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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 發奸擿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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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6-8-29 18: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發奸擿伏】相關人物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涿郡蠡吾縣(今河北博野縣)人,一代名臣。

【發奸擿伏】涵義

發、擿:揭發;奸:奸臣,壞人;伏:指隱瞞壞事。揭發隱秘的壞人壞事。

【發奸擿伏】出處

東漢·班固【漢書·趙廣漢傳】:“其發奸擿伏如神。”

【發奸擿伏】辨析

【發奸擿伏】讀音:fā jiān tì fú

【發奸擿伏】近義詞:發隱擿伏

【發奸擿伏】反義詞:姑息養奸

【發奸擿伏】用法:聯合式;作謂語

【發奸擿伏】造句

文章說,“檢察總長”的職能是發奸擿伏,需要鐵面無私、剛毅正直,像陳定南那樣;不是聰明絕頂、圓滑世故、與人爲善像陳聰明。

【發奸擿伏】成語典故:

宣帝時,有個執法不避權貴的官員,名叫趙廣漢。他在任穎川太守期間,曾經秉公辦案,誅殺許多殘害百姓的豪強。後來調到都城長安任京兆尹,經常親自辦案,捉拿壞人。在辦案中,他仔細分析案情,尋找線索,併到現場勘察。有時發現可疑情況,親自出馬,制止尚未發生的案件,往往當場抓住案犯。

有個名叫蘇回的人,在宮中當侍衛,兩個壞人了解到他很有錢,便在路上將他劫走,隨即向家屬勒索贖金。案子報到京兆尹的衙門,趙廣漢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線索,最後終於發現了劫人者的住處。於是他立即帶了官兵趕到那裡。到了那人住處,趙廣漢考慮到硬衝進去抓人可能傷及人質蘇回,便想出一個辦法:叫副手前去喊話。那副手敲敲門對裡面的人說:“裡面的人聽著,京兆尹趙某要我傳話,勸你們千萬不要殺被劫持的人質。他是皇帝的侍衛,殺了他你們也就完了。要是放了他,自己投降,僥倖逢到朝廷發出赦令,還可以獲得寬大!”那兩個壞人聽說是趙廣漢在門外,想想沒有其他出路,只好把人質放了,開門叩頭求饒。

趙廣漢對他們還了禮,說:“幸虧你們沒有殺了人質,這樣對你們總有些好處。”兩個壞人被關進監獄後,趙廣漢實現諾言,吩咐獄卒好生對待他們,並送酒肉給他們吃。

按照當時法律,犯這種大罪的人要斬首。到了冬天,終於要執刑了。趙廣漢叫人事先給他倆買好棺木,並且派人告訴他們。這兩人感激涕零,表示死了也決不怨恨。

趙廣漢在任職期間,經常能把藏匿的壞人壞事揭露出來。就連一般隱藏未露的情況,他也能了解得非常清楚。一次他召某地一個亭長來問事,那亭長路過界上,界上的亭長開玩笑似地托他問候趙廣漢。亭長到了京城,趙廣漢問事完畢後問道:“界上亭長托你問候我,你爲什麼不代他問候?”那亭長趕緊叩頭謝罪,說確有這件事。趙廣漢又說:“你爲我問候界上亭長,勉勵他忠於職守,好好報效朝廷。”

【發奸擿伏】成語接龍:

發奸擿伏→伏地聖人→人稠物穰→穰穰滿家→家無二主→主守自盜→盜名暗世→世代書香→香象渡河→河目海口→口吻生花→花花公子→子子孫孫→孫康映雪→雪天螢席→席捲而逃→逃之夭夭→夭桃穠李→李廣難封→封妻蔭子→子虛烏有→有頭沒腦→腦滿腸肥→肥魚大肉→肉眼凡夫→夫榮妻顯→顯微闡幽→幽期密約→約法三章→章句之徒→徒讀父書→書香世家→家無擔石→石泐海枯→枯體灰心→心直嘴快→快刀斬麻→麻痹不仁→仁義君子→子爲父隱→隱姓埋名→名山大川→川壅必潰→潰不成軍→軍令如山→山南海北→北風之戀→戀酒迷花→花香鳥語→語長心重→重紕貤繆→繆種流傳→傳爲笑談→談何容易→易子而教→教無常師→師道尊嚴→嚴霜烈日→日不移影→影只形單→單文孤證→證據確鑿→鑿隧入井→井底之蛙→蛙鳴鴟叫→叫苦連天→天怒人怨→怨天怨地→地廣人稀→稀奇古怪→怪誕詭奇→奇珍異寶→寶馬香車→車殆馬煩→煩言碎辭→辭金蹈海→海內鼎沸→沸反盈天→天旋地轉→轉瞬之間

偷月 發表於 2025-3-27 05:3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發奸擿伏"的吏治精神與當代鏡鑒】

"發奸擿伏"一語,典出【漢書·趙廣漢傳】,其精義在於揭示隱伏之惡,此乃中國古代吏治文化之精髓。趙廣漢任京兆尹時,"鉤距之法"與"耳目之察"並施,其"發奸如神"非特天賦異稟,實乃勤政明察之功。班固以"擿伏"二字著其能,蓋謂其善掘隱匿如掘地得伏鼠,此中可見漢代循吏"綜核名實"之治術。

考其詞義,"發""擿"皆含主動揭櫫之意,與被動"糾劾"殊異。近世章太炎【國故論衡】謂:"漢世治術,貴在防微杜漸",趙廣漢之能,正在於洞燭機先。觀其處置穎川豪強,非待民訴而後治,乃主動"設方略,知奸黨名姓",此即"發奸"真諦。故【資治通鑑】特載其"尤善爲鉤距以得事情",實爲後世監察制度之先聲。

今人用此成語,當知其中蘊含的積極治理哲學。趙廣漢每出,童謠曰"枹鼓不鳴趙少卿",此非唯頌其能,更見"擿伏"之終極目的乃在"止奸於未萌"。當代法治建設,尤需此等主動作爲精神,非獨待案發而治,更當建制以防。然須謹記【韓非子·難言】之戒:"察而不惠,辯而無用","發奸"終須以"惠民"爲歸旨。
今日平說 發表於 2025-3-27 08:08 | 顯示全部樓層
【論"發奸擿伏"的吏治精神與當代鏡鑒】

"發奸擿伏"一詞,典出【漢書·趙廣漢傳】,其精髓在於"發隱微之奸,擿潛藏之伏"。趙廣漢任京兆尹時,首創"鉤距法",通過"參伍其驗,以類相推"的偵查手段,使"奸無所容"。這種吏治智慧體現了三個層面:其一,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善從"市閭瑣屑"中發現蛛絲馬跡;其二,不避權貴的執行力,史載其"誅殺豪強,吏民震慄";其三,防患未然的預見性,所謂"止奸於將萌"。

此成語與"發隱擿伏"雖爲近義,然微意有別。王念孫【讀書雜誌】指出:"發謂開發,擿謂挑出",強調主動揭露與精準打擊的雙重意涵。趙廣漢治績印證,真正的吏治清明不僅需要"鐵面無私"的剛正,更需"如神"的辦案智慧。其"令行禁止,枹鼓稀鳴"的治理成效,恰與"姑息養奸"形成鮮明對比。

今觀此典,猶具深意。現代社會治理中,"發奸擿伏"精神當轉化爲制度化的監督機制與科技化的偵查手段。然其核心仍在於主政者"見微知著"的洞察力與"摧折豪強"的擔當精神,此乃中華吏治文化留給後世的不朽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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