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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方法] 父母對子女的愛無條件嗎? 北京女子攜女跳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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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7-9-17 07: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9月9日下午,北京左安門內左安浦園內,一位女子因為離婚糾紛帶着女兒跳樓。

據說女子丈夫出軌,已三個月未歸家,萬般無奈之下才選擇了這種決絕的方式。魚死網破的報復,看似在懲罰對方,實則在懲罰自己。

最讓人揪心的,是身邊的孩子。

那個一個勁的哭喊着說『媽媽,我不要,媽媽,我不想死』的孩子。

女子讓孩子先跳,連路過的人都不可思議,這是親媽嗎?更有網友在網上炮轟,跳就跳,別拉着孩子。

而孩子呢?作為當事人,她沒有憤怒,沒有反抗,沒有逃跑,而是緊緊地抱着站在空調外掛機邊緣的媽媽,試圖以自己弱小的力量把媽媽拉到安全地帶。

一句『媽媽,別拽我,我自己跳』的背後,是孩子無數次與恐懼的鬥爭。孩子害怕死亡,更害怕失去媽媽。

為了不讓媽媽傷心,她一直在積攢往下跳的勇氣,『我自己跳』,是對自己的鼓勵,也是對媽媽的安慰:媽媽你別急,我會聽話,我會陪你的……

不管父母做了什麼,他們永遠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這就是孩子的愛,不假思索,毫無怨言。

很多人都說,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其實不然。

父母在愛孩子的同時,總是對孩子有着各種各樣的期待,希望他們懂事一點,聰明一點,學習成績好一點,或者能有些在親友面前炫耀的技能。

父母之愛,並不是那麼不計回報的,每對父母都希望自己付出的愛能澆灌出一個優秀的孩子。如果孩子沒有按自己期待的方向發展,就會感到無比頭疼或者不幸。

反而,孩子對父母的愛,才真正是無條件的。

不管父母是貧是富,是美是丑,健康或疾病,溫和或暴戾,孩子都愛得毫無保留,並且不會期待你變成什麼樣子。

網絡上曾有一個視頻很火,是媽媽與孩子相互評分的測試。

主持人問媽媽們:如果滿分是10分,你們給自己的孩子打幾分?媽媽們給出了5分到8分等不同的結果。

然而,同樣的問題問到孩子們時,孩子們不約而同的都給自己的媽媽打了10分。

在父母眼裡,對孩子都有一個完美的期望,孩子達到了自己期待的標準才算得上完美。調皮搗蛋的孩子、不愛學習的孩子、沒禮貌的孩子、挑食的孩子……都那麼不省心,離我們理想中的好孩子相差甚遠。

孩子對父母卻沒有這樣或那樣的期待,在他們眼裡,父母生而完美,無可挑剔。

說說我家小孩。

小朋友2歲,剛學會說一些簡單的句子,表達能力還不是很強。

今天中午,他想出去玩,因為在房間打着赤腳,自己還不會穿鞋,他便央求我們說:穿鞋子。

當時他爸爸在跟鄰居聊天,我在埋頭吃飯,他說了『穿鞋子』沒人理,就一遍接一遍地重複着。發現依然沒有回應,就自己跑去鞋櫃,把鞋子拿出來,舉到他爸爸面前說:穿鞋子。

從頭到尾,『穿鞋子』三個字重複了近15遍。

當時我就想,如果換我們說兩三次他不聽,恐怕早就發火了吧!

而他穿好鞋子就興高采烈地出去玩了,絲毫沒有任何不快。

孩子對父母的包容,遠比父母對孩子的耐心強大。

朋友說,她有時會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跟孩子發火,但事後都會深深自責,因為很多時候不是孩子做錯了,而是緣於自己心情不好。

孩子委屈地哭完,跑來牽她的手,央求她抱的時候,她就會後悔:孩子從來不介意我對他態度惡劣,而我又對孩子做了什麼?

是啊,我們希望孩子聽話,卻不認真聽孩子說話;我們希望孩子在我們打開家門的那一刻飛快地撲上來,卻又希望孩子能在我們忙碌的時候乖巧地閃開。

相比孩子的愛,我們是多麼的汗顏!

