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17日,是第二十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主題是『大力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二十年來,每年9月的第三周,『普通話』都會成為當周主題之一。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由我國第一部語言文字方面的專項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專門規定。這部法律施行於2001年。在這部法律中,正式規定了我國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範漢字。
第一屆普通話宣傳周,啟動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施行前三年。那屆宣傳周的主題是『推廣普通話,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此時,距當年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確定推廣普通話已四十多年。
從1955年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到1998年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啟動,再到2001年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主線未曾含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佈十周年,中央領導在出席紀念座談會時說,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維護國家主權與尊嚴、體現國家核心利益的戰略舉措。
『普通話』在共和國語言文字中的地位應運而『立』。它和『簡化字』就仿佛共和國語言文字大家庭中的一雙姊妹。
『普通』『簡化』,從這兩個詞中,可以看到共和國語言文字推廣方案設計者們的熱忱初衷。當年,戰亂之後百廢待興的中國,有大量不識字甚至沒有上過學的同胞。掃盲,成了中國人站起來必須要做的一件事。另一方面,在這片廣袤的國土上,語言不通,也成了大家並肩攜手前行的障礙。要找到一種儘可能簡單、易於學習的語言和文字,使更多人能夠儘快識字,才能夠在幅員遼闊的國土上溝通無礙,維持社會協調運轉,提高生產生活水平。
在共和國最初的歲月裏,語言文字的改革同樣是歷史性任務的一部分。承擔這一任務的人們選擇了『普通話』和『簡化字』。
其實,『普通話』的稱謂,並不是共和國成立之後才有的。1949年6月16日新華社曾發佈北平新華廣播電台的節目表,裏面就有每天四次的『普通話新聞』。1949年10月,語言學家黎錦熙先生在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成立大會上向海外華僑發言時,也提到『普通話』:
『中國文字改革運動和國語統一運動,向來是互相聯繫的。在三十年前,海外華僑,只舉南洋為例,廣東福建的人居多。廣東福建是鄰省,見面談話如同外國人;潮州和廣州更是同鄉,兩處的人聽一個北方人演說,就要用兩個翻譯。彼此懂得英語,就用英語來代替國語;彼此都是讀書人,就用筆談來代口說。這種情形到了一九一九年後,華僑中小學大都學習國語注音字母,漸漸大都能說或聽懂祖國普通話了。海外僑胞和祖國,把語言搞通了,所以更增加了團結的力量。』
拼音方案,是經常被拿來與『普通話』『簡化字』並舉的語言文字改革結晶。當年擬定推出拼音方案,初衷之一,正是為了便於人們學習普通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55年對拼音方案草案有這樣的說明——『擬訂漢語拼音方案的目的,是要設計一套拼音字母和寫法規則,來拼寫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拼音『可以用來作為普通話的教學工具。單憑耳朵和嘴巴學習普通話,聽過、說過容易忘記;有了拼音字母,就可以通過普通話的拼音讀物來學習普通話;還可以根據記音的是否正確,來檢查發音的是否正確』。
不過,我們今天知道,全國普通話口音最『標準』的,並不是我們想像的北京等地,而是河北一個縣——灤平。為什麼會這樣?有它歷史的淵源。明永樂之後,長城外很大範圍曾形成軍事隔離區,當地研究者說,兩百多年的人口空白,『像磁帶消磁一樣,「洗」掉了原來的方言,灤平成了一盤等待錄音的空白磁帶』。但清代之後,灤平就從長城邊塞棄地成為多民族融合的走廊,也成了語言融合的園地,最終形成了灤平口音。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派出的語言專家曾在灤平的金溝屯鎮、巴克什營鎮、火斗山鄉三地進行語音採集。這種在歷史中融合形成與傳承的語音,最終成為普通話語音的樣本之一。
這個出人意料的採集地,其實正可印證當年選擇普通話的初衷。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曾經發過一篇與推廣普通話相關的社論。裏面提到推行普通話的重要性:『普通話是為全民服務的』『必須不斷地擴大普通話的應用範圍,要盡力提倡在公共場合說普通話,盡力提倡在書面語言中使用普通話,要糾正那種不承認普通話、不願聽普通話、甚至不許子弟說普通話的狹隘地方觀念』。教育部公佈的數據是,六十年後的2015年,我國的普通話普及率是百分之七十三。另有估算數據認為,其實只有一成人口能用比較標準的普通話順暢溝通。
但是否具備用普通話進行交際的能力,則是以能否實現溝通交流目的為衡量標準:即使帶有濃重的地方口音,但如果其表述的內容超過百分之八十五能為對方理解,能實現溝通,則被歸為會說普通話的群體中。
推廣普通話的事業,從共和國成立之時追溯起,可謂遠道而來之『道遠』。向共和國的未來看去,則無疑是重任在肩的『任重』。任重道遠,『普通話』不普通。 |