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764|回覆: 0

[漢語教育] 語文信箱·『街頭巷陌』宜寫成『街頭巷尾』

[複製連結]
已綁定手機
已實名認證
admin 發表於 2017-9-18 10: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杜老師:

某媒體刊文說:『(主流價值觀)寫進了傳誦的詩句中,融入了街頭巷陌的談天……不顯山露水卻又隨時能引發共鳴。』請問其中『街頭巷陌』的寫法是否妥當?謝謝!

北京讀者  黎代翔

黎代翔讀者:

『街頭巷尾』泛指街巷的各個地方。例如:

(1)曰:『如何是學人轉身處?』師曰:『街頭巷尾。』(【五燈會元·臨濟宗·太子道一禪師】)

(2)除街頭巷尾窮僻鄉村小廟不計外,有產業有香火的僧寺共有六百四十處……(【野叟曝言】第一百三十六回)

(3)街頭巷尾,處處擺着桌子……(魯迅【新秋雜識二】)

(4)白天在地裏,在歇晌的時候,晚上在街頭巷尾,蹲在那裏歇涼的時候。(丁玲【太陽照在桑乾河上】)

『街頭巷尾』是個成語,見於【新華成語詞典】等工具書。成語的詞形是凝固的,不宜隨意改動。

從歷史上的使用情況來看,『街頭巷尾』曾有『街頭巷口』『街頭巷底』『街頭市尾』『巷尾街頭』等寫法,而無『街頭巷陌』的寫法。

從構詞來說,『街頭』跟『巷尾』相對應,『街頭』跟『巷陌』(『陌』有『街道』的意思)則不對應。

從語體色彩來說,『巷陌』具有明顯的文言色彩,跟『街頭』搭配起來不協調。

因此,您提到的『街頭巷陌』宜改成『街頭巷尾』。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  杜永道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