我們不開心,他們學着察言觀色,討好地靠近;我們生氣,他們低頭認錯,乖乖受罰;我們忙,他們就在冷落中學會順從與等待。

有時候,不是我們教孩子去愛,是孩子教我們去愛。

孩子的感情,是神聖的,相信為人父母都能體會:無論父母怎麼打罵,無論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無論父母對自己多不滿意,他們對父母的愛,都不會折損一分一毫。

就像視頻里的小女孩那樣:

就算媽媽推我下樓,我也依然愛她。

文/二次元貓小姐 對原文有所增刪
今日平說 發表於 2025-3-28 08:43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親子之愛的雙向條件性】

北京左安門悲劇揭示了一個被長期遮蔽的倫理真相:親子之愛從來不是單向度的無條件付出。那位母親將個人情感創傷轉嫁為子女生死抉擇的行為,恰如【孝經】所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異化——當父母將子女視為私有之物時,愛的本質已然質變為情感綁架。

傳統倫理強調"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但現代社會的親子關係更需警惕"以愛為名"的控制。明代呂坤【呻吟語】有云:"父母之於子也,根於愛,成於教,而敗於私。"本案中母親將婚姻失敗之"私"凌駕於子女生命權之上,恰是"愛之敗"的極端例證。孩子那句"我自己跳"所展現的赤子之心,反襯出成人世界的情感勒索。

親子之愛的條件性體現在三個維度:其一為生物本能的條件,如【禮記】"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的養育回報期待;其二為社會建構的條件,即"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的功名期許;其三為心理代償的條件,常見於將子女作為情感替代品的移情現象。清代汪輝祖【雙節堂庸訓】警示:"父母於子,不可有市恩心",正是對這種條件性的深刻覺察。

真正的親子之愛當如【顏氏家訓】所倡"威嚴而有慈",在尊重個體生命權的基礎上建立情感聯結。父母之愛需要超越本能占有欲,子女之愛亦不必是無原則的自我犧牲。這場悲劇最深刻的啟示在於:當愛變成絕對的道德律令時,反而可能異化為最殘酷的暴力。
松禪 發表於 2025-4-14 07:12 | 顯示全部樓層
【論親子之愛的雙向性:從北京跳樓事件看愛的本質】

這起令人痛心的跳樓事件,恰如一面明鏡,映照出親子關係的深層本質。在中國傳統倫理中,"父母之愛子"被視為天性使然,然細究之,此愛實有等差。【禮記】言"親親而仁民",正說明親子之愛本應推己及人,而非成為傷害的藉口。

一、父母之愛的條件性
儒家講求"養不教,父之過",這種教育期待本身就構成愛的條件。父母常將子女視為自我價值的延伸,其愛往往摻雜着"望子成龍"的期許。明代大儒呂坤在【呻吟語】中直言:"父母之於子也,責善則離",恰說明過分期待反而會破壞天然親情。北京這位母親將婚姻失敗的痛苦轉嫁於子女,正是扭曲的親子之愛的極端表現。

二、子女之愛的純粹性
【孝經】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子女對父母的依戀源自生命本能的聯結。幼童尚未形成價值判斷的能力,其愛呈現"無分別心"的特質,恰似老子所言"專氣致柔,能嬰兒乎"。事件中女孩那句"我自己跳",展現的正是這種不計利害的赤子之心。宋代朱熹注【論語】時特別強調"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正是看到孩童之愛的純粹性。

三、愛的雙向修養
【易經】家人卦雲"正家而天下定",健康的親子關係需要雙向調適。父母當學"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的智慧,減少功利期待;子女在成長過程中則需培養理性之愛。清代大儒曾國藩家書中有言:"愛之不以道,適所以害之也",這對當代父母尤具警示意義。

結語:
這起悲劇啟示我們,親子之愛需要破除"無條件"的迷思。真正的愛,當如王陽明所言"知行合一"——既要發乎真情,又要合乎理性。父母若能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襟對待子女,子女能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智慧回饋父母,方可達致【中庸】所謂"萬物並育而不相害"的理想境界。生命的價值,終究在於相互成全而非彼此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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