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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 陈桐生·《春秋》的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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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发表于 2017-8-4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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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经传解诂》 资料图片

《春秋》是春秋时期新出现的历史散文文体,记事上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下迄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总共二百四十二年,全文一万六千多字。它按照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发生某事的方式记载历史大事,记事以鲁国为主,兼及周王室和其他诸侯国。《春秋》的语言艺术成就,集中到一点,就是精心用词,寓褒贬于词语之中。

《春秋》用词拿捏十分精准,在什么场合下该用什么词,作者都有特别的讲究。例如,《春秋·隐公八年》载:“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春秋谷梁传》解释说:“不期而会曰遇。遇者,志相得也。”当事国双方没有经过事先安排,不期而会,叫做“遇”,这种“遇”符合当事国双方的愿望。《春秋·隐公九年》载:“冬,公会齐侯于防。”《春秋谷梁传》解释说:“会者,外为主焉尔。”“会”是一国诸侯应另一国之邀而相见,具体地说,此次鲁齐之会的主导方是齐国,鲁公是应齐侯之邀而在鲁国防地会见。同样是两国君主相见,《春秋》根据不同情境而选用“遇”“会”这两个字,准确地记载了春秋时期两次国务活动,前一次宋、卫两国不期而遇,彼此轻松愉快,后一次则是鲁公应齐侯之约会见,想来不会轻松。这种用字的分寸感在《春秋》中随处可见。例如,《春秋·襄公九年》载:“九年,春,宋火。”《春秋公羊传》解释说:“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宋国失火,但是灾情不重,所以《春秋》用“火”而不用“灾”。又如,《春秋·襄公十二年》载:“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春秋公羊传》解释说:“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辞也。”《春秋》先用“伐”后用“围”,表明此次莒人夺取了鲁国的台邑。在记载各国军事行动方面,《春秋》尤其体现出用词的准确性。《春秋》用于记载军事行动的词语有“克”“入”“伐”“取”“围”“败”“战”“侵”“灭”“溃”“平”“袭”“歼”“堕”“获”等。《春秋公羊传》和《春秋谷梁传》对《春秋》在什么情境下运用什么词语作了一些阐释:“入者,内弗受也。”(《春秋谷梁传·隐公二年》)“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春秋谷梁传·隐公五年》)“粗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春秋公羊传·庄公十年》)“《春秋》敌者言战。”(《春秋公羊传·庄公三十年》)有时只要看《春秋》用了什么词,就可以知道交战双方的军情。如《春秋·襄公八年》载:“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春秋公羊传》解释说:“此侵也,其言获何?侵而言获者,适得之也。”“侵”字记载郑国兴师侵蔡,“获”字记载郑国轻易俘获蔡国公子燮,说明蔡国防御松懈不堪一击。

《春秋》在词语顺序上认真推敲,什么字应该用在前面,什么字适宜放在后面,都有认真的考量。例如,《春秋·襄公二十三年》载:“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渝。”《春秋公羊传》说:“曷为先言救而后言次?先通君命也。”《春秋》先用“救”字表明叔孙豹是奉鲁君之命而“帅师救晋”,再用“次”字记载鲁军的驻扎行动,以此表明《春秋》支持鲁国公室的立场。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春秋·僖公元年》的记载:“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春秋公羊传》解释说:“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春秋》记载齐桓公救邢是先用“次”后用“救”,这是因为此次救邢是齐侯亲自帅兵,不存在“先通君命”的问题。通过词语次序的安排,《春秋》维护了伸君屈臣大义。语序安排最精彩的例子是《春秋·僖公十六年》的记载:“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春秋公羊传》解释说:“曷为先言陨而后言石?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曷为先言六而后言鹢?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徐而察之则退飞。”记载陨石是由“闻”到“视”再到“察”,记载鹢鸟是从“视”到“察”再到“徐察”,《春秋》用字的章法次序于此可见一斑。

