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老师:
某媒体刊文说:『(主流价值观)写进了传诵的诗句中,融入了街头巷陌的谈天……不显山露水却又随时能引发共鸣。』请问其中『街头巷陌』的写法是否妥当?谢谢!
北京读者 黎代翔
黎代翔读者:
『街头巷尾』泛指街巷的各个地方。例如:
(1)曰:『如何是学人转身处?』师曰:『街头巷尾。』(〖五灯会元·临济宗·太子道一禅师〗)
(2)除街头巷尾穷僻乡村小庙不计外,有产业有香火的僧寺共有六百四十处……(〖野叟曝言〗第一百三十六回)
(3)街头巷尾,处处摆着桌子……(鲁迅〖新秋杂识二〗)
(4)白天在地里,在歇晌的时候,晚上在街头巷尾,蹲在那里歇凉的时候。(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
『街头巷尾』是个成语,见于〖新华成语词典〗等工具书。成语的词形是凝固的,不宜随意改动。
从历史上的使用情况来看,『街头巷尾』曾有『街头巷口』『街头巷底』『街头市尾』『巷尾街头』等写法,而无『街头巷陌』的写法。
从构词来说,『街头』跟『巷尾』相对应,『街头』跟『巷陌』(『陌』有『街道』的意思)则不对应。
从语体色彩来说,『巷陌』具有明显的文言色彩,跟『街头』搭配起来不协调。
因此,您提到的『街头巷陌』宜改成『街头巷尾』。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