者在制度夹缝中的生存逻辑——他们既是压迫的实施者,也是僵化制度的牺牲品。

从康熙的严禁到雍正的制度化,帝王态度的转变折射出清代治理术的深层矛盾。私牢问题上的政策摇摆,实则是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司法理想与现实条件之间张力的体现。雍正朝的务实转向,反映了传统中国"实用理性"在司法领域的胜利——当理想主义的治理方案遭遇现实困境时,统治者往往选择对既有弊政加以规范而非根除。这种治理逻辑,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陈著对民间立场的特别关注,使那些沉默的大多数得以在历史叙事中发声。通过分析京控案件中的冤情陈述,作者揭示了法定程序如何在实际运作中异化为压迫工具。这些被羁押的"干连证佐",既非罪犯亦非自由之身,其权利保障的缺失,暴露出传统司法中程序正义观念的薄弱。而不同群体对这一现象的态度分歧,则展现了传统社会对"正义"理解的多元性。

《清代私牢研究》最终呈现的,不仅是一段尘封的司法制度史,更是一部关于权力如何运作的社会史。在取证技术落后、司法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清代司法系统发展出了一套"将错就错"的实用主义逻辑。这种逻辑既维持了帝国的基本秩序,也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陈兆肆博士的研究提醒我们,对历史制度的评价,必须置于特定的时空语境中,既要看到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也要清醒认识其内在的不公正性。这种平衡的历史观,或许正是本书留给当代读者最宝贵的思想遗产。
龙盆沅 發表於 2025-4-14 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清代私牢研究》的多元叙事与历史求真

陈兆肆博士所著《清代私牢研究》以“治史如断狱”的严谨态度,通过多元史料互证,揭示了清代私牢这一制度性暴力空间的复杂面相。该书不仅填补了法制史研究的空白,更以“历史意见”的辩证方法,展现了官方、民间、吏役等多方立场的博弈,其学术价值与思想深度值得深入探讨。

一、史料互参与“历史意见”的辩证
钱穆先生曾言“历史意见”需从当时人切身感受中提炼。陈氏深谙此道,以实录、律例等官方文献为经,以京控状纸、小说《活地狱》等民间文本为纬,构建起立体化的叙事框架。尤为可贵的是,作者并未止步于单一批判,而是通过《衙役职事》等吏役内部文献,还原了“罪以供定”司法体系下私牢存在的制度逻辑——恶劣环境源于财政困绌,暴力审讯因于取证技术局限。这种“同情之理解”,恰是陈寅恪所倡“了解之同情”的实践。

二、皇权意志与制度异化的张力
书中揭示的康熙、雍正两朝对私牢态度的差异,实为清代治理哲学变迁的缩影。康熙以“仁政”理想试图取缔私牢,雍正则以实用主义将之制度化,这种转变折射出“儒家理想型”与“法家技术化”治理模式的拉锯。而刑部与御史的立场分化,更暴露了官僚体系内部“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永恒矛盾。作者通过帝王朱批与奏折往来,将制度异化的过程动态呈现,恰如瞿同祖所言“法律儒家化”进程中的现实妥协。

三、文学证史的方法论启示
陈氏大量采用《活地狱》等小说史料,体现了“以文补史”的洞见。李伯元笔下“胥吏如虎,牢狱若渊”的描写,虽具文学夸张,却与《刑案汇览》中“瘐毙”“索贿”等记载形成互文。这种跨文本研究,暗合陈垣“史源学”之要义——当正史讳言民间疾苦时,稗官野史恰成“亡国之音哀以思”的注脚。

结语:求真与人文的双重维度
该书最终超越制度史层面,直指“法权”与“人权”的永恒命题。在考证班房、卡房等设施流变时,作者始终凝视着被碾压的个体命运。这种“史家之笔”与“仁者之心”的结合,恰是乾嘉考据与人文关怀的当代回响。若谓遗憾,或在于对私牢地域性差异的探讨尚有深化空间,然此白璧微瑕,不掩其以多元叙事重构历史真实的学术价值。

(全文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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