《春秋》用词严格体现礼仪的内外尊卑秩序。例如,周天子去世,《春秋》用“崩”字表示;鲁公和夫人去世,《春秋》用“薨”字表示;鲁国大夫和其他国诸侯及夫人去世,《春秋》用“卒”字表示。本来诸侯及其夫人去世都应该用“薨”字,但《春秋》出于内外之别,有意用“卒”表示其他国诸侯及夫人去世。楚国和吴国都僭越称王,而《春秋》仍然称吴、楚之君为“吴子”“楚子”。对弱小的宋国,《春秋》仍称“宋公”。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但《春秋》仍然尊周天子为天下共主。《春秋·隐公元年》载:“冬,十有二月,祭伯来。”《春秋公羊传》解释说:“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东周大夫祭伯此次来鲁,不是履行出使任务,而是前来投奔。《春秋》记载其他诸侯国大夫投奔鲁国,都用“来奔”表示,诸如文公十四年载“宋子哀来奔”,襄公二十八年载“齐庆封来奔”,等等。此次祭伯奔鲁,《春秋》却只用一个“来”字。这是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果用“来奔”,那就是两个诸侯国之间的人员流动。只用“来”不言“奔”,说明祭伯无论投奔哪一个诸侯国,都在周王室的版图之内。省略词语,也能表示《春秋》的立场态度,如《春秋·僖公二十一年》载:“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春秋公羊传》解释说:“孰执之?楚子执之。曷为不言楚子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执宋公以伐楚”是个无主句,它的主语应该是“楚子”,《春秋》有意省略主语,以此来宣示夷夏之别 。

《春秋》不书爱憎而情感态度自见。《春秋·隐公元年》载:“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春秋公羊传》解释说:“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老谋深算的郑庄公运用欲擒故纵的方法,捕杀觊觎君位的亲弟共叔段,《春秋》用一个“克”字来聚焦、放大郑庄公的过恶。公元前694年,鲁桓公在出访齐国期间被妻舅齐襄公谋杀。《春秋·桓公十八年》载:“公薨于齐。”“薨”本来表示鲁公及夫人正常死亡,《春秋》用“薨”字是讳言鲁桓公被奸人谋杀之事。事隔四年之后,鲁桓公之子鲁庄公与齐襄公一起打猎。《春秋·庄公四年》载:“冬,公及齐人狩于郜。”《春秋谷梁传》解释说:“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刺释怨也。”齐襄公是鲁庄公的舅舅,也是鲁庄公的杀父仇人,鲁庄公不思复仇,反而认敌为友,与齐襄公一起狩猎,所以《春秋》用了一个“人”字,既表明对齐襄公行同禽兽行为的否定态度,同时又表示对鲁庄公认敌为友的鄙视。对于以下杀上的行为,《春秋》用一个专门动词“弑”,不用谴责而诛讨之义自见。如《春秋·隐公四年》载:“卫州吁弑其君完。”同年又载:“卫人杀州吁于濮。”州吁杀卫君用“弑”,卫人杀州吁则用“杀”,同样是杀人行为,前者是以臣弑君,后者是惩罚弑君者,不同的字表明了不同的情感态度。《春秋》通过用词来维护王侯尊严。公元前632年,新霸主晋文公在温地召集周王和诸侯会盟,开启了以臣召君的恶例。《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载:“天王守于河阳。”《春秋谷梁传》解释说:“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一个“守(狩)”字为周天子遮羞。不过,《春秋》对周王的非礼行为同样予以讥刺,如《春秋·文公九年》载:“九年,春,毛伯来求金。”天子不私求财,此次周王却派大夫毛伯赴鲁求金,《春秋》用一个“求”字讥刺周王的非礼行为。又如《春秋·桓公十五年》载:“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春秋谷梁传》解释说:“求车,非礼也。求金,甚矣。”《春秋》没有直接批评周王非礼,而是通过用词来显示批评态度。

《春秋》语言经过后人精心的推敲和修饰。《春秋·庄公七年》载:“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春秋公羊传》解释说:“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陨如雨’。”《春秋公羊传》所说的“不修《春秋》”,是指未经修饰的《春秋》初稿。庄公七年关于陨石雨的记载,在《春秋》初稿中是“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初稿的写法会使人误以为真的是天下流星雨,此外流星雨是不可以用尺来丈量的。修改后的《春秋》将其改为“星陨如雨”,就比“雨星不及地尺而复”要准确多了。

《春秋》寓褒贬于词语之中,这极大地丰富了《春秋》语言的信息量,提升了语言的表现力,“《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史记·太史公自序》)。这引导读者在《春秋》语言的字面意义之后,进一步寻绎它所蕴含的第二义、第三义。

(作者:陈桐生,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教授)

发表于 2025-3-25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之文,诚为"一字褒贬"之典范。其"遇""会"之别,实寓微言大义。"遇"者,不期而合,志相得也,如宋卫之会,显其偶然契合之态;"会"者,主宾有序,如鲁应齐召,彰其外交礼制之序。二字之择,既纪其实,复明其义,足见圣人之笔削精严。此即《春秋》"属辞比事"之要义,以简驭繁,以辞见义,后世所谓"春秋笔法"者,于此可见一斑。学者当于此等细微处体察经义,方得圣人垂训之深意。
净军 发表于 2025-4-13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笔削见微旨——论经传互证中的语词褒贬艺术

陈桐生先生所论《春秋》语言艺术,诚为知言之见。这部被历代经师奉为"微言大义"典范的经典,其语言艺术之精髓,实在于通过严谨的语词选择构建起一套完整的价值评判体系。笔者试从经传互证角度,对此现象作进一步申说。

一、动词系统的伦理编码
《春秋》记载军事行动的十六个动词(克、入、伐、取等),实为具有伦理意涵的概念群。如"侵"与"伐"之别,《谷梁传》释为"苞人民"与"斩树木"的物质损害差异,实则暗含对战争正义性的评判。值得注意的是,《公羊传·庄公十年》提出的"书其重者"原则,揭示出编纂者通过动词的递进选择(战→伐→围→入→灭)来凸显事件严重性的叙事策略。这种"动词级差"现象,恰如现代语言学中的"语义场"理论,通过系统性的词汇对比实现意义增值。

二、情境语义的礼制维度
"遇""会"之辨尤能体现《春秋》的语境敏感性。《周礼·春官》载"诸侯时见曰会",而"遇"在《仪礼·聘礼》中特指非正式相见。经传注疏揭示的不仅是记事差异,更是对"礼"的具象化呈现。如隐公八年"宋卫之遇"被解释为"志相得",实则反映春秋时期"非礼之礼"的变通;而"鲁齐之会"强调"外为主",暗含对鲁君失礼的贬斥。这种通过情境语义传递礼制判断的手法,正是孔子"正名"思想的语言实践。

三、灾异书写的天人感应
"灾"与"火"的区分,表面是灾害程度的客观描述,实则蕴含天人感应哲学。《白虎通义·灾变》云:"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春秋》对宋国火灾的书写选择,既反映史官的实录精神,又暗合"天垂象见吉凶"的阴阳观念。董仲舒《春秋繁露》专设《灾异》篇,正是对此种语言艺术的哲学提升。

四、经传互文的阐释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三传对《春秋》用词的解说往往存在差异。如"莒人伐我东鄙"事件,《左传》详述战役经过,《谷梁传》侧重书法义例,《公羊传》则引申"夷夏之辨"。这种多元阐释恰恰证明《春秋》语词的"意义空白",为后世解经者预留了丰富的诠释可能。清代章学诚所谓"《春秋》不能空凭虚说",正是指这种语言艺术的开放性特征。

要之,《春秋》的语言艺术绝非简单的修辞技巧,而是通过建立"动词-情境-价值"的三维对应系统,实现"一字之褒,荣于华衮;一字之贬,严于斧钺"的史学功能。这种将伦理判断编码于叙事语言的书写传统,不仅开创了"春秋笔法"的史学范式,更为中国经学阐释学提供了经典范例。今日重审这些精微的语词选择,对于理解中国传统史学的言说智慧,